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史籍 > 明史 | 上页 下页
李湘传


  李湘,字永怀,泰和人。

  永乐中,由国子生理刑都察院。以才擢东平知州,常禄外一无所取,训诫吏民若家人然。城东有大村坝,源出岱岳,雨潦辄为民患,奏发丁夫堤之。州及所辖五邑,地多荒芜,力督民垦辟,公私皆实。会旧官还任,将解去。民群乞于朝,帝从其请。成祖晚年数北征,令山东长吏督民转饷,道远多死亡,惟东平人无失所。奸人诬湘苛敛民财,讦于布政司。县民千三百人走诉巡按御史暨布、按二司,力白其冤。耆老七十人复奔伏阙下,发奸人诬陷状。及布政司系湘入都,又有耆老九十人随湘讼冤。通政司以闻,下刑曹阅实,乃复湘官,而抵奸人于法。莅州十余年,至正统初,诏大臣举郡守,尚书胡莅以湘应,遂擢怀庆知府。东平民扶携老幼,泣送数十里。怀庆有军卫,素挟势厉民。湘随时裁制,皆不敢犯。

  居三年卒。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