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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


  李鸿章支持“整军经武”。当时光绪把练兵作为“大政”,颇得洋务派的共鸣。李鸿章认为“整军经武为国家根本至计”,可以防止“敌国外患”。

  李鸿章支持振兴农工商业。当时光绪主张“训农通商”,振兴农工商业。李鸿章深以为然,直到1899年他还致函李兰舟重申此意:“农工商各政,原属当务之急,富民之计,此为本根,振兴之权必操自上,设学堂以培植人材,开会馆以齐一条理,皆激励裁成之所系,不能视为缓图。”他特别注意开采矿藏问题。他写信给有关人士,表示支持当时某些“中外条陈”的意见,认为“目前致富之策,自以开矿为先”。他鉴于四川总督鹿传霖力阻宋育仁“挟洋师机器”回籍用西法开矿而感慨系之:“使中国多明矿学之人,何至如此!”似乎可以说,在李鸿章振兴农工商业的思想里,所谓“用西法”云云,并未超越洋务派的传统主张,而惟独在抨击守旧派阻碍民间投资方面才具有某些新意。这表明李鸿章认识到鼓励私人投资新式工商业的重要性,有意对民族资本开放绿灯。

  李鸿章支持废八股、兴学堂。早在1896年李鸿章就曾对其亲信表露过心迹说:“取士之法,亟应变通”,“今惟有尽罢各省提学之官,辍春秋两试,裁并天下之书院,悉改为学堂,分门分年以课其功,学成即授以官,而暂停他途之入仕者,庶二十年间,风气变而人才出。”这显然是一种反对拆衷调和,要求废除科举、兴办学堂的合理主张,可惜李鸿章却不敢公开提出并付诸实施。后经维新派的斗争,光绪终于下令废除八股,改试策论。据李鸿章的侄婿孙宝諠追述:“合肥在都,逢人辄语云:‘康有为吾不如也,废制义事,吾欲为数十年而不能,彼竟能之,吾深深愧焉。’故都人多目为康党。”

  在废除八股的同时,光绪又饬京师和各省一律举办学堂。深知“善教发为善政”的李鸿章支持各省举办学堂,尤其重视京师大学堂,曾劝孙家鼐请康有为出任总教习,并推荐丁韪良充西学总教习。丁氏后来对人讲,“戊戌举办各种新政,惟设立大学堂一事,李鸿章认为最关重要,赞助甚力。”

  李鸿章对于裁并官职和添设制度局的态度,则多少反映了他对改革政治体制的看法。因为裁并官职和添设制度局虽然并未触动君主专制政体,但却是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政体奠基铺路之举。

  百日维新期间,光绪下令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等闲散衙门,而“所有各衙门一切事宜,当并归内阁六部分办,著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即行分别妥速筹议”具奏。诏书既下,礼兵刑工各部观望吏户二部,而管理吏部大臣徐桐、户部尚书敬信却持反对态度。李鸿章则遵旨会同其他内阁大学土上了一折一片。他们既承议“裁并官职,诚为今日当务之急”;又以防止“冒昧从事,致滋贻误”为由,力主采取“庶名虽改而实犹存”的方针。他们根据典要,以詹事府并入翰林院,通政司并入内阁,太仆并兵部,大理并刑部,光禄、鸿胪并礼部;并建议将“所有裁汰之应升应转各员,应由吏部查明,照例题奏,听候录用。其各项属员,亦由吏部酌量分别补用,以免向隅。”光绪从之,下诏准行。这类改革尽管如此温和,但是仍然遭到守旧派的坚决抵制。陈夔龙说:“戊戌政变,首在裁官,京师闲散衙门被裁者,不下十余处,连带关系因之失业者将及万人,朝野震骇,颇有民不聊生之戚。”

  “开制度局而变法律”,是康有为变法的政治纲领。康有为认为要变法就必须于宫中开制度局总其纲,下设十二局分其事,各省分道设民政局,妙选通才督办。他企图通过添设制度局和民政局,使维新派及其盟友参加中央和地方政权。守旧派也十分敏感,认为“如是则天子孤立于上,内外盘踞,皆康党私人,祸将不忍言矣。”因此,设立制度局问题一经提出,就引起“京朝震动,外省悚惊,谣谤不可听闻”。慈禧和光绪对此都十分重视,成为帝后两党斗争的焦点。

