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共225卷。宋仁宗赵祯认为石晋刘昫《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庆历四年(1044)下诏重修,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嘉祐五年(1060)完成。前后参预其事的有宋敏求、范镇、宋祁、欧阳修、吕夏卿、梅尧臣等。 《新唐书》所依据的唐人文献及唐史著作均审慎选择,删除当中的谶纬怪诞内容,裁减旧史本纪十分之七。总的说来,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负责编写,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最后在欧阳修统一主持下完成。本纪10卷、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都出自欧阳修之手。但欧阳修认为宋祁是前辈,没有对宋祁所写的列传部分从全书整体的角度作统一工作,因而《新唐书》存在着记事矛盾、风格体例不同的弊端。 [2019-1-5重新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