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现代文学 > 塔里的女人 | 上页 下页


  这时我在南京独自开设了一个检验室,每天的一半时间要消费在这显微镜与细菌上,闲时才弄弄音乐。一个科学家而兼艺术家,这在一般人原很少可能;谁能够一只眼睛冷冰冰的在显微镜里把一个少女看成一堆丑陋细菌的穴巢,同时一只眼睛又热烈赞美她的如花似月的美貌呢?可是,天定我是要交集残酷与温柔于一身的;仗着这种矛盾,我的生活才产生了一种均衡,同时也附带产生了若干悲剧。

  说起我的学医来,那只是一种偶然。幼年时,我最爱的一个小妹妹死了,她死时,用她那又大又天真的眼睛瞪了我最后一眼,这一眼给予我一种特殊的伤害,同时也给予我一种特殊的启示,从此我发了个心愿:一定要学医,做一个好大夫,不再让死亡从人间轻易抢走像我妹妹这样可爱的灵魂。另外还有一个理由逼我做医生的是:我的父母都是雄心很大而又很守旧的人,他们都希望自己子女能做出一番出人头地的大事业。在他们眼中,做医生与开医院都算是很有社会荣誉的职业,而提琴家的地位不过相当于京剧中的琴师,除了“羞辱门楣”外,再没有什么好处的。

  为了安慰这两颗年老的心,我只好略略贬抑音乐,而让医学占据了我生活中的首位。当我在大学里读医科时,常常学习“临床诊断”,每一次我看见病人在痛苦中挣扎时,我内心总说不出的酸痛,好像患病的并不是他们,而是我自己。渐渐的,我觉悟了:即使我从医科正式毕业,我的柔软心肠也不许可我做正式医生的。因此,从大学第三年起,我就改习检验,我只打算担任医务方面的检验工作,而免去了临床诊断,好隔绝病人,以及病人的愁苦的脸。

  医学成了,提琴也学成了,我成为南京最优秀的检验专家与独一无二的提琴家。许多医生都信赖我的忠诚与技术,把他们的检验业务交托给我。许多音乐爱好者都景仰我的造诣,来向我学琴。我,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立刻投入一个辉煌的事业洪流,“荣誉”像一只快艇,急速而平稳的把我载往明亮的彼岸。我的名字像禽鸟似地到处飞翔,我的金钱喷泉般弥漫在身旁,凡一个青年人所希望有的,愿意有的,我都有了。自然,这成功不是偶然的,他包含我过去十年的血泪与坚忍。没有一粒麦子的收获,不倚赖一个农人的痛苦与挣扎的。

  我是医生,我知道一个上帝也会衰老,也会死亡,(假如上帝像人一样的活着的话。)我是艺术家,我知道一个乞丐也会用欢笑来防止衰老,用快乐来忘记死亡。生命里的欢笑与快乐就是每一刹那的沉醉。无论是一枝“老美女”雪茄烟,一杯龙井,一杯咖啡,一件丝绸袄衣,一朵野花,一根女人头发,都可以叫你醉,叫你乐,叫你笑,只要你愿意醉,愿意乐,愿意笑。有了这些醉,这些乐,这些笑,一个人才可以活得下去,活得很好。我是愿意自己活得好的。我便用种种正当方法求得这些醉、乐、笑。我独自租了一幢小洋房,楼上下一共八大间,除了三间作检验工作外,其余的作为客厅、寝室、书房、音乐室、浴室,另外还有一个厨房与汽车间。我自备了一辆小型道奇兴的摩特卡,自己充任司机,我在玄武湖购置了一只白色小艇,每逢星期天,整个下午便消磨在艇上。我预备了最好的茶点,常常在家里举行茶会,招待朋友,凡是能叫朋友们快乐的玩意儿,我尽可能采用。

  这样,我虽然只是独身者,我的家却成了许多年轻人的最好的“感情散步场”。我的一些生活小趣味成为若干人的谈话材料。举例说,在我的香烟盒子里,就只放着三种烟,最好的,最坏的,与不好不坏的。朋友来时,我就告诉他:“现在请你伸手到烟盒里,来测验一下你今天的运气!”我自己一早醒来时,身子虽然还在床上,也会闭着眼睛摸一枝烟,来试验自己一天的运气。有时候,茶会正热闹时,我会叫大家静一静,忽然点起一根火柴来,叫他们道:“勇敢的朋友们,现在,你们有谁能吻一吻这火,我明天会送他一只白色小艇做酬报。”他们只是傻傻地望着我,却没有一个敢应做。终于,我自己用嘴唇把火吻灭,叫唇上烙起一个黑泡。另外的时候,当太阳最明亮时,我会在客厅里点起七八支烛,朋友们表示惊诧时,我便答:“我爱光,光越多越好。”……

