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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文部境内的草场的确不错。时值冬季,黄枯的草也能临风摇曳。而藏北大多数草场上的小草,在狂风中也纹丝不动——太矮小啦。我们在这里见到了为数众多的黄羊。黄羊的选择性很强,适宜在水草好、气候也略好的地方生存;而北部高寒的半荒漠地带,野牦牛、藏羚羊活跃的地方,黄羊几乎绝迹。在安多县牧场,也未见黄羊踪影,据说因黄羊抗灾能力并不很强,前年大雪灾①中几乎死光了。此刻我们转过一片小草坡,忽见几只白屁股黄羊正随着大批绵羊一道安详地啃草。牧人站在一旁,身穿一拖到地的光板老羊皮袍,像一尊石头。听见车响,那几只黄褐色的黄羊一溜烟儿地逃窜,只看得见屁股上的那一片片白。

  牧人越来越稀少,野生动物越来越多。据有关部门近年来首次对此地考察结果认为:这里蕴藏着世界上最珍稀的动物群落,是至今地球上仅有的几块未开发区域之一。其丰富的自然资源不亚于南部非洲大陆,是中外学者瞩目境地。

  一份较详细的报告称:就野生动物分布密度而言,这里比新疆阿尔金山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要高得多。据在双湖阿木岗日至西尔岗一带考察,在五十平方公里的区域内有藏野驴八十至一百头,藏羚羊六十至七十只以及其它动物。而申扎县错鄂湖中的一个鸟岛,仅棕头鸥就有一万八千只至二万三千只,还有斑头雁和鸬鹚等鸟类,在繁殖季节上了小岛,连脚都难以迈开,在四平方公里的地区就有珍禽黑颈鹤成鸟十一对,是藏北高原分布密度最高的地区。

  藏北高原主要的野生动物有藏野驴、野牦牛、藏羚羊,它们被称为“无人区三大家族”;还有藏原羚(黄羊)、藏狐、岩羊、盘羊、熊、狼、猞猁、鼠兔等。在藏北东部有獐子、土豹、雪猪、旱獭。

  牧人们与大自然耦合得是如此之好,毫无优越感地自视为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几乎一切野生动物保持了友好睦邻关系,组成藏北共生共荣的生物圈,行猎只是偶尔为之。作为草原上的客人,我们对所遇见的一切动物都情不自禁地感到亲近。明知一天中不知要碰见多少,每次相遇仍然禁不住欣喜。我把自己所喜爱的野物作了比较,依次为:野马、羚羊、野牦牛、黄羊。还有俗称为大羊头的盘羊可惜始终没见到,同伴们几次发现过,我因眼睛近视看不清。

  最英俊的是藏野驴。比马还漂亮。我们喜欢叫它野马。这出于某种心理和感情:按汉族习惯说法,驴子欠高贵,“驴子”近乎贬义词。而无论在哪个民族,马的地位都很尊贵,藏族尤甚。动物学家们把英俊潇洒的野马的学名规定为“藏野驴”,至少伤害了我们的某些感情。至今西藏尚未发现野马。野驴、野马的主要区别是:野驴耳朵较之野马略长;背上一条黑纹明显,野马不明显;野驴的尾巴上半段细而缺毛,下半段较长,野马则蓬松而多毛。野驴十多只成群,也有几十只大群。而且凡见到的都是奔跑的姿势,矫健而洒脱。奔跑速度与丰田越野车车速大致相等——有好几次它们与我们遭遇,便赛起跑来,或者与小车并行,或者就跑在车前几米远的地方。看得清楚极了。

  藏野驴全身灰褐,只有腹部和四只小腿白白的,像戴了白肚兜,穿了白袜子。富有弹性的四蹄飞奔时,显得柔韧又醒目。加之尾巴微微翘起,全身呈流线型,身后腾起烟尘,更显威武秀丽。听说野驴胆量最小,警觉性最高,所以难得见它们安静的姿势。后来听聂荣一位藏医讲了一件奇怪的事,说野驴居然能伤人,在聂荣的查吾拉牧场,野驴就咬人,而且专咬牧女。真令人不解。我想那大概是野驴跟人在开玩笑吧。在我印象中,食草的野驴最给人以安全感了。不幸的是野驴最易遭狼的祸害,不知为何这庞然大物居然斗不过诛儒的狼。当狼扑向它喉管的时候,它就在劫难逃了。幸而又幸的是,藏族人历来不吃野驴,猎手也不袭击它,所以藏野驴始终保持了种群优势——只有一点例外,剽悍的安多多玛人最喜吃野驴肉,说野驴肉又香又甜。所以野驴一向又被称作是“多玛部落的红糖”。

