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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但李鸿章复信奕䜣,“大意以洋人练兵过费,且征调掣时,恐将来尾大不掉等因”,拒绝将淮军拨交外国教练。后来总理衙门又屈从法国公使之请,准令法国达尔第福、庞发为江苏副将、参将等宫,李鸿章说:“其意不过欲多教练、多发财耳。”他表示“百事皆可遵依,惟教练不能多添,银钱不能多索,听其缠扰,亦不决裂。”李鸿章不愿将淮军拨交外国教练,主要是因为害怕外国教官“揽权嗜利”。他说:.“上海英法教练勇一千数百名,始议中外会带,久则外国多方揽扰,渐侵其权,不容中国营带官自主,亦不肯绳勇丁以中国之法。”前年之覆,后车之鉴啊!

  李鸿章“讲求洋器”,以向外国购买为主,辅之以设局仿制。1862年11月清廷指示各省督抚“饬令中国员弁学习洋人制造各项火器之法,务须得其密传,能利攻剿,以为自强之计。”从1863年起,李鸿章遵旨聘请精巧匠人,先后创设“炸弹三局”,即马格里主持的先在松江后迁苏州的洋炮局,韩殿甲、丁日昌分别主持的上海洋炮局。三局月产大小炸弹1万多个。

  创设“炸弹三局”,不仅给淮军提供了镇压太平天国所需要的大小炸炮和各色炸弹,以补充从西方购用之不足;而且为日后创办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打下了初步的基础。因此,李鸿章受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表扬:“阁下蒞沪以来,设立军火局,广觅巧匠,讲求制器以及制器之器,击锐摧坚,业已著有成效。”根据李鸿章当时“恭呈御览”的清单,可看出:自1862年5月起至1864年7月底止,其财政支出的情况是:

  (一)、支付英法军官教练会字、庞字营洋枪炮队勇粮并湘准备营聘请外国教官薪工等项,自1862年11月27日起,截至1864年7月底止,共银313,390两。

  (二)、支付购买西方军火,自1862年5月份起,截至1864年7月底止,价值共银911,582两。

  (三)、支付置买租雇各项轮船,自1862年5月份起,截至1864年7月底止,船价等项共银207,3余两。

  (四)、支付制造西洋炮火各局,自1863年分先后设局起,截至1864年7月底止,置买器具料物和雇用中外工匠等项共银177,912余两。上述四项总共支付银1610210两。

  从这份用款清单可以清楚看出:李氏为了“自强”,“练军练器”,不惜重资聘请外国军官教练兵勇、购买西方军火、置买租雇轮船和设局仿制西方军人,且把主要希望寄托在购买西方军火上(仅此一项,即占总支出的百分之五十六)。他虽然也设局仿制西方军火,但设局仿制费用只占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一,仅仅为购买西方军火用款的五分之一强。

  李鸿章坚持“练军练器”,必然导致“变易兵制”的结果。

  王闿运说:“淮军本仿湘军以兴,未一年尽改旧制,更仿夷军,后之湘军又更效之。”

  李鸿章抵沪之初,还有意推广湘军营制营规、劝戒浅语、爱民歌、解散歌等等。他曾对恩师表示:“此即是不才新政,能为佛门传徒习教之人,附骇尾以成名,则幸甚矣。”但是,转眼之间,“神奇”的洋枪洋炮就促使他逐渐偏寓了其师的轨道,采取了“以湘淮纪律参用西洋火器”的方针。

  李鸿章既看到洋枪洋炮的威力,又总结了江南大营“虽有此物,而未操练队伍,故不中用”的教训,因而把使用洋枪洋炮和操练队伍结合起来。及至太平天国失败前后,本为湘军分枝的淮军已与湘军各异其趣了。

  §“抚用客将”

  经过两次鸦片战争,资本主义列强用大炮破坏了清朝皇帝的威权,迫使天朝帝国同地上世界接触。清王朝与资本主义列强逐步从对抗走问结合,一个主张“中外同心,以灭贼为志”;一个声称“如果不援助这个开明的政府以成全其努力与改进,则在我们方面说,那真是自杀了。”1862年初,中外反动派正式结成军事同盟,把血腥的屠刀一齐指向太平天国。就在这个关节眼儿上,李鸿章率领淮军抵达上海。同年3月李鸿章在安庆“潜师暗渡”之前,曾致书沈葆桢说:“华夷混一局势已成,吾辈岂能强分界画。”这段话虽然不长,但却集中地反映了他对当时业已形成的中外关系的认识及其所持的赞许态度。

  前面曾经提到,曾国藩指示李鸿章应“以练兵学战为性命根本,吏治洋务皆置后图。”李鸿章虽然遵循“师训”把练兵学战作为“性命根本”,但是对于洋务却并未置之“后图”。他初到上海,深感“孤危”。他鉴于洋人兵强器利“实肯帮我”,“沪城内外各事实皆洋人主持”和“沪中宫民向恃洋人为安危”的现实,意识到只有顺应买办官绅之“人心”、结好“洋人”,才能摆脱“孤危”处境,成就绞杀造反农民之“大事”。这不仅关于他个人的前程,而且也关乎清廷的命运,因而他始终把“洋务”放在重要地位。

  李鸿章发觉在诸多事务中,以“洋务”为“最难者”,而上海洋务已成尾大不掉之势,自己倘若奉命负责上海洋务,实难应付裕如。他恳请曾国藩出面“主持其事”,说“吾师威望为西人所摄,调济于刚柔之间,当能为国家增重,总理衙门似趋柔和,须外有重巨阴持其柄也。”当时清朝官绅对待洋人的态度,有买办官绅“媚夷”和顽固官绅“抗夷”之分。李鸿章认为,除总理衙门“似趋柔和”外,“沪道媚夷,失之过弱;汉道抗夷,失之过刚”,而正确的政策则应是“调济于刚柔之间”。所谓“刚”系指抗争性,“柔”系指妥协性。李鸿章对待洋人虽有抗争性,但妥协性大于抗争性。

  曾国藩指示李鸿章:(一)“夷务本难措置,然根本不外孔子忠信笃敬四字”,主张把处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儒家道德规范扩展至外国资本主义列强;(二)与洋人交往应坚持“先疏后亲”的原则.李鸿章虽然对前者始终谨遵不渝,但对后者却有些阳奉阴违。他致函其师表白说:“与洋人交际,以吾师忠信笃敬四字为把握,乃洋人因其忠信日与缠扰,时来亲近,非鸿章肯先亲之也。”他设法“亲近”的,首先是当时上海的真正统治者英法驻军司令和驻沪领事。他与之经常拄还,不时“会商事件,无不择善而从”,因而建立起“深相友爱”的关系。李鸿章得意地说:英国驻华海军司令何伯驻兵在此,“与薛吴诸公向不见面,其待鸿章之礼貌情谊,沪人谓得未曾有”。

  李鸿章“亲近”洋人,意在“借师助剿”。他在致友人信中说:“西兵助剿,江南官绅皆附合之。鸿章商之大帅,定议不拒绝以伤和好,不忮求以存界限。”洋人既要“会防”上海,又“坚执会剿之说”。当时上海道吴煦与会防局官绅曲从洋人意旨,“阴主中外合剿之议,所以媚洋人者无微不至。”曾国藩的态度略有不同,认为:“会防上海则可,会剿他处则不可。”他指示李鸿章:“阁下只认定会防不会剿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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