  当我二十八岁时,春末的一个晚上,××女大庆祝成立五周年,特别举行一个盛大晚会。托人请我参加一点提琴节目,我答应了。

  在平常,我非常考究穿着,我的西服都是从上海订做的。每一次赴音乐会时,我总装扮得分外整齐美洁,唯恐我的外形破坏了我的琴音所给人的美感。这一晚,说不出为什么,我突然心血来潮,一改平日豪华习惯,竟穿了一件旧蓝布长衫,不戴帽子,不执手杖。不乘汽车,径独自向××女大走去。

  从我的住处到××女大,约有三里路。我走了半点钟,就到了。

  在校园门口停放了许多汽车,马车,与人力车,俨然成为一个闹热市场。我穿过这些密札札的车辆与熙来攘往的人流,直往大礼堂走去。在冬青树的枝叶荫影所装饰的人行道上,一对对情人悠闲漫步着,他们带着洞房花烛夜的心情来参加这个晚会。当匆匆从他们身旁过时,我微微感到一种神秘的紧迫。

  ××女大的礼堂本来就很精致,今晚分外显得富丽辉煌。这个宫殿式的建筑有着朱红的圆柱子,金黄的彩壁,髹绘的蓝色凤凰天花板。到处插着织绢的五彩宫灯,到处堆着瑰艳缤纷的花篮,到处响起女孩子们的笑声。这些担任招待的女孩子们,一个个全打扮的花枝招展,以新婚伴娘的绮丽姿态出现在人们眼里。在金碧辉煌的光影里,在落日般鲜红的楹柱与楹柱间,这些女孩子们像蝴蝶似的在飞来飞去的,把贵宾们接到位置上。她们的动作轻盈极了,也新鲜极了,真是一条条刚出水的鲜鱼。

  来宾们不是西装革履的绅士,就是时装艳服的淑女,穿旧蓝布长衫的我夹在里面,委实显得很尴尬,不调合。望望别人,再看看自己,我不仅有点后悔自己的任性,不该穿这样一身破烂服装了。既来之,则安之。我只得硬着头皮,应付今晚的场合了。当我踏入礼堂时,女招待们连正眼看我也不看我一下,我绝不怪她们,我挟着琴,装作毫不在乎的向前走去,直走到最前排特别来宾席,才选了位置坐下来。这一席是专为招待贵宾及演奏者用的。

  才一坐定,放下提琴。我就回转身来,开始巡视四周。在世界上,大约再没有什么能比婚礼中的新娘面孔更叫男子沉醉了。我既然是男子,照例也不免要欢喜欣赏这种面孔,今晚礼堂中,××女大的女孩子们几乎都有这种面孔,我得好好观察一番,也算不虚此行。穿蓝布长衫人虽然没有被美丽少女招待的福气,至少总有望望她们的福气吧。我一面想,一面当真开始“望”了。才望了不久,我就注意到一红衣女孩子。她像一座无底深渊,吸引住我的纷乱视觉。使我的全部心思投入了一个神秘的幻境。这女孩子穿一身大红天鹅绒洋服,宽宽的褂子,长长的裙子,大红绒襟衫结着红花领结,淡红丝袜配着褐红色高跟鞋。她整个装束就是一把红闪闪的火,给予人一种又强烈又燃烧的感觉。我一面望,一面想:“真奇怪!这女孩子为什么打扮得这样鲜艳呀!”

  我详细的端详她的脸,但她离我太远,又不断来回走动,我无法看清。我只看出:她的身材高高的,瘦瘦的,苗条极了,走起路来像白鸽子在天上飞似的,说不出的轻盈而叫人愉快。我一遍又一遍的瞭望她,我的眼睛像蔓藤似地缠在他身上。望着望着,我不仅痴痴想:“这样一个有着艳丽服装与身形的女孩子,会有怎样的一付脸孔呢?假如她的脸孔真是美,会美到什么样程度呢?假使她的脸孔很平常,甚至很丑陋,我又该作何感想呢?……”正在想着,我微微吃了一惊,她竟向我这边走过来了。我终于看清她的脸了。啊,天!这是怎样一付脸?!这又是谁给她创造的一付脸?!——这正是一付我所害怕的脸!这是一幅鹅蛋形的脸;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像是两座又黑又深的地狱,透射出一片又恐怖又诱惑的魅力,叫你忍不住想堕落。

  与这两座黑暗地狱相对照的,是那片比罂粟花还鲜红的菱形小嘴,它是那样饱满、强烈、甜蜜、简直给人一种想“冲过去”的勇气。如果说这双眼睛与这张嘴是为害人而生的,那么,她的头发是为救人而生的。这头发浓极了,也黑极了,像一片黝黑的丰茂的森林,里面潜伏了无穷的和平与温柔,叫人驯顺的和平与温柔。唯一破坏这温柔与和平的,是髻边那朵鲜艳的红蔷薇花,这朵花簪插在这张脸孔上,似乎并不是一种装饰,而是一种警告:“哼,小心点,别碰我,当心那叫你流血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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