  慢慢腾腾的野牦牛出现了。它一切动作都是慢镜头,就是受到猎枪袭击稍稍加快了步子,也一副胜似闲庭信步的稳健。野牦牛是一类保护动物,高原动物中的“巨人”。似乎没人精确计量过它的体重。有说是一千斤的,有说是一千公斤的。说一千斤的是安多县的杰巴县长,他的论据是:把一头野牛肢解,弃置牛头和肚内秽物,需八头驮牛驮走。每头驮牛常规载重量是一百斤,算起来千斤有余。没计算在内的野牛头非常之大,两角之间的头顶部位可并排坐两个人。野牛一年四季住在山坡,喜欢吃柔软的邦扎草,夏季里用牙啃,冬天就用舌头舔。野牛多刺的舌头十分厉害,也是它的武器之一。它的攻势有三种,一是角抵,二是脚踩,三是舌舔。和人较量时,如果对方躺在低洼处,无法抵、无法踩时,就用舌舔。第一下,老羊皮袄粉粉碎;第二下,血肉开了花。

  当然野牛一般不主动进攻人,它硕大的体格、从容不迫的风度,显示一副端庄、憨厚的模样。只有在人伤害了它又没能致命时,才凶相毕露。我已将听来的文部杰瓦区一个乡支书的遭遇转述给许多人听了。这是一件真事,很能说明问题。能打野牛的猎人枪法必须非常准。猎人们找个隐蔽处藏身,往往要躲上几天才有野牛靠近,用老式的火药枪朝心脏地方射击,一枪毙命——要打脑袋就不行,皮厚穿不透。那支书一枪没打死它,激怒的野牛冲了过来,猎手仓皇逃命,首先扔掉了武器,野牛就在猎枪上踩来踩去,踩个稀烂;又把帽子扔了,野牛又踩;再把衣服一件一件脱下扔掉,狂怒而愚蠢的野牛上了当,支书金蝉脱壳,赤条条钻进一块大石底下——还好,文部一带多有巨石,要在大荒坝上就完了。最后,那野牛朝巨石拱了几下,没拱动,才悻悻地走了。从此,那支书洗心革面,再不打野牛了。

  像人类一样,野牛脾气不尽相同,极个别坏脾气的见人就冲。公野牛喜孤独,三几只合群。最多的有人见过四、五十头的公牛群。母野牛合大群,据说为了保护牛犊。洛桑丹珍亲眼见到十三头母野牛一律头朝外围成圆圈,圈内一群小牛,圈外四头恶狼。只是不知这场对峙战持续了多久,结果如何。

  只有公野牛不怕狼。就是公野牛死了狼也啃不动。野牛皮太厚,最厚部位在额头,足有三寸。杰巴向我介绍野牛习性,顺便说起他家用野牛额皮做成的菜板,用了三十年还没坏。后来我在牧人家里也用牛皮菜板切过肉。野牛全身都被牧人派上用场:野牛毛发很长,尤其腹部裙毛长及地面。十头野牛的毛和尾巴剪下来,可以织一顶大帐篷;牛毛帐篷最好,挡风保暖,雪水也渗不透。牛皮可以做藏鞋底、做马鞍绳,代替金属做马镫,左侧角用来作挤奶的盛奶器,晒干的牛舌头当梳子,野牛角刻上六字真言,又是精神崇拜物了。安多县委书记明加送我一个新鲜的野牛胆,说胆汁可用来洗发,“三年后我去看你,你的头发保证又黑又亮,一直拖到地面。”但那胆汁腥味非常,总下不了决心使用它,后来这枚野牛胆干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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