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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望断故园(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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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省与怀旧 在台湾生活了一些年之后,渐渐进入老年的梁实秋在心理上发生了两个显著的变化。 其一是增强了反省意识。 梁实秋本来就是一个偏向于理性的人,年轻时即在文学上独刺一帜地提倡“理性”与“节制”,视以强烈感情为基础的浪漫精神若寇仇。现在,他经历了复杂离奇的世变,有如俗话中所说的,该经的他都已经过,该见的他也都已见过,于是,一种自觉的反省心理不禁油然而生。 十八九岁时经历的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至今在他心中仍占有极重要的地位。所不同于当年的是,那时他是“被那时代潮流挟以俱去的青年们之一”,也就是说,当时仅是凭了一腔青年人特有的热情,不自觉地卷入于“时代潮流”之中的;而现在,他声称:“事隔垂四十年,我可以冷静的回忆了。”梁实秋以新的眼光“冷静”地观照五四新文艺运动的结论,与当今我们望影景从的统一看法显而易见地存在着较大的偏离。无论是观察问题的视角,还是对具体问题的评价,他都另有自己的独特思路。 对“新文艺运动”,他有这样一个宏观的评论——新文艺运动是以白话文运动开端的。我们的文言与口语,相差过远,这当然是亟需改革的一件事。胡适之先生及其他各位之倡导白话文,因为合时宜,所以迅速得到成功。 至今无数人都在受益。胡先生是主张渐进改良的,他并不侈言“革命”,他在民国六年一月发表《文学改良刍议》,其中并无“革命”字样。首先倡言“革命”者,是陈独秀先生,他的第一篇文章便是《文学革命论》。胡先生紧跟着写《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加上“建设的”三字于“革命”之上,是有深刻意义的。“革命”二字原是我们古代的一个政治术语,“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后来引申其义,应用到其他激烈改革的事情上去,如不谨慎使用,可能流于夸大。就文学而论,自古至今,有其延续性,有所谓“传统”,从各方面一点一滴的设法改进,是可行的,若说把旧有的文学一脚踢翻,另起炉灶。那是不可能的。即以文字改革而言,把文言与白话清楚的划分开来便是一件很难的事。对于某些人,相当数量的文言已变成了他们日常应用的白话:对于另一些人,颇为简易的自话可能还是和文言一样的难解。胡适之先生写《白话文学史》是有深长用意的,他的意思似是在指出白话文学并非是新的东西,它有它的历史传统,白话文运动只是那个良好传统的延长。这样解释,白话文学运动便没有多少“革命”的气息了,可是在五四之后几年,一般青年是喜闻革命的,是厌旧喜新的,所以对于白话文学运动中之崭新的部分固乐于接受,而对于中国文学的传统则过分的轻视了。其结果是近数十年来优秀文艺作品之贫乏。 在这一大段话中,除去辩证“革命”“改良”关系的内容不论外(梁实秋如此亟亟于“革命”与“改良”之辩,其实也怀有针对性极强的良苦用心),单是最后一句话:数十年来优秀文艺作品贫乏。这个说法恐怕就使我们感到太刺耳。 但梁实秋并非故意的“标新立异”,在这个问题上,他能够“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论及五四以来的新诗创作时,他说: 诗就是诗,体尽可不同,其本质无所谓新旧。犹之乎画,画就是画,无所谓新画旧画。犹之乎音乐,音乐就是音乐,无所谓中乐西乐。但这是从艺术的基本原则上立论。实际上,艺术作品构成条件颇不简单,历史地理风土人情,在在都影响到诗的内容与形式。新诗与旧诗的对峙,尽管在理论上不可通,事实却分明摆在那里。我的意思以为,旧体诗不是不好,是我们以后无法能再写得好……新诗如有出路,应该是于模拟外国诗之外还要向旧诗学习。 而诗坛上的实际情况怎样呢?“旧的一派,以为白话如何可以作诗;那简直是胡闹。新的一派则以为有了白话诗以后,如果再有人要作审音协律敷辞掞藻的诗,依‘文学革命,观点,都应该杀无赦。”梁实秋把这两种现象都看作“无知”,他借用别人的话说:前者是“顽固的无知”,后者是“幼稚的无知”。 总而言之,回顾五四新文学,梁实秋的态度很明朗:方向是好的,而实际创作则很差,只有“少数在水准以上”。他在五四运动四十周年纪念前夕致词说:“五四前后的新文艺运动,在今天看来,其主张是稍嫌粗疏一点,但是其指示的方向是不错的。可惜我们的国家命途多舛,我们大家努力不够,以至到了今天关心文艺的人不能不以惭惊的心情来迎接这个纪念日。” 一般而言,梁实秋老年时回顾自省平生经历,主观态度是非常冷静、客观的,心平气和,据理而谈:因此,即使其所持价值标准与我们有很大差异,他的许多谈论也还是娓娓可听,极富于启发性。但是,一旦涉及到鲁迅,他就会立刻变得不那么冷静、于和起来,发为评论,往往就显得片面偏激,难以服人。 到台湾后,他应约写过一篇《关于鲁迅》。这大概是他最为完整、系统的“鲁迅观”了。他大概自己也意识到情境有些尴尬了,说:“其实,我是不愿意谈论他的。前几天陈西滢先生自海外归来,有一次有人在席上问他:‘你觉得鲁迅如何?’他笑而不答。我从旁插嘴:‘关于鲁迅,最好不要问我们两个。’西滢先生和鲁迅冲突于前(不是为了文艺理论),我和鲁迅辩难于后,我们对鲁迅都是处于相反的地位。我们说的话,可能不公道。” 话是这么说,然而他还是谈了,而且谈得很多。在正式的谈之前,他还特地声明:“我个人并不赞成把他的作品列为禁书(按指台湾当局一直禁止印行鲁迅著作)。我生平最服膺伏尔德的一句话:‘我不赞成你说的话,但我拼死命拥护你说你的话的自由。’我对鲁迅亦复如是。我写过不少批评鲁迅的文字,好事者还曾经搜集双方的言论辑为一册,我觉得那是个好办法,让大家看看谁说的话有理。” 应该说,梁实秋的这种想法原是不错的。如能客观地对自己以往与鲁迅的纠葛作一番认真的反省和清理,也是有益的。问题是,他对鲁迅的私憾太深了,以致在鲁迅已去世二十多年后,犹不能出之以客观、公允的态度。 谈到鲁迅其人其文,梁实秋说:“鲁迅一生坎坷,到处‘碰壁’,所以很自然的有一股怨恨之气,横亘胸中,一吐为快。怨恨的对象是谁呢?礼教、制度,传统、政府,全成了他的泄愤的对象。他是绍兴人,也许先天的有一点‘刀笔吏’的素质,为文极尖酸刻薄之能事,他的国文的根抵在当时一般白话文学作家里当然是出类拔萃的,所以他的作品(尤其是所谓杂感)在当时确是难能可贵。他的文字,简练而刻毒,作为零星的讽刺来看,是有其价值的。他的主要作品,即是他的一本又一本的杂感集。但是要作为一个文学家,单有一腹牢骚,一腔怨气是不够的,他必须要有一套积极的思想,对人对事都要有一套积极的看法,纵然不必构成什么体系,至少也要有一个正面的主张。鲁迅不足以语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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