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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李鸿章乘机对他晓以利害,并挥笔疾书“徒伤和气,毫无利益”八个字送给他。森有礼再三央求李鸿章转商总理衙门,设法劝说朝鲜接待日本使臣。事后,李鸿章果然不负所托,向总理衙门详细地报告了与森有礼会谈的情况,并建议“将奏请礼部转行朝鲜一节作为收场,以示格外和好,藉答来意,而略缓其逞强黩武之心,更于大局有益。”

  由此可见,李鸿章对于朝鲜,既抱住所谓宗主权不放,又对日本侵略采取“息事宁人之计”,其结果势必引进日本侵略势力,损害清朝的既得利益。朝鲜鉴于日本的武力威逼和清朝“息事宁人”的态度,于2月26日被迫与日本签订《江华条约》,其中载明“朝鲜国为自主之邦,保有与日本平等之权。”当时日本承认朝鲜为“自主之邦”,并非真正维护朝鲜独立主权,而是企图否定中朝的宗藩关系,开拓侵略朝鲜的道路。清朝统治者基于传统观念,以为只要朝鲜承认中国为宗主国,第三国承认与否无关大局,因而既未向日本抗议,又未诘问朝鲜。殊不知如果与第三国引起外交问题,那么第三国是否承认中朝宗藩关系,就会直接影响事态的发展了。此后,日本借口朝鲜为“自主之邦”,遇事与朝鲜直接谈判,竭力排除中国的干涉,处心积虑地把侵略的触角伸进朝鲜。

  血写的事实使李鸿章逐渐认识到日本侵略朝鲜,势必引起列强在朝鲜的角逐,“俄人亦将隐启雄图,英、美、法、德诸国复群起而议其后”,这不仅为“朝鲜之大患”,而且也是“中国之隐忧”。面对日本和欧美列强的侵略,朝鲜势孤力单,本非其敌,中国将往助而力有未逮,将坐视而势有不能。从朝鲜和中国的安全考虑,李鸿章推行了所谓“牵制政策”。

  倡议在朝鲜推行“牵制政策”的是丁日昌。他在1879年说:

  朝鲜不得已而与日本立约,不如统与泰西各国立约,日本有吞噬朝鲜之心,泰西无灭绝人国之例,将来两国启衅,有约之国皆得起而议其非,日本不致无所忌惮。若泰西仍求与朝鲜通商,似可密劝勉从所请,并劝朝鲜派员分往有约之国聘问不绝。总理衙门同意丁日昌的建议,主张劝导朝鲜与英、美等国立约通商,借以牵制日本,让李鸿章照丁日昌所陈作为己意转致朝鲜李裕元。李裕元系朝鲜国王李熙的叔父,久任元辅,主持大政,晓畅时务,当时虽已退休,但声势犹存。他曾致书李鸿章“道其仰慕”之情,李鸿章复书“略及外交之意”。此时若由李鸿章出面写信给他“藉为开导,尚非无因而至”。

  李鸿章称赞丁日昌所言“为朝鲜计,实为中国计。”他遵旨致函李裕元,发挥丁氏建议,请求将其呈报朝鲜国王察核,“广集廷臣,深思远虑,密议可否。”李鸿章写给李裕元的信,虽是由薛福成起草的,但却如实地反映了他对远东形势的看法和所拟推行的外交政策。

  首先,他认为“日本行为乖谬,居心叵测”,亟宜设法防范。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恃其诈力,以鲸吞蚕食为谋”,对于邻邦朝鲜和中国,“难保将来不伺隙以逞”,“中国兵力饷力十倍日本,自付可以制之”,而朝鲜“固不可无以备之”。

  其次,他认为朝鲜应该在军事和外交两个方面采取应变措施。在军事方面,应该“密修武备,筹饷练兵,慎固封守。”在外交方面,应“恪守条约”,不要给人以可乘之机。同时“似宜用以毒攻毒以敌制敌之策”,乘机相继与欧美各国立约,借以牵制日本。前者是加强国防建设,后者是讲求“交接远人之道”。李鸿章认为,这是保卫朝鲜的必要措施。

