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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


  李鸿章认为威妥玛“诡谲多端”,担心和局破裂,建议总署在这7条当中,酌允一二,使威妥玛“得有转场”。清廷再次退让,决定派兵部侍郎郭嵩焘赴英致歉;答应贡问岑毓英失职,但不公开发钞;对于优待公使及通商等问题,则留待威妥玛回京后再者。威妥玛见清廷没有满足他的全部要求,十分不满,于8月底前往烟台,与英国驻华海军司令赖德会商武力要挟问题。随即在9月间回到北京,继续与总理衙门谈判。威妥玛步步进逼,总理衙门步步退让。威妥玛公然要求将岑毓英及各宫各犯提京审讯,并追问优待公使及整顿税厘两事的切实办法。总理衙门准备在增开口岸及整顿商务等方面设法屈从英国要求,但断然拒绝将岑毓英等提交审讯。1876年6月威妥玛总括英国的要求,列为8条,以此作为免将岑毓英等提京的交换条件。威妥玛提出的8条要求实际上是多年来英国企图扩大侵华权益的一个总结,所谓解决马嘉理案只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

  总理衙门对于威妥玛的无理要求,既感到中国损失太大,不甘心于接受;又害怕谈判破裂,不敢于拒绝;于是,请求赫德出面调停。威妥玛十分骄横,只要总理衙门提出修改意见,他就以将岑毓英等云南官员提京审讯相要挟,并提出要慈禧召见英使,亲自表示歉意。总理衙门不允,威妥玛就第三次出京赴沪,以示决裂,并通过赫德指名要李鸿章作为清政府全权大臣去烟台与他谈判。7月28日清廷答应派李鸿章去烟台与威妥玛会谈。

  李鸿章在接到特旨任命之后,心情是极其复杂的。他深感进退两难,写信给沈葆桢说:“彼族以便宜行事求朝廷,弟岂敢以便宜行事应付彼族,稍不如愿,恐乓端随其后,若使其如愿,天下之恶皆归焉”。他担心遭到国人责难,更害怕惹恼洋人动武。他特地向总理衙门倾吐苦衷,乞求支持。正当李鸿章料理启程之际,天津城厢内外,“遍贴告白”,绅民集会并派代表到总督衙门攀留,“声称若即启行,必卧路攀辕,否则即与洋人滋闹,情势汹汹”。李鸿章“目击舆情如此,不敢不稍作迟回”,并派许铃身等带领绅耆数人赶赴烟台,面见威妥玛,“邀请来津会议”,结果碰了壁。加之美国公使西华也劝说李鸿章赴烟“愈早愈妙,早完一日,则少费一日周张”。因而,李鸿章于8月17日从天津展轮东驶,第二天到达烟台,并于8月21与威妥玛开始谈判。

  早在7月间,由于在土耳其问题上发生国际危机,英国军事力量首先必须服从这一形势的需要,所以英国外交大臣德比训令威妥玛从速解决云南问题。加之威妥玛因超出滇案以外的其他要求和不容他国干预其事的态度,已使英国在外交上处于孤立地位。当时俄、美、法、德、奥匈帝国和西班牙等国驻华公使先后以避暑为名,云集烟台,密切注视中英谈判的动向,力图防止由英国单独处理与各国利益有关的问题。在这种情势下,威妥玛企图在6月提出的8条要求的基础上尽早和平了结。

  李鸿章因“内顾中原则创痍未复,外顾各国则战守难凭”,所以抱着“不得不隐忍以图息事”的态度,力求避免战争,妥协了事。中英谈判一开始,威妥玛就把议题归结为滇案本身、优待公使和通商税务三个部分。为了追使李鸿章作出让步,威妥玛坚持要求将岑毓英等提京审讯,说有确凿证据说明岑毓莫为滇案的主使者。威妥玛表示:此事“若不允行,他事无可商办。”李鸿章事前受到严令,不得允许将岑毓英等提京审讯,因而要威妥玛拿出岑毓英“指使文札信据,或的确可靠见证”,如经“查验果系毫无虚伪,亦可据以请旨定夺。”但是,威妥玛却以翻译需时,迟迟不交。

