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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到1975年,市中心在繁忙时间的交通拥挤现象,已经到了令人忍无可忍的地步。我看过一份建议书,要求规定在繁忙时间内驶人中央商业区的车子必须付费,借此缓和市区内的交通流量。我请有关人员研究这个建议,发现的确可行。他们建议在通往中央商业区的不同人口处竖立高架闸门,提醒所有驾车人士,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驶人限制区,就必须在车子的挡风镜上展示有效的执照。我通过媒体鼓励民众广泛讨论这个计划,前后长达几个月。我们不断调整和改善有关建议,例如允许载有四个人的车子无需执照也能驶人限制区,敲定每日执照费为3元,买月票则便宜一些。新措施疏缓了繁忙时段的交通堵塞问题,公众的反应也令人鼓舞。

  我知道这只是短暂的缓解。人们的收人正在逐渐提高,每年注册的车辆数目直线上升。我相信真正的对策是限制车辆总数的增长,使这个数字不至于超越公路的负荷量而造成大规模的交通堵塞。再怎么大量兴建地下通道、高架公路、高速公路,它们终究会被不断增加的车辆挤得水泄不通。

  我提议规定人民必须先投标申请证件,才有资格购买新车,车子才有权使用公路。每一年发出多少份证件供投标,取决于公路的容量。我们估计当时的公路每年可以承受的车辆增长率为3%。交通部长把有关法案交给国会特选委员会,听取各方的意见。最后,我们决定采用的制度是,人们必须投标购买拥车证才能购买新车,有效期为十年。

  措施实行后证实有效,全国车辆的年增长率被限定在3%之内。拥车证的投标价格起初偏低,不久后直线攀上天文数字。1994年,一辆2000CC以上的车子,拥车证价格超过10万元,还不包括其他各项高额入口税。拥车证制度变得越来越不受欢迎,有意买车的人不断写信在报刊上争辩,指责汽车代理商和投机者操纵投标价格,使它不断攀高。在公众要求下,政府后来禁止汽车代理商以自己的名义投标,再把标到的拥车证转让给客户,同时规定所有拥车证不得转让。但是这些调整收效不大。经济腾飞之际股市大起,投标价格相对攀高,反之则下跌,正如1997至98年间新加坡在经济危机打击下出现的局面。

  经过不断的摸索,我逐渐意识到要使各个层次接受一个重要的计划,就必须先把构想提出来跟所有的部长探讨,让部长们有机会跟常任秘书和各级官员进行讨论。集思广益后,我们再把建议交给负责落实的人员去讨论。类似交通系统这些对广大群众影响深远的计划,我就会通过媒体让人民公开发表意见。因此在决定兴建地铁之前,我们用一年的时间,让民众针对地铁系统胜过以专用道路实施全巴士系统的论点公开进行辩论。我们也聘请两家美国顾问公司给我们提意见。他们使我们深信,以全巴士系统解决问题将不如地铁来得理想,因为碰上下雨天,巴士行驶速度会放慢,导致整个系统出现堵塞现象,地铁就不会有这种问题。

  地铁并未降低人民的拥车欲求。拥车证和限制区执照制度虽然控制了需求量的增幅,却无法阻止这个数字年年攀高。我们在1998年推出电子公路收费制。现在,每辆车子都在挡风镜后面安装阅卡器,车子每次从设于市区要道的闸门下驶过,一定金额的通行费就会自动正确扣除,收费多寡取决于使用的路段和时间。科技让限制区执照制度得以改进并延伸到所有产生堵车现象的公路,该付政府多少费用现在视个人的公路使用量而定。既然如此,我们就能以最大的限度让想买车的人在不堵塞公路的条件下拥有自己的车子。

  谨慎处理马来人课题但总还是有些敏感的课题无法提出来公开辩论,其中之一是如何处置殖民地时代遗留下来,聚居在英国当年指定为“马来人聚落”和其他地区生活条件恶劣的马来居民。新马在1965年8月分家时,东姑表示愿意在柔佛州免费提供土地给那些感觉受遗弃的新加坡的马来人。没几个人接受他的献议。不过,隔离而居致使马来族群众被孤立,并产生不满情绪,因为这类聚落大部分是萧条地带,长年下来变成了贫民窟:简陋的木屋用锌板或亚答叶盖屋顶,屋子之间的小巷没有铺砌砖石,弯曲又泥泞。

