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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正春传


  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

  万历中,为龙溪教谕。

  二十年,擢进士第一,授修撰,累迁少詹事。

  三十八年九月,拜礼部左侍郎,代吴道南署部事。十一月,日有食之,正春极言阙失,不报。明年秋,万寿节,正春献八箴:曰清君心,遵祖制,振国纪,信臣僚,宝贤才,谨财用,恤民命,重边防。帝不省。吉王翊銮请封支子常源为郡王。正春言翊銮之封在《宗藩条例》已定之后,其支庶宜止本爵。乃授镇国将军。王贵妃薨,久不卜葬,正春以为言。命偕中官往择地,得吉。中官难以烦费,正春勃然曰:“贵妃诞育元良,他日国母也,奈何以天下俭乎?”奏上,报可。代王欲废长子鼎渭,立次子鼎莎,朝议持二十余年。正春集众议上疏,鼎渭卒得立。琉球中山王遣使入贡,正春言:“中山已入于倭,今使臣多倭人,贡物多倭器,绝之便;否亦宜诏福建抚臣量留土物,毋俾入朝。”帝是之。

  四十年,进士邹之麟分校乡试,私举子童学贤,为御史马孟祯等所发。正春议黜学贤,谪之麟,而不及主考官。给事中赵兴邦、亓诗教因劾正春徇私。正春求去,不许。顷之,言官发汤宾尹、韩敬科场事。正春坐敬不谨,敬党大恨。诗教复劾正春,正春疏辩,益求去。帝虽慰留,然自是不安其位。寻改吏部,掌詹事府,以侍养归。天启元年,起礼部尚书,协理詹事府事。抗论忤魏忠贤,被旨谯责。明年,御史赵胤昌希指劾之,正春再疏乞归。帝以正春尝为皇祖讲官,特加太子少保,赐敕驰传,异数也。时正春年逾七十,母百岁,率子孙奉觞上寿,乡闾艳之。未几,卒。

  崇祯初,谥文简。

  正春风度峻整,终日无狎语。倦不倾倚,暑不裸裎,目无流视。见者肃然。明一代,科目职官冠廷对者二人;鼐以典史,正春以教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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