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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女佣为她做了碗葱油银丝面,她吃得津津有味。

  金嗜红肉,每餐一块十二安士半生熟牛肉,他的身材与工作量都不允许他吃素,这对健康无益,他却一笑置之。

  每餐,她只吃他碟边伴菜已经够饱,但毕竟牛油太多,叫她增磅,回来真是一口白粥已经饱肚。

  她外出闻到空气中熟悉污染味道,已经舒畅。

  转入相熟店铺,服务员给她看新到内衣。

  全部像一层皮肤,可捏在手心握成小团,她选了十套,分黑白肉三色。

  账单一来,她发现是五位数字,啊,这样贵了。

  在这个都市,略为装扮一下,代价已经惊人。

  所以你看,人人如此匆忙铁青着脸刮钱。

  她又到别的店挑套装,看中的几套已缺尺码,即是说,被人捷足先得,她讪笑,只得选几件淡色不易穿的。

  店员细心,“王太太下季我替你留着。”

  她以为她仍是王太太。

  回到会客室,女佣仍在忙。

  她一向没有架子,唤她一起吃下午茶。

  一直吃了三天鱼粥与银丝面,精神与肠胃总算恢复旧状,皮肤也好得多,眼角疤痕,已淡褪到看不到程度。

  她揉着疤痕,轻轻自语:“烙印。”

  金初告诉她,要迟一天回来。

  同一日,她收到维均电话,“求助:我在新加坡,客户问,可否代他找一本JRR托尔坚的《哈比人》首版,需有完整防尘书面及亲笔签名。”

  “你查过互联网无?”

  “不能符合所有条件。”

  “我也无能为力。”

  “我记得你与某珍品书籍店老板相熟。”

  “要这本书干什么?”

  “客户女儿十二岁生日──”

  “十二岁还看《哈比人》,应该拿起《红楼梦》了。”

  “请代劳找一找。”

  “代价不轻呵。”

  “不成问题。”

  “维均,你有无发觉,干这一行久了,才知道世上有这么多人,觉得钱不是问题,真叫人气馁。”

  “嘿,听谁在说话。”

  “你俩生活如何?”

  “已爱上这个城市。”

  “有消息告诉你。”

  她跑到古董书铺,一推开门,已经心身愉快,虽然这地方也什么都讲钱,但到底有股斯文气质。

  店主迎出,“什么风把你吹来?”

  寒暄几句,她说明来意。

  “啊,是找这本书,我给你看资料。”

  荧幕上打出一册九成新版本,防尘封面摊开,镶在镜架里,封面、书脊连书底是一幅蓝绿墨三色古朴奇趣版画。

  “这是作者签名,这是首版标志。”

  这个城市,只要出得起价钱,形容得粗俗点,真是生胡髭的阿妈都买得到。

  “这书在本市?”

  “不,你若有意,廿四小时可以见到它。”

  “售价多少?”

  “估价八万到十万。”

  “咦,倒还公道。”

  “杨小姐,美金。”

  她也忍不住微笑,她看不出什么道理一本机器印刷小书要这样昂贵,但,她并非卖主,亦非买主。

  她联络维均,把数据传过去。

  店主说:“真方便可是?瞬息间天南地北通了消息。”

  不到五分钟,维均说:“客户说没问题,汇款已在我处。”

  她提醒:“别忘记佣金十巴仙。”

  “明白。”

  她对店主说:“请把书直接寄往星端口这个地址。”

  店主感慨:“素你最大优点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一直为客户找到好东西。你不讨价还价,不像一些中介,死命压价,表面上是替客户节省,其实卖弄他自己能力,结果不欢而散,一无所得,客户、老板,他们才不在乎一万八千。”

  店主讲得对,找这种稀奇古怪东西件为十二岁女儿生日礼物,还稀罕节省吗?

  “有空来喝咖啡。”

  她刚要出门,有人怒冲冲进来。

  一开口便说:“生意人也得守约,你怎么把书卖给别人!”

  她一听,连忙退到一角。

  理应立刻离开书店,但不知为何,她想知道究竟,她躲在门口听他说下去。

  “那本《哈比人》呢?”

  店主理直气壮:“你考虑整个星期,还价离谱,你我并无任何口头文书契约,我难道等你一辈子?”

  她听了忍不住笑出声。

  真是,难道等你一辈子?这段时间,吃什么穿什么?

  那人气结,“什么蠢蛋以订价购买?”

  “当然是识货之人。”店主眼光不期然向她方向看去。

  糟糕。

  那人一抬头,这才发觉有个秀怯纤弱的女子站门口。

  “你?”

  她连忙拉开店门匆匆离去。

  但那人一直跟在身后,“喂,你。”

  在大街上,她不怕谁,站住,反问:“你跟着我干什么?”

  阳光下看清楚他,是一个英俊年轻人,白衬衫卡其裤,有股书卷气,双眼最漂亮,似会说话,此刻有许多委屈之意。

  “我追踪那本书达六个月,结果被你杀出强夺。”

  她不由得教训他:“价高者得。”

  “是,钞票挂帅。”

  她忽然搞笑,“不,穆桂英挂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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