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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所谓文相即大学士文祥“目笑存之”,廷臣会议时“礼亲王世锋复奏,及醇亲王折内均未论及”。王孝凤即王家壁,于莲舫指于凌辰,他们相继上疏,痛诋李鸿章。他们拼命地为八股取士唱赞歌,说“以章句取士,正崇重尧舜周孔之道,欲人诵经史,明大义,以敦君臣父子之伦也。人若不明大义,虽机警多智,可以富国强乓,或恐不利社稷。”他们坚持“以章句取士”,正是为了培养有利于大情“社稷”的封建卫道士。他们还竭力反对“尽趋洋学”,在他们看来,不仅所谓电学、算学、化学、技艺学等“洋学”不足以御敌;而且“学洋学即不能不以洋学之精否为人才之用舍”,改变传统的封建的取仕标准,培养出一些“以礼义廉耻为无用,以洋学为难能”的所谓“无耻之人”,危害清朝封建统治。因而他们攻击李鸿章“直欲不用夷变夏不止”,并“伏乞圣阴裁断,慎重科目以养明大义之人才,毋令佥王之徒巧为尝试,斯为国家之福。”

  这场形诸于章奏的公开论争,最后经总理衙门奕诉等出面调解而平息。奕䜣等既说李鸿章“请开洋学”“原与科目并行不悸,并非如王家壁等所称以洋学变科目”:又声称“洋学特科,尚非仓猝所能举行”,而应优先解决遣使问题,“将来出使各国之人,著有成效,中外臣工皆知其有益于国家,则于设学、设科之举必且众论交罕,不至再有异议矣。”

  这场争论不仅形诸于章奏,而且笔之于函牍。作为门生、部属的刘秉璋曾致函李鸿章提出责难,而李鸿章则“托干净臣诤友之义”,复信“聊布腹心”,进行驳论。李、刘之争,主要集中在如何看待时文、试帖、小楷和要不要学习“洋学”的问题上。刘秉璋以避免“招人非议”和“制科代有伟人”为由,竭力维护时文、试帖、小楷。李鸿章批驳说:“招人非议,是专就人一面看,当论是非,不论毁誉也。试帖小楷,丝毫无与于时务,此所已知者也。”“至称制科代有伟人”,曾国藩、李鸿章“皆科目得之”,“此论前数年早已辟过,尚记忆否?”即使有几十个曾、李,“洋务亦断办不好,此微明自照,不敢强饰,正误于当日之时文小楷也。”

  刘秉璋还以“圣道”贬“技艺”,主张“用夏变夷”,反对设立所谓“用夷变夏”的“洋学局”。李鸿章严正回答:“又谓算学比于天文,生为六艺之一,圣人未尝不讲究。兄却未见圣人留下几件好算数器艺来。又谓格致测算无非欲其用诸制造,然天地万物万事皆有制造之法之意,何可藐视。又谓统名之洋学局疑于用夷变夏,名不正则言不顺,是必华学即可制夷即可敌夷。若尚不足以制敌,则取彼之长益我之短,择善而从,又何嫌乎?姑不必以赵武灵王胡服为比,即须综核名实,洋学实有逾于华学者,何妨开此一途?且夷人已入内地,驻京师,公尚所齿斤于夷夏之防,则必吏有攘夷之本领,然后不为用夷之下策,请问公有何术乎?”

  刘秉璋最后危言耸听地说:改功令,学洋学,“言之而行则误国,不行则损望”。李鸿章坚定地表示:“此言若行,可延宗社数百年,不行则后有王者必来取法,无所误亦无所损,危言过虑,非所敢承。”当然,他并不知道“必来取法”的“王者”,会是即将登上政治舞台的封建阶级的反对力量——资产阶级。

  从70年代末期开始,随着历史车轮的滚动,李鸿章对科举改革问题的认识也逐渐有所提高。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李鸿章从指斥小楷试帖进而抨击科举制度。

