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史籍 > 明史 | 上页 下页 |
张振德传 |
|
张振德,字季修,昆山人。祖情,从祖意,皆进士。情福建副使,意山东副使。振德由选贡生授四川兴文知县。县故九丝蛮地,万历初,始建士墙数尺,户不满千。永宁宣抚奢崇明有异志,潜结奸人,掠卖子女。振德捕奸人,论配之,招还被掠者三百余人。崇明贿以二千金,振德怒却之,裂其牍。 天启元年方赴成都与乡闱事,而崇明部将樊龙杀巡抚徐可求,副使骆日升、李继周等。重庆知府章文炳、巴县知县段高选皆抗节死,贼遂据重庆。时振德兼署长宁,去贼稍远,从者欲走长宁。振德曰:“守兴文,正也。”疾趋入城。长宁主簿徐大礼与振德善,以骑来迎,振德却之。督乡兵与战,不敌,退集居民城守。会大风雨,贼毁士城入。振德命妻钱及二女持一剑坐后堂,曰:“若辈死此,吾死前堂。”乃取二印系肘后,北向拜曰:“臣奉职无状,不能杀贼,惟一死明志。”妻女先伏剑死。乃命家人举火,火炽自刭。一门死者十二人。贼至火所,见振德面如生,左手系印,右手握刀,忿怒如赴敌状,皆骇愕,罗拜而去。事闻,赐祭葬,赠光禄卿,谥烈愍。敕有司建祠,世荫锦衣千户。 振德既死,兴文教谕刘希文代署县事。甫半载,贼复薄城,誓死不去。妻白亦慷慨愿同死。城破,夫妇骂贼,并死。 大礼守长宁,城亦陷。大礼曰:“吾不可负张公。”一家四人仰药死。赠重庆同知,世荫百户。 文炳,长泰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历户部郎中,迁知府,治行廉洁,吏民爱之。贼既杀巡抚可求等,文炳骂贼亦被杀。后知其贤,为觅尸殡而归之,丧出江上,夹岸皆大哭。赠太仆少卿,再赠太常卿,世荫外卫副千户。 高选,云南剑川县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适在演武场,闻变,立遣吏归印于署,厉声叱贼。贼魁戒其下勿杀,而高选骂不绝声,遂遇害。父汝元,母刘,侧室徐及一子一女,闻变,皆自尽。仆冒死觅主尸,亦被害。初赠尚宝卿,世荫百户。崇祯元年,子暄援振德例,叩阍请优恤,赠光禄卿,世荫锦衣千户,建祠奉礼。汝元等亦获旌。十五年复以谥请,赐谥恭节。 时先后殉难者,灌县知县左重,率壮士追贼成都,力战马蹶,骂贼死。南溪知县王硕辅,城陷自尽,贼支解之。桐梓知县洪维翰,城陷,夺印,不屈死。典史黄启鸣亦死。郫县训导赵恺,率众击贼,被刺死。遵义推官冯凤雏,挺身御贼,被创死。遵义司狱苏朴、威远经历袁一修,义不污贼,坠城死。大足主簿张志誉、典史宁应皋,集兵奋战,力屈死。所司上其状,赠重、硕辅、维翰尚宝卿,世荫千户。启鸣重庆通判,恺重庆同知,俱世荫试百户。崇祯十二年,重子廷皋援高选例乞恩,命如其请。 崇明父子据永宁,贵阳同知嘉兴王昌胤分理永宁卫事,死难。赠佥事,赐祭。崇祯初,其子监生世骏言:“贼踞永宁,臣父刺血草三揭,缴印上官,以次年五月再拜自缢。贼恨之,焚其尸。二孙、一孙女及仆婢十三人,同日被害。乞如张振德例,优加恤典。”报可。 |
虚阁网(Xuges.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