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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


  早在1715年,彼得就开始制订陆海军条令。1716年《陆军条令》就已制订完毕。这项工作于中断两年之后于1718年恢复,进行海军条令的制定。彼得曾为写下备忘录,注明应委派何人去搜集外国军事条令的条款,当年4月4日他颁布了一项诏令,指出应以英国规章为基础,再增补一些法国、丹麦、瑞典和荷兰规章中的相应条款。彼得起草的《海军条令》纲要草稿迄今完好保存。1720年1月这部条令制订完毕。

  《海军条令》制订完毕后,彼得就拟出制订《海军部章程》的大纲,他为此向承包工程和为海军部采办装备的机关调用有关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资料。1721年1月至2月,他整个白天都出席枢密院会议,讨论《海军条令》和《海军部章程》。

  各院都有自己的章程,对有关的权利与义务作了规定。矿务院和工厂管理院的章程内还为企业主规定了专利权,因而促进了大生产的发展。在各种章程中,《总章程》最不同一般。它规定了所有中央机关的工作人员(从院长到烧炉工和坐在过道里、“一听到铃声”就应声而起听候吩咐的仆人)的权利和义务。

  至于彼得对《总章程》的重视从一份经由他仔细校订过的材料可以看出。他推敲文句,补充内容,增加新的条款。

  各种章程都附有一份1722年的《品级表》,这份诏令反映了沙皇对贵族官职大小的纯理论观点。在彼得即位以前,官位的高低一律以门第和出身为标准。只有贵族的后裔才有希望加官晋爵。这实际形成官位世袭。能破这种陋习之例的一般平民,可说是凤毛麟角。

  《品级表》将官阶分成十四个等级,根据官员的才干、学识和勤奋,按级予以提拔。

  《品级表》所规定的晋升制度,保证了非贵族出身的人也能迅速获得擢升。实际上《品级表》是赋予业已存在的事实以法律形式而已。此外,它还为出身“寒微”的人跻身于贵族行列提供了可能性。凡获得陆军或海军一等军官官位者,均可成为世袭贵族。至于文官,从八级起便都是世袭贵族。

  彼得的立法工作,并不限于制订各种规章制度。亲自参与立法这也是彼得作为国务活动家的一个特点。他的后继者们,顶多只限于在官员们准备好的诏令上签字而已。彼得亲自起草诏令时可说殚精竭虑,一如他围攻要塞、指挥军舰的建造和下水一样。现举1722年4月17日彼得的一份诏令为例,诏令是为使“任何人均不得违章”而颁布的。

  彼得起草这份诏令共用了四天时间,4月14日他写出了第一稿,到4月17日最后定稿,先后六易其稿。第一稿共有三项内容,第三稿中增至五项,而在定稿中则有七项。沙皇认为这一诏令意义重大,要求所有的机关,其中包括枢密院,“应将此诏令置诸案头,藉以自鉴。”

  彼得不仅经常告诫官吏,而且也训示全体百姓,因为在他看来,臣民的一举一动均应置于国家政权的严格监督之下。“朕之子民”,彼得写道:“如同尚未入学之童稚,如不强其就学于业师,则日后恐有终身目不识丁之虑也”。

  沙皇对商人也实行限制,命令他们所得利润不得超过百分之十。规定以猎捕海兽为生的北方居民,在两年的时间内购置现代化的船只,以代替传统的单桅帆船。

  全国本来都是用普通镰刀收割庄稼的。彼得发现,如果改用长柄大镰刀,将会达到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于是就此专门颁布了一项诏令。还下令不准用旧法加工大麻纤维,要照政府的指示办。

  即使在臣民需要盖房的时候,彼得也得对他们进行一番训导。他指示,凡有五百名以上农奴的首都贵族,如在瓦西里耶夫岛上建屋,则只能盖两层楼房的独家住宅。

  沙皇命令,农户建房时,两座房舍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三十俄丈。门厅里的天棚,要和居室一样涂上粘土。在莫斯科建房者应用瓦或木板盖顶。对砌火炉也有严格要求:“火炉应有底座,不得砌在地板上,烟囱直径大到足以钻进一人。”

