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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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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我看好陶陶,有什么事,包在我身上。” 我只得点头。 他忽然温柔地问:“你见到世球了?” 我又点头。 “你看我这个儿子,离谱也离得到家了。”然而他仍然脸带微笑,无限溺爱,“他不是好人啊,你要当心他。” 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站起来,“我知道你要开会。” 他问:“你现在舒服点没有?” “好多了。” “改天我们一起吃饭。”他说,“我会安排。” 我告辞。 这样子萎靡也还得工作,跑到这里跑到那里,新房子都没有空气调节设备,我与工匠齐齐挥汗,白衬衫前后都湿个透,头发上一蓬蓬的热气散出来,连自己都闻得到,叉着条腰,央求他们赶一赶,只得穿牛仔裤,否则无论在什么地方钩一记,腿上就是一条血痕,虽不会致命,但疤痕累累,有什么好看。 渐渐就变成粗胚,学会他们那套说话,他们那套做法。 碰巧有人叫了牛奶红茶来,我先抢一杯喝掉提神,他们看牢我就嘻嘻笑。遇事交不了货,骂他们,也不怕,至多是给我同情分:别真把杨小姐逼哭了,帮帮她吧。 好几次实在没法子,叶成秋替我找来建筑师,真是一物治一物,三个工头就是服建筑师,总算顺顺利利地过关。 最近根本没有大工程,自己应付着做,绰绰有余。 我坐在长木条凳子上,用报纸当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往身上扇,整个人如在胶水里捞出来似的发黏,想想世事真是奇妙,如此滥竽充数,只不过念过一年校外设计课程,便干了这些年,忽然佩服起自己来。 我再坐一会儿便回写字楼。 那小小的地方堆满了花,也没有人替我插好它们,有些在盆子里已经枯萎一半,叫人好肉痛。 自然是叶世球的杰作。 他为着浪漫一下,便选我作对象,却不知我已狼狈得不能起飞,根本没有心情配合他的姿势。 我把花全拨在一旁,做我的文书工作,直至一天完毕。 振作起来,之俊,我同自己说:说不定这一个黄昏,在街角,就可以碰到我的救星,他会问我:你喜欢勃拉姆斯吗? 生活是这么沉闷,如果我还跳得动舞,我也会学陶陶般天天去迪斯科报到。 也许是好事,也许有了工作,可免除她在迪斯科沉沦。 套一句陈腔滥调:我拖着疲乏的身体回家。 明天的事有明天来当,今天且回去早早寻乐。 家就是天堂,我买了一公斤荔枝回去当饭吃。 这是我发明的:荔枝与庇利埃矿泉水同吃,味道跟香槟一样。 沙发上有一本东洋漫画,是叮当的故事,是陶陶早两年在日本百货公司买的(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不知怎地,七百多个日子一过,她变成少女)。 陶陶并不懂日文,但光是看图画也是好的,看到叮当及查米扑来扑去不知忙什么,她急得不得了,到处找人翻译。 叶成秋答应她将画拿到翻译社去,是我制止的。 叶伯伯当时大惑不解地问:“查米?还有油盐?到底是什么东西?” 陶陶最喜欢查米这个角色,巴不得将他拥在怀中,这是只一半像兔子一半像猫的动物,来自外太空,造型可爱,性格热情冲动,陶陶时时看图识字式地逼我陪她看…… 这些画还未过时,她已经决定去做电影明星。 我都不知说什么才好。 我对画中的查米惆怅地说:“你爱人不要你了。” 我们始终不知道故事说些什么太空陈年旧事。 陶陶房间中一地的鞋子,开头是各色球鞋,接着是凉鞋,后来是高跟鞋。 她从来不借穿我的鞋子,因为我只穿一个式样的平跟鞋,她却喜欢细跟的尖头鞋,那种鞋子,我在十八岁的时候也穿过,那时候我们配裙子,她们现在衬窄脚牛仔裤,颜色鲜艳,热辣辣的深粉红、柠檬黄、翠绿,也不穿袜子,完全是野性的热带风情。 我母亲说的,穿高跟鞋不穿丝袜,女人的身份就暧昧了。双腿白皙,足蹬风骚的露趾拖鞋,便是个夜生活女郎。双腿有太阳棕,皮子光滑,鞋子高得不得了,那一定是最爱高攀洋人的女人。 女儿说过什么,母亲又说过什么。 有没有人理会我说过什么? 我常常吃她们两个人的醋,不是没有理由的。 我把漫画册子放好,看电视新闻,世界各个角落都有惨案发生:战争、龙卷风、地震、瘟疫,大概我还是幸福的一个人。 其实我非常留恋这种乱糟糟的生活,一下子女儿那头摆不平,又一会儿父亲有事,母亲身子不爽利……让我扑来扑去,完全忘记自己的存在。 为他人而活是很愉快的事,又能抱怨诉苦。 等陶陶往外国留学,我的“乐趣”就已经少却一半,难怪不予她自由。 才静了一会儿,关太太的电话来了。 她的声音是惨痛的、沙哑的:“杨小姐,你来一次好不好?” 我有点作贼心虚,略略忐忑,“有什么要紧事?我一时走不开。” “杨小姐,”她沉痛地说,“我也知道,叫你这样子走来走去是不应该的,但这些日子来,我们也算是朋友,算我以友人的身份邀请你来好不好?” 我还是犹疑,我不想知道她太多的私事。 “就现在说可以吗?” “也可以,”她吐出长长一口气,可见其积郁,“我与关先生分手了。” 这是意料中的事,叶世球已经告诉我。 我维持沉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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