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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太宗运用法令同宗室大臣中的分散势力进行斗争,并非是靠一二次处罚就能奏效。他们虽经处分,政治上、经济上多少有些损失,一个个却是满不在乎,有意无意地违抗法令的大有人在。太宗就以更重的处罚、严厉的手段加以打击。崇德六年(1641年)三月,因为围困锦州的事件,太宗又同诸王贝勒进行了一次严重的斗争。本来,按照太宗的战略意图,对明朝的前哨重镇锦州实行长期围困,在断绝一切外援的情况下,迫使处于绝望之中的明兵献城投降。他向戍守围困锦州的领兵诸贝勒阐述得一清二楚,可是,他们没有遵守。作为领兵的主帅和硕睿亲王多尔衮及其助手豪格、阿巴泰、杜度、罗托、屯济、硕托、阿山、潭泰、叶克舒等一班主要将领,在围困期间,私自决定兵士和军官轮流回沈阳探家。一次是每牛录甲兵三人回去,再一次是每牛录甲兵五人,每旗章京一名放回去。

  由于把兵士放回家,营中兵员减少,害怕锦州城里的明兵趁机劫营,于是下令全军从现有的包围线后撤到离城三十里的地方扎营。这正好与太宗的意图背道而驰。太宗明令要求他们围困锦州要由远渐近,逐步缩小包围圈,直逼城下,以震慑城内明兵。太宗闻听他们违抗军令,大怒,严厉谴责:“原令由远渐近,围逼锦州以困之,今离城远驻,敌必多运粮草入城,彼此相持,稽延月日,何日能得锦州耶?”【《清太宗实录》,卷55,22页。】太宗气得不得了,整整一天,怒气未息。正值驻兵换防,便命甲喇章京车尔布等人前去锦州传达他的谕旨,令多尔衮等会议,将提出并决定后撤、私遣兵士回家的人指名揭发,拟出罪状报告。

  接着,派兵部参政超哈尔、谭拜等率兵替换多尔衮军,传去一道谕旨:令多尔衮等率军至辽河,驻营舍利塔,不许进城,等候他的处置。多尔衮率军到舍利塔后,向太宗做了报告。太宗马上派内院大学士范文程、希福、刚林等调查多尔衮等违令的事实,并分别训斥诸王贝勒:“睿亲王(多尔衮),朕加爱于你,超过诸子弟,良马鲜衣美馔,赏赐独厚。所以如此加恩,是因为你勤劳围攻,恪遵朕命。今于围敌紧要之时,离城远驻,遣兵回家,违命如此,朕怎能再加信任!肃亲王豪格,你同在军营,明知睿亲王失计,为何缄默静听,竟然听从他的话?阿巴泰、杜度、硕托,你们为何对此漠不相关?听任睿亲王所为,是也说是,非也说非,遇之如路人,视之如秦越呢?硕托,你曾获罪,朕屡次宽大,你却徒具虚名,不思效忠!”

  范文程等传达完上述指示,多尔衮、豪格、硕托等人申诉遣兵士回家是为了“修治盔甲、器械,牧养马匹”,说些不得不如此的理由。范文程一行返回盛京,将调查结果上报。太宗一听,益发生气,说:“此皆巧饰之辞!……仍敢于欺朕!可令伊等自议其罪。”范文程一行又回到多尔衮处,传达太宗谕旨。多尔衮不再辩解,首先认罪:“不逼近锦州,遣兵回家,轻违谕旨,致误锦州不得速破。我即总握兵柄,将所属之兵,议遣返家之时,倡言由我,遣发由我,悖旨之罪甚重,应死。”豪格说;“睿亲王,王也,我亦王也。但因睿亲王系叔父,所以令握兵柄耳,彼既失计,我合随行,罪亦应死。”

  其次议定杜度、阿巴泰、罗托、硕托、屯济等均削去爵位,各罚银两若干。再次固山额真阿山、潭泰、叶克舒都参赞军务,应处死。以下涉及各级将官三十四人都分别议罪。范文程一行又回盛京,将处理结果报告,请示太宗批准。太宗决定,凡死罪均免死,和硕睿亲王多尔衮降为郡王,罚银一万两,剥夺两牛录户口;和硕肃亲王豪格降为郡王,罚银八千两,剥夺一牛录户口;阿巴泰、杜度各罚银二千两;罗托、硕托、屯济、潭泰、阿山、叶克舒各罚银一千两……多尔衮以下各将官纳完罚银,太宗始许他们入城。他们想进宫谢恩,太宗不允,只得在大清门外谢恩重罪轻处。

