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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宪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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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宪,灵石诸生也。父先亡。母年七十余,两目俱瞽,宪奉事惟谨。 正德六年,流贼入城,宪负母避之城外。贼追至,欲杀母,宪哀告曰:“宁杀我,毋害我母。”贼乃释之,行至岭后,宪竟为他贼所杀。贼纵火焚民居,独宪宅随爇随灭。同时罗璋,遂宁诸生。大盗乱蜀中,母为贼所获,璋手挺长枪,连毙三贼,贼舍母去。后贼追至,璋力捍贼,久之力疲,竟被执。贼愤甚,剜心剖肝,裂其尸。并正德中旌表。 有李壮丁者,安定县人。嘉靖中,北寇入犯,从父母奔避山谷。遇贼缚母去,壮丁取石奋击,母得脱。前行复遇五贼,一贼缚其母,母大呼曰:“儿速去,毋顾我!”壮丁愤,手提铁器击仆贼,母得逃,而壮丁竟为贼所杀。 正德中,贼掠巨鹿,执赵智、赵慧之母,将杀之。智追至,跪告曰:“母年老,愿杀我。”慧亦至,泣曰:“兄年长,愿留养母而杀我。”智方与争死,而母复请曰:“吾老当死,乞留二子。”群贼笑曰:“皆好人也。”并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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