  1874年李鸿章还仅仅指斥小楷试帖,要求扩充洋学,而尚未抨击科举制度本身。但是,同光之交关于变通科举之制的论争,却把李鸿章的科举改革思想推向前进。1878年2月他在致郭嵩焘的信中断言晚清“人才风气之固结不解”,已经达到“积重难返”的程度,究其根源,就在于上自朝廷下至士子无不崇尚“科目、时文、小楷”的恶果。他把批判的锋芒首次指向“时文”、“小楷”赖以生存的“科目”,揭示了以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的弊端和朝廷倡导、士子迷恋“科目、时文、小楷”的危害。这些见解明显地超越了同时代洋务官僚头面人物的认识水平。

  还是这一年,李鸿章在为章刻明朝波滨蔡先生遗书所写的序言中,特地借题发挥,抨击晚明科举之制,以古讽今。拿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论晚明积习之弊,以志余慨焉。”他写道:

  明自正德、嘉靖以后,人才虽未衰,然或不能究其用,或不尽衷于道,盖其时科第重而朋党兴,居风气中而能卓然不惑者寡矣。……明太祖以四子书文取士,其始风气浑朴,往往根抵经史,涵泳道昧,且用人之途半由荐举,故凡巨儒硕彦多出为时用。中叶以降,制艺试士既久,陈篇旧句盗袭相仍,于是格律变而益精,风尚穷而益变,向之所谓根抵经史、涵泳道味者转较迂而不切,未由适中度程其高下情浊之矩,有司意为去取,如风之漻然于长空而不可执也。是时科第既益重,豪之士槁项没齿冀得,当于一试幸而得之,英光锐气耗减略尽,奚暇他求。故论者谓有明一代无学问者,非无学问也,举业累之也。然而朝野上下,习于见闻,风气所趋,牢不可破。

  苟非由甲科进者,仕宦不逾常调,计典不入上考,暨其极敝,知有师生之谊而不计国事,知有门户之党伐而不论是非,虽其雅负时望犹蹈此失,况汶汶于科第之中者乎?其或疑然不倚,守正掳忠,匡救百一,势孤援弱,亦终不安其位以去。晚世园事日棘,乃拔一二异才于举业之外,犹必群力倾排,务俾颤沛而后已。此其未流所锢,日即沦胥,虽圣人其能振救之哉。虽然其所托为孔孟传道之书,则其说甚纯无瑕,其初立法取明理达意而止,视夫专崇未技炫巧斗妍而无实义者,犹为质胜于文,然偏重之弊已若此矣。

  在这里,李鸿章虽然名曰“论晚明积习之弊”,但其真意却在于影射清末偏重科第造成“无学问”、“人才衰”和“朋党兴”等严重后果,为改革现实的科举制度寻找历史的根据。正象曾纪泽所说的那样:“抉摘晚明科第朋党之弊,不遗余力,此文殆有为而言之。”

  第二,开始把“变科目”与“易官制”联系起来。

  60、70年代,李鸿章提出“变法”口号,主张遵循儒家传统治略,内修政事,并采用西法,举办洋务。到了80年代末期,李鸿章便把“易官制”提到“变法度”的首位,并基于改革腐朽的官僚体制的需要而力图推进科举改革。当时八股取士制度支撑着腐朽的官僚体制,那些跻身显贵、不谙世事、醉心利禄之徒,大都出之于科甲正途。因此,改革八股取士制度,造就“学兼汉宋,道贯中西”的人才,借以改变官僚队伍的成份,就成为改革腐朽的官僚体制的必要条件和重要组成部分。不过,李鸿章的认识和实践是脱节的。甲午战后,他曾反思说:“论者咸知时文试帖之无用,又不敢倡言废科举,辄欲调停其间,于是艺科算学之说,迭见条陈”。其实,他自己何尝不是如此呢!他既不敢倡言废科举,更不敢奏请易官制,只好一面设法支持有关开艺科、课西学之请,一面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扩充洋学。

  自70年代末期以后,李鸿章支持开艺科、课西学之请,主要有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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