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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野牦牛性凶猛,无法驯养。家牦牛与野牦牛交配所生小牛也野性十足。畜牧工作者们取野牦牛体格魁伟、适应性强的特点,数年前曾委托双湖活捉了(!)两头公野牛,拿大敞篷车千里迢迢送到了当雄。也许野性的生命力更强健,遗传时排斥了驯化性,畜牧工作者们的理想似乎未能实现。即使家牦牛一旦混迹于野牛群,一年之后竟比野牛还野。那些家牦牛体格虽小得多,但由于对人类敏感,常常被野牛群拥戴为头牛,当了内奸。据说一九七二年一场雪灾,许多家牛投奔了野牛群,到现在人们还常能发现它们的行迹。前年那场雪灾,多玛的巴木隆附近有个乡出走了二十多只羊子,现在已变成野羊了。荒野的召唤很诱人,深藏的野性被唤醒了,千余年驯化成果毁于一旦。

  盘羊被牧人称作“大头羊”。盘羊角是最美的工艺品。雄浑的质朴的造型美,粗壮地弯成两个圆圈。可以作为现代人的图腾。听说它的悲剧也在这里:角盘得太大,超过了嘴巴,吃不上草,就饿死了。

  我觉得大头羊很可怜。我希望这个悲剧只是人们的想当然。我认为生存至今的万千物种的任何形状姿态都应是合理的。把大头羊的不幸说与人听,同时把情绪也一并输出,听者无不啼嘘感叹。听说大头羊群体纪律也很强。一群盘羊在吃草,派一只在山头守卫瞭望。到了规定时间,另一只上去把前一只替换下来。不过所有盘羊都有看远不看近的通病。狡猾的猎人发现了这一点,等放哨的盘羊蹦蹦哒哒跑到另一边巡逻时,猎人就潜藏在这座山头附近;等放哨的盘羊跑回来傻气十足地高瞻远瞩时,就死于猎人枪口了。

  每天每天,见到最多的野物就是羚羊了。羚羊一对秀挺的角足有两尺长,牧人叫它“长角羚”。除了角,羚羊似乎再没有诱人之处了。羚羊是草原上的流浪者,没有固定的家,不能卧着睡觉,从来只是站着休息一会儿。羚羊善奔跑,脚步疾促。当地人解释说,羚羊皮毛内有虫,冬天化为油脂,春天作虫形活动。你看羚羊在奔跑,是因为奇痒难忍。后来我在剥下的羚羊皮内,果然发现了密密麻麻的寄生物,指肚大小,扁平状,很像蛹。叫人发怵。

  羚羊国度有严密的组织。牧人形容说:天上的大雁,地上的羚羊。它们严格遵照这个王国的生物钟,毫厘不爽。草原上有许多细细长长的小路,便是羚羊路。羚羊每年有两次往返迁徙,一次是初夏的产羔季节,一次是深秋的交配季节。都有固定地址,千年不变。

  每年藏历四月间,母羚即将奔赴遥远的产羔地,而它们前一年产的小羚羊必须与母亲分开,留在原草场公羚身边。有些小羚羊不情愿,公羚们便出面干涉,用长角把小羚羊抵开。有些实在不懂事又不听话的小公羚就被饿死了。然后由少量公羚护送大批母羚,跋山涉水赶往传统的接羔育幼草场。

  整个育羔期间,公羚在草场四周严密警戒,保护母羚与幼子,使狼不敢接近。公羚两只长角像两把锋利的刺刀,前后左右四面出击,狼不是对手。由于羚羊产羔地在无人区深处,猎人很少能到达,所以相对安全,所以很少有人亲眼见到成千上万只母羚在一片草野上同时产羔的壮观景象。只听说遍地血光和胎盘。此时正是大雁北飞季节,与羚羊年年汇聚同一地区。天上地面,两类生灵配合默契:大雁吃羚羊的胎盘,羊羔吃大雁的粪便。双湖境内的羚羊产羔地已知有两个,一在绒马以北的色务岗根与藏斯岗根两座雪山之间的草坝上,另一个在色哇区境内的扎加藏布江以北。

  到了返回家园的时候,公羚们又担当骑士角色,当头羊,当后卫,在侧翼守护。簇拥着数千只母羚、幼羚的队伍,浩浩荡荡凯旋。每逢过河,总有公羚先行探路,选择水浅处,并在水中排成一列,辅助小羚羊过河。有的幼羚不慎失足,公羚便用长角轻轻托起,送到岸上。

  藏历九月底十月初,是一年一度的交配季节,羚羊们汇聚荒无人烟的荒漠、半荒漠地区。出于防止种群退化的本能,公羚们之间要展开竞争角逐,残酷厮杀。在安多县境内,格拉丹冬以北的荒漠大坝——“足措塘”(羚羊汇聚的原野),我看到了交配场地上数以万计的羚羊群。平坦的大坝漫无涯际,羚羊的阵容漫无涯际,生平第一次撞见如此壮观的场面,被强烈地震撼了!

  安多县多玛区嘎尔曲乡嘎仓地方,有个羚羊必经之路。成千上万只羚羊年年路过此地。不论遭到猎人多少次伏击,失掉过多少同伴,仍然千百年来一成不变地在这条路上走着、走着。不返顾,不停留。当灾难的枪声一响,阵容大乱,疯跑一阵后,又自动组织好队列,从容前进。

  鉴于大头羊、羚羊们在枪口下的遭遇,我对猎人职业有了看法。尤其一位在我看来很了不起的人,有一次一枪撂倒了一只怀胎母羚羊,他把那羊的肚子剖开,把即将娩出的幼羚掏了出来,双手涂满粘稠的热血,一点儿都不动感情。由此我得出结论:所有猎人的胆略都是可敬佩的,所有猎人的心地都是不可爱的。

  当然,我很虚伪,因为我随后不久便吃了那母羚的肉。

  双湖大汉阿布,有一次曾路遇从接羔地踏上返程的大约四千多只的羚羊群。还隔得很远,就见半天里烟尘滚滚,喧嚣如沉雷轰轰卷来。阿布还看过一对公野牛抵架。百无聊赖的野牛们用打架消磨时间,人所见到战斗时间最长的达四十多个小时。打累了,口渴了,就一起去河边饮了水再回来继续。那一次阿布一枪撂倒了一个,另一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往这边瞧一瞧,往那边看一看,不知道该怎样办才好。还有一次阿布开着“东风”与一头野牛对峙,那牛自恃悍猛异常,一个俯冲,硕大的头角牴车底——要是小车一挑就翻,解放卡车也抵挡不住,大“东风”还可以——猛一掀没有翻,牛身子就摇晃了起来,阿布认为那牛用力过猛,肯定得了脑震荡。事后阿布特意量了一下,那野牛的一步正好是自己的九步。

  阿布在双湖十年,据说他打死过近二十头野牦牛,十多只大黑熊,野羊子不计其数。当然那是前些年尚未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时候。该保护法一经颁布,阿布带头放下屠刀。听说要将他打牦牛的事写进书里,他表示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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