  李鸿章说:“西人恃其精锐,地球诸国无不往来”,是“自然之气运,非人力所能禁遏。”他朦胧地意识到资本主义列强征服世界的活动,是难以抗拒的,惟有因势利导,才能防患于未然。他既看到日本勾结英、法、美或俄国侵略朝鲜,使朝鲜“势成孤注”的可怕前景;又看到欧美各国同日本争夺朝鲜的现实,企图劝导朝鲜与英、美、法立约通商,“不但牵制日本,并可杜俄人之窥伺”,进而迫使俄国讲和通好。显然,这是一种均势思想,企图在列强之间“互相箝制而莫敢发”的条件下苟延残喘。

  李鸿章的均势思想,同他对欧美资本主义列强的本质缺乏认识有关。在他看来,“泰西通例,向不得无故夺灭人国,盖各国互相通商,而公法行乎其间”。英、美、德、法距朝鲜数万里,“本无他求,其志不过通商耳,保护过境船只耳”。他轻信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所谓“通例”和“公法”,错误地以为英、美、法不会“无故夺灭人国”,无意把朝鲜变为自己的殖民地,而只是想“通商”、“保护过境船只”。因而,朝鲜只要与英、美、法立约通商,就能使之以为我用。日本畏服欧美列强,以朝鲜之力制日本,肯定不行,以允许欧美列强通商制日本,则绰乎有余。他还劝导朝鲜应随时派人到有约之国,“通聘问,联情谊”,“倘遇一国有侵占无礼之事,尽可约集有约各国,公议其非,鸣鼓而攻,庶日本不致悍然无忌。”其实,无论是立约通商,抑或是“通聘问”、“联情谊”,都不会改变欧美资本主义列强的侵略本性,不能指望藉此获得它们的支持而排除日、俄侵略势力。

  生活在封闭社会里、遵循传统治略的李裕元复信表示:朝鲜本意“不欲与他国来往,牵于众议,不敢主持。”但“拟仿古外国人学之例”,咨请礼部拣选明斡人员赴天津,“学习练兵制器之法。”

  1880—1881年间,美国派遣薛斐尔出使朝鲜,企图以日本为媒介与朝鲜立约通商。俄国除兵于黑龙江、海参崴等处,如“不得志于中国,必将逞威于朝鲜”。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胁迫总署劝说朝鲜“急与各国通商”。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朝鲜君相“幡然变计,有联络外邦之意”,但因统治阶层中“议论纷歧,尚难遽决”。清政府为了加紧推行牵制政策,也改变属藩“公牍往来职之礼部”的旧制,决定“遇有关系洋务紧要之件”,由北洋大臣和驻日公使与朝鲜“通递文函,相机开导”。

  李鸿章受命之后,面临着如何处理朝鲜与他国立约通商的问题。驻日公使何如璋从维护宗藩关系出发,主张中国应派人前往代为主持,或请旨饬令朝鲜与他国订约,并于条约内声明:“奉中国政府命愿与某国结约”。李鸿章认为这种主张,虽然不无道理,但却窒碍难行,势必引起朝鲜的疑虑和欧美列强的反对,不如对朝鲜“密为维持保护”更为适宜。

  李鸿章主张朝鲜应先与美国立约。他认为美国“最为公平顺善”,“无贪人土地之欲”,又“好排难解纷”,“联美”有利于朝鲜。他邀请朝、美代表来津“面议其大略”,再赴朝鲜。所谓朝、美立约谈判,实际上成了中、美关于朝鲜问题的谈判。李鸿章督同马建忠、周馥代拟了朝鲜与美国通商章程草稿,而美使薛斐尔则提出了以《江华条约》为蓝本的约稿。双方分歧的焦点是中朝宗藩关系问题。中方代拟约稿规定“朝鲜为中国属邦,而内政外交事宜向来均得自主。今兹立约后,大朝鲜国君主大美国伯里玺天德俱平行相待,两国人民永敦和好,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侮之事,必彼此援护,或从中善为调处,俾获永保安全。”非常明显,前半段是要美国承认中、朝宗藩关系,后半段是要美国“援护”朝鲜抵制旧、俄侵略。而美方约稿同中方代拟约稿比较,所差甚远,对于中国属邦,“均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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