  过了几天,多尔衮等都到议政衙门办公,太宗又详问围锦州时各军驻兵地,比原先调查的情况更严重,不由得气往上冲,当即命大学士希福、范文程、刚林等传他的话:“尔等(多尔衮等)在外,意图安寝,离城远驻,既求休息,疾速还家,且归安寝可耳!”将多尔衮逐出议政衙门,撵他们回家,不准上朝视事。

  此事僵持到四月初。七日这天,太宗召见范文程、刚林等进清宁宫,面授指示,说:“你们可召集获罪的诸王贝勒大臣到笃政殿前,传达朕的命令,叫他们各入衙署办事,不可怠惰。不许他们入大清门,如遇朕出门,也不许随行。朕并非厌恶他们,不令见面,但他们来见朕,朕无话可问,他们也无话可答。朕将托何辞问询,他们又托何辞来回答?假若静默无言相对,那就太没意思了。”范文程、刚林劝道:“获罪诸王贝勒都是皇上子弟,既已训诫而宽恕,还是叫他们入朝,未知可否”太宗摇头不允。范文程等按太宗指示,向多尔衮等传达了他的原话,多尔衮等奏道:“一切惟上命是听,臣等有何辞可对?”说完,都到自己的衙门去了。又过了一段时间,多尔衮等托范文程、刚林说情,太宗才允许他们进大清门,入朝办事,但不许他们搞徒具虚名的“谢恩”这类仪式。

  清太宗执法之严酷,虽权贵不饶,于此可见一斑。诸王贝勒不得不俯首听命,慑于这位大清皇帝个人的权威之下。太宗对自己要求也严格,率先执行法令。天聪五年(1631年)二月,制定仪仗制,自他以下,诸王贝勒出门都按规定排列仪仗队,违例者罚羊。不久,太宗到他几个儿子避痘的住所看望,去时未排列仪仗队,礼部启心郎祁充格以违例罚羊的规定告知巴克什达海,他马上向太宗报告。太宗认错、认罚,将羊付给礼部,说:“朕非忘具仪仗也,以往避痘处故不用耳。然不传谕礼部贝勒,诚朕之过,朕若废法,谁复奉法?此羊尔部可收之。”【《东华录》,天聪五年二月。】

  清太宗面对势力雄厚的权贵们,之所以毫不畏惧,敢于斗争,是他在当时摆出秉公执法的姿态,包括本人在内,一视同仁,表现出他是为国家、民族和全体人民的利益着想。他的直接目的是打击和抑制诸王大臣的势力的进一步增长,从而提高和巩固他的皇权的集中统一。

  三、南面独尊

  清太宗即位,既非受父亲遗命,亦非因为年龄居长而当立。他是接受以代善为首的诸兄弟子侄的拥戴才登上汗位的。作为既成事实和回报,太宗对负有拥戴之功的三大贝勒即他的三位兄弟代善、阿敏、莽古尔泰极为优礼;每当朝会、盛大庆典、宴餐、与群臣见面时,太宗都把三个哥哥摆在与自己的同等地位——居南面并列而坐,俨然如四汗。接受群臣三跪九叩礼,而太宗免去三大贝勒的君臣礼,只行兄弟之礼。太宗如此相待,一方面包含了对兄长的尊敬与感激;另方面也含有某种程度的畏惧之意。就诸王贝勒的实力而言,三大贝勒最为雄厚。代善掌握正红旗、镶红旗,阿敏掌握正白旗、莽古尔泰掌握正蓝旗。八旗是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他们掌握一旗到两旗的八旗军队、人口及土地财产,就是一个国家中的四分之一或八分之一的实权派。太祖在世时,他们与太宗并列为国中“四大贝勒”,其地位均排列在太宗之前。当时,太祖实行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的制度,他们与太宗共同参与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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