  军机大臣和总署大臣在复奏中,用偷梁换柱的所谓“变通办法”,否定了设立制度局的主张。当时军机处领班大臣是礼亲王世铎,总理衙门总领大臣是庆亲王奕劻,总理衙门和军机处对于制度局问题的复奏,是由奕劻和世铎分别领衔的,主要反映了他们俩人及其后台慈禧的意图。但是,他们的复奏是军机大臣和总理衙门大臣会议的结果,而李鸿章时为总理衙门大臣,理应参与讨论,目前尚未发现李鸿章缺席或同世铎、奕劻发生争执的记载。李鸿章在自己的奏疏里或与朋僚交谈和通信中,也均未涉及此事。这似乎表明李鸿章在设立制度局的问题上,由于深知事关帝后、新旧的权力再分配,尖锐复杂,动辄得咎,因而徬徨瞻顾,沉默不语。

  李鸿章长期混迹官场,老成持重。当康有为向光绪称颂来华活动的伊藤博文“为亚洲异才,请厚饩之,留备顾问”时,伊藤却在私下对李鸿章说:“治弱国如修坏室,一任三五喜事之徒,运以重椎,絙以巨索,邪许一声,压其至矣。”李鸿章深以为然,说“侯言良是”。李鸿章与伊藤的唱和,证明他们一致认为维新派缺乏阅历,操之过蹙,失于急激,后果堪虑。后来,李鸿章就更明确地把维新派的失败,归咎于“变法太急,用人不当”。

  李鸿章长期混迹官场,老成持重。当康有为向光绪称颂来华活动的伊藤博文“为亚洲异才,请厚饩之,留备顾问”时,伊藤却在私下对李鸿章说:“治弱国如修坏室,一任三五喜事之徒,运以重椎,絙以巨索,邪许一声,压其至矣。”李鸿章深以为然,说“侯言良是”。李鸿章与伊藤的唱和,证明他们一致认为维新派缺乏阅历,操之过蹙,失于急激,后果堪虑。后来,李鸿章就更明确地把维新派的失败,归咎于“变法太急,用人不当”。

  李:“康有为一人恐逃往贵国,倘果有其事,贵侯必能执获送回敝国惩办。”

  伊藤:“唯唯否否不然,康之所犯如系无关政务,或可遵照贵爵相所谕。若干涉国政,照万国公法不能如是办理,当亦贵爵相所深知。”

  大岗:“请问康有为究犯何罪?”

  李:“论其罪状,无非煽惑人心,致于众怒。”

  大岗:“据仆愚见与其将康有为搜拿惩办,不如加以培植以为振兴中国地步,近日中国创行新法,大都出自贵爵相之手,乃历久未覩成效何哉?以无左右襄理之人耳。”

  李:“诚然。”

  大岗:“近日康有为所为之事,无非扩充贵爵相未竟之功,故愚意不着令卒其业之为善。”

  李:“洵如君言,康育为日后可大有作为,惟据目下观之,了无异能耳。”

  这段对话表明,李鸿章对于康有为,与其说是执意要求引渡惩办,勿宁说是寄予着希望,期待其日后完成自己“未竟之功”。慈禧诬蔑康有为是“乱臣贼子之尤”,而李鸿章却只用“煽惑人心,致干众怒”3个字来形容康有为的所谓“罪状”。慈禧声称对康有为必须“极刑惩治”,而李鸿章却赞同大岗关于“培植”康有为“以为振兴中国地步”的建议。在李鸿章看来,眼下康有为还是个“书院经生”,缺少阅历,“了无异能”;此番逃亡在外,如能认真研究西学,历练才干,将来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是会“大有作为”的。李鸿章的此情此意,在他对梁启超的态度上表现得更为鲜明。1900年梁启超在《上粤督李傅相书》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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