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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学程传


  曹学程,字希明,全州人。

  万历十一年进士。历知石首、海宁。治行最,擢御史。帝命将援朝鲜。已而兵部尚书石星听沈惟敬言,力请封贡。乃以李宗城、杨方亨为正副使,往行册封礼。未至日本,而惟敬言渐不售,宗城先逃归。帝复惑星言,欲遣给事中一人充使,因察视情实。学程抗疏言:“迩者封事大坏,而方亨之揭,谓封事有绪。星、方亨表里应和,不足倚信。为今日计,遣科臣往勘则可,往封则不可。石星很很自用,赵志皋碌碌依违,东事之溃裂,元辅、枢臣俱不得辞其责。”初,朝鲜甫陷,御史郭实论经略宋应昌不足任,并陈七不可。帝以实沮挠,谪怀仁典史。后已迁刑部主事。会封贡议既罢,而朝鲜复恳请之。帝乃追怒前主议者,以实倡首,斥为民。并敕石星尽录异议者名,将大谴责。志皋等力解乃已。及遣使不得要领,因欲别遣,已而罢之,即以方亨为正使矣。而学程方督畿辅屯田,不知也。疏入,帝大怒,谓有暗嘱关节,逮下锦衣卫严讯。榜掠无所得,移刑部定罪。尚书萧大亨请宥,帝不许,命坐逆臣失节罪斩。刑科给事中侯廷佩等讼其冤。志皋及陈于陛、沈一贯言尤切,皆不纳。自是救者不绝,多言其母年九十余,哭子待毙。帝卒弗听,数遇赦亦不原。

  其子正儒,朝夕不离犴狴。见父憔悴骨立,呕血仆地,久之乃苏,因刺血书奏乞代父死,终不省。

  三十四年九月,始用朱赓言,谪戍湖广宁远卫。久之,放归,卒。天启初,赠太仆少卿。崇祯时,旌正儒为孝子。

  郭实,字伯华,高邑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授朝邑知县,选授御史。御史王麟趾劾湖广巡抚秦耀结政府状,谪徐沟丞。实复劾耀,耀乃罢。比去任,侵赃赎银巨万,为衡州同知沈鈇所发,下吏戍边。故事,抚按赃赎率贮州县为公费,自耀及都御史李采菲、御史沈汝梁、祝大舟咸以自润败。自是率预灭其籍,无可稽矣。实以论朝鲜事黜。久之,封贡不成,星下吏。给事中侯廷佩请还实官,不许。

  家居十五年,起南京刑部主事,终大理右寺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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