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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鸿谟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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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鸿谟,字文甫,益都人。 隆庆五年进士。授吉安推官。识邹元标于诸生,厚礼之。擢南京御史。元标及吴中行等得罪,鸿谟疏救,语侵居正,斥为民。鸿谟归,杜门讲学,不入城市。居正卒,起故官,出按江西。奏蠲水灾赋,请减饶州磁器,不报。又疏荐建言削籍者,忤旨,夺俸。擢光禄少卿。由大理少卿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改抚应天、苏州十府。引二祖节俭之德,请裁上供织造,报闻。吴中徭役不均,令一以田为准,不及百亩者无役,县为立籍,定等差。贵游子弟恣里中,无赖者与共为非,远近讹言谓有不轨谋。鸿谟尽捕之,上疏告变。朝议将用兵,兵部主事伍袁萃亟言于尚书石星,令覆勘,乃解。鸿谟寻入为刑部右侍郎,卒官。不能敛,僚属醵金以办。赠刑部尚书,谥恭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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