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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侃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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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侃,字希正,东安人。正统七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景帝监国,陈简将才、募民壮、用战车三事。也先逼京师议者欲焚城外马草。侃言敌轻剽,无持久心,乞勿焚,免复敛为民累。皆报许。时父母在容城,侃晓夜悲泣,乞假,冒险迎之。景泰初,议录扈从死事诸臣后。侃因言避难偷生者,宜严谴以厉臣节。上皇将还,与同官刘福等言礼宜从厚。忤旨,被诘,尚书胡濙为解,乃已。 再迁都给事中。军兴,减天下学校师儒俸廪。侃奏复之。户部尚书金濂违诏征租,侃论濂,下之吏。石亨从子彪侵民业,侃请置重典,并严禁勋戚、中官不得豪夺细民,有司隐者同罪。帝宥亨、彪,余如其请。时给事中敢言者,林聪称首,侃亦矫抗有直声。廷议易储,诸大臣唯唯。侃泣言东宫无失德,聪与御史朱英亦言不可,时议壮之。擢詹事府丞。 天顺元年改太常丞,进太仆卿。明年复设山西巡抚,迁侃右佥都御史任之。奏言:“塞北之地,与穷荒无异。非生长其间者,未有能宁居而狎敌者也。今南人戍西北边,怯风寒,闻寇股栗。而北人戍南,亦不耐暑,多潜逃。宜令南北清勾之军,各就本土补伍,人情交便,戎备得修。”时不能用。奏发巡按李杰罪,杰亦讦侃。按杰事有验,除名。侃无赃罪,获宥。六年考察属吏,奏罢布政使王允、李正芳以下百六十人。因言:“诸臣年与臣若、不堪任事者,臣悉退之,臣亦当罢。”诏不许。侃性刚方,力振风纪,贪墨者屏迹。其年冬以母丧归,军民拥泣,至不得行。服除,遂不出,家居十余年卒。 侃事亲孝,好学安贫,殁几不能殓。弘治初,国子生江纪等言,前祭酒胡俨,都御史高明、李侃学行事功,彰著耳目,并乞赐谥。寝不行。侃二子:德恢,严州知府;德仁,河东盐运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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