  臣民的卫生情况和首都的保健状况也引起沙皇的关注。他规定澡堂“每周应烧一次”。彼得堡的居民应保持街道清洁。还规定打扫大街的时间在“街上尚无行人的早晨或者夜间”。首都居民“在指定以外的时间不得上街,需要外出时应随身携带灯笼照明。”

  对于年轻人的婚嫁事宜,沙皇也有诏令:父母不得包办婚姻。禁止贵族纨裤子弟结婚,“因其不学无术,不能为社会服务”。

  就连生了病的居民,皇上也得从旁指导。还在皮尔蒙特时,沙皇就命令枢密院在国内寻找于身有益的泉水。在彼得罗夫工厂区附近发现了含铁质的泉水。彼得急不可待地亲自试用一下这种泉水,1719年1月他同皇后一起出发到俄国的第一个疗养地去。3月颁布了一道诏令,列举这股矿泉水的医疗特点。泉水“能治愈各种严重疾病,诸如坏血病、疑病、黄疸、胃弱、呕吐、腹泻”,以及其他十来种疾病。彼得为有了本国的矿泉疗养胜地而十分高兴,他大力推广矿泉水疗法,有时沙皇也强令人们接受这种疗法。他写信给海军上将阿普拉克辛说:“医生特嘱法籍大船工匠前往奥洛涅茨矿泉治疗,该人不欲前往,已强行将其送去。”

  臣民的精神生活同样处于沙皇诏令的监督之下。沙皇得知,许多教徒并不经常到教堂去,其中一些人去了也不作忏悔。于是立刻颁布一道诏令,要求一应臣民在礼拜日,和节日里都要到教堂礼拜。有一些专门诏令规定了教徒在教堂中的行为准则:在布道的时候,他们应当“肃立无哗”“听讲”。禁止在教堂里“高谈阔论或向官员递交呈文。”

  臣民死后总归要到天堂去。沙皇的诏令对这些升天的人的命运也关心到了。把死者埋葬在哪儿?诏令对这一问题回答道:“不得葬在城内”。只有“显贵人物”可以例外。如何装殓死者?禁止使用厚松木板和橡木做的棺材。诏令规定:只允许使用不太贵重的木料做棺材。

  在规定惩罚措施方面,彼得可说独出心裁。惩罚措施的范围包括小笔罚款到没收全部财产,从残酷折磨肉体、流放做苦役,直到处死。教徒在祈祷时聊天者不准离开教堂,每人罚款一个卢布,贩卖俄式长袍和长筒靴子的人,也象贩卖俄式皮鞋的鞋掌和铁钉者一样,被罚做苦役。大麻纤维检验员,如果把腐烂的次品和石块掺在麻捆里,处以死刑。各院的官员旷职一天者扣发全月薪水,每天早退一小时,扣发一周的薪水。对上班时聊天,办事拖拉等也规定了惩罚措施。彼得估计到有的官员无力交付罚款。这样,该人应在船上做苦役作为抵偿。

  惩罚的手段和性质取决于犯过失者的社会地位。彼得制订的《陆军条令》为“军官”规定的是让他们丢面子的惩罚措施,如剥夺军衔、扣发薪水、褫夺公权,而对其他人则规定“一般性体罚”和“酷刑”即杖笞、鞭打、上铁镣、打烙印、服苦役以及断臂、断指、割耳之类的戕害肢体的惩罚。许多诏令规定对开小差的新兵、龙骑兵、陆海军士兵处以死刑。凡有隐匿逃兵者,则剥夺其军衔,没收其财产。地主收留逃亡农民者要交现金罚款,而逃亡农民要受体罚。

  督促官员们尽职尽责,让各阶层居民——农民、市民、僧侣和贵族执行政府的各种法令,都靠惩戒措施来推动。看来,作为立法者的彼得,受两种对立的情绪左右:一种是教导和训海,另一种是惩罚和威胁。伟大的普希金认为,彼得一世在某些场合表现出智慧过人、贤德英明而且慈悲为怀,但有时则又表现出残酷暴戾刚愎自用,这是有道理的。诗人说过,彼得的某些诏令“看来,是用鞭子写成的”。

  在彼得看来,耕耘多年之后己可望收获了:出海口已经有了,新的机构业已建立,机构的规章制度已经制订,数以百计的诫民诏令已经颁布。看来,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钟表”已经造好,已开始顺利运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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