  最令人操心的是聚居在芽笼士乃的马来同胞,加上甘榜乌美和甘榜是万岸的居民,形成规模最大的马来人聚落,总共有六万多人。那里没有自来水供应或卫生设备,生活条件恶劣,居民必须到小巷旁边的公共水龙头取水,自己用桶把水提回家或雇用挑水工人。聚居地区内没有电流供应,但是有一些私营者非法卖电。1965年9月,新马分家一个月后,我告诉那里的居民说,他们的陋屋十年内将全部拆除,芽笼士乃将发展成为另一个女皇镇,环境有过之而无不及。女皇镇是新加坡当时最现代化的高楼住宅区。

  我们没有食言。作为长远的计划,要重建新加坡,给每个人提供新住房,我们决定把华、巫、印和其他种族分散,使各族混杂而居,以免他们像过去受到英国人鼓励那样,重新聚居一处。徙置时,人们必须通过抽签的方式申请组屋。与此同时,为了防止另一场种族暴乱出现,我决定在芽笼士乃马来人聚居地修筑四条道路,布局就像威化饼格子那样,同时把小巷扩大,给那一带的街道装上街灯。

  在六七年的时间内,一大片贫民窟变成了九个小块。徒置计划的初步阶段在1970年2月展开,那是最棘手的部分。当我们宣布迁徙计划时,马来居民心理上难免有些惶恐不安。我们的马来议员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在政府官员和居民之间进行斡旋。报章和电台宣传政府为居民准备的赔偿配套和新住所。《马来前锋报》这时候已经停止在新加坡发行,因而无法在民间制造毫无根据的恐慌,就像它在1964年拿哥罗福徙置区大做文章那样。

  在拆除工作中,有一座年久失修的小伊斯兰教堂是最具政治敏感度的。每一座伊斯兰教堂,无论有多小,都有一群宗教长老和活跃分子组成委员会,负责收取税捐和捐款,作为维修的费用。就在我们准备拆除小伊斯兰教堂时,全体委员竟然占据伊斯兰教堂,不肯离开。在他们眼里,政府的行动是跟伊斯兰教为敌。1970年9月,我们的马来国会议员安排小伊斯兰教堂的委员和一般成员,在政府大厦我的旧办公室同我们见面,让他们向公共工程局和建屋发展局的高级官员表示他们的立场。我们在马来议员的协助下,说服他们允许当局把旧的木建筑拆掉,并保证在原址附近兴建一座新的伊斯兰教堂。马来议员第二天连同新加坡伊斯兰教理事会(管理新加坡伊斯兰教社群的团体)的主席,在小伊斯兰教堂的群众进行星期五祷告之后,向其中200人发表演讲。

  马来议员拉末肯纳再度向群众保证,政府一定会兴建新的伊斯兰教堂来取代现有的。肯纳是一个立场坚定的前工会领袖,1964年在种族暴乱中被巫统领袖痛斥为“卡菲尔”或异教徒,但是他始终没有动摇。伊斯兰教堂的群众终于答应搬走。这起事件为马来人聚居地区内另外约20座小伊斯兰教堂的拆除和重建工程,铺平了道路。我们拨出地段给他们兴建新的伊斯兰教堂,也想出办法来筹集建造费。我把兴建新伊斯兰教堂的责任交给新加坡伊斯兰教理事会,并设立筹建基金,信奉伊斯兰教的工友每个月通过公积金捐献1元。这使得我们的马来群众感到自豪,因为他们用自己的钱来兴建自己的伊斯兰教堂。

  要居民搬迁比较好办。按当初盖房子是否经过政府批准为根据,每户人家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加上一笔350元的l“干扰津贴”。在那个年代,350元等于一个工人一个多月的工资。被迫搬迁的居民有搬到新组屋区的优先权,而且可以自由选择新居的地点。尽管有这些特别待遇,40户人家依然拒绝搬离住家,直到闹上法庭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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