明史,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最后一部,本纪24卷、志75卷、列传220卷、表13卷、共332卷。记载自明太祖朱元璋至明思宗朱由检二百多年的历史。 清顺治二年(1645)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康熙四年(1665),重开明史馆,因纂修《清世祖实录》而停止。康熙十八年,以徐元文为监修,开始纂修明史,乾隆四年(1739)张廷玉最后定稿,进呈刊刻。 从第一次开馆至最后定稿刊刻,前后经历九十多年,是官修史书历时最长的一部。史家多以为《明史》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但其中有些列传实在过于繁冗,人物一拎一串,主次难分。 [2019年4月,重新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