  李鸿章鉴于威妥玛“口气甚紧”,致使“各件均无头绪,焦虑莫名”。因而决定“联络各使以间其党援,而讽令公论。”他故意装作镇静、优闲的样子,先后应邀参观德国、英国军舰,并设宴招待英、德、美、法、日、奥七国公使和英国两位海军司令,“仿照西例”,饮酒交谈,“兼欲激射英事,群情欢洽”,“公论颇不以提京为是”。这使威妥玛感到如不尽快达成协议,对英国未必有利,因而在散席后,“独留絮,语,似稍活动。”在随后的谈判中,李鸿章“就势转圜”,提出另议其他办法作为不将岑毓英等提京的交换条件,这正中威妥玛下怀。威妥玛立即表示同意提出全部条款,但声明:“此番所要各条,滇案、优待、通商三事均当包括在内,中堂必须全然答应,此案即可算为完结,不必再说提京一层”。9月5日威妥玛将其要求以书面形式交给李鸿章,其中除滇案、优待、通商三事外,又有要求人西藏等地“探访路程”的专条。李鸿章虽然在“口界”免厘和憎开口岸两个问题上有所争辩,但基本上同意了威妥玛的全部要求。9月13日中英烟台条约和人藏探路专条正式签字。

  这次中英交涉,本来是因马嘉理案而引发的。《烟台条约》规定中国偿银20万两给英国、派员赴英表示“惋惜滇案”等了结滇案办法,在条约中只占次要地位,而主要内容则是:英国得派员至云南调查,准备商订云南和缅甸之间的边界及通商章程;英人可经甘肃、青海、四川等地进人西藏,转赴印度,也可由印度进人西藏;开放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英国可派员“观审”中国各地涉及英人生命财产的案件;租界免收洋货厘金:洋货运人内地,不论中外商人都只纳子口税一次,全免各项内地税。这些规定扩大了英国在华的通商特权,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司法权,并为英国向中国云南、西藏扩张侵略势力提供了有利条件。9月17日清政府批准了《烟台条约》。不久郭嵩素奉命赴英道歉,随后留驻英国,中国派遣公使常驻外国从此开始。

  李鸿章对于签订《烟台条约》之举,不以为耻,反而为荣,得意地声称:“自英国威使与总署理论滇案,夏间悸悻出都,鄙人奉命驰赴烟台,妥为商办,迭经设法牢笼,据约力争,仍就总署所允八条原议,略放删改,迅将全案议结,案内凶犯罪名,悉予宽免”。有人批评“添开口岸,滇蜀驻员”,使“通商之患,将无底止。”李鸿章辩解说:“不知中土门户早经洞开,即添数口,利害各半,总署已允,该使尚未肯结案,幸将前请觐见及王公往来、土货准华洋商人领单免厘各节,概行抹去,于国体饷源尚无甚窒碍。从此妥为驾驭,二十年内或不至生事耳。”所谓“二十年内或不至生事”云云,只不过是痴人说梦而已,《烟台条约》签订不到10年,就发生了法国侵略中国的战争。

  §在中法和战的漩涡中

  李鸿章在“二十年内或不至生事”的迷梦被法国炮火粉碎以后。就情不自禁地卷进了中法和战的漩涡。

  中法战争是由于法国资产阶级推行殖民扩张政策,侵略越南,并以越南为基地进而侵略中国引起的。中国和越南有着悠久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洁朝封建统治者与越南封建统治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封建的宗主与藩属关系。清朝皇帝要越南国王接受“册封”,并定期派人到京“朝贡”,而清政府则对越南负有保护的责任。这种关系属于东方封贡体系,同西方殖民体系有着本质的区别。清政府竭力保持中越宗藩关系,既不为政治统治,又不为经济掠夺,而主要是着眼于军事国防,维护西南边疆的安定。及至到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中越两国人民都面临着遭受殖民者奴役的命运和反对殖民者的共同任务。清朝统治者在越南方面要求给予援助的清势下,也不能不言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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