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现代文学 > 塔里的女人 | 上页 下页


  一点也不假,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发现了这样一个绝顶美人,不折不扣的十足美人!从她的面孔表情上,我看出她的灵魂正和她的装束一样,红极了,也强烈极了。她整个人似乎并不是一片血肉,而是一把红毒毒的火,她走到那里,这火就烧到那里,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震颤,都是火的飞翔,火的舞蹈。人可以从她身上呼吸到一种地腹溶岩的气味。我望完了,不禁在心里喊道:“啊,好一个美人,简直是火焰的化身!任何接触她的人,都会给烧死的!”

  正想着,不料她竟直向我走来,并且在我面前停住了。我看见她衣襟上的红绸子上面写着“总招待”。

  一停下来,她并不看我,却用冷酷的眼光对我的蓝布长衫扫射了一下,接着用一种严肃的声音道:“对不起,这是特别来宾席。你是罗先生的仆人吧,请你换一换位子,后面有普通来宾席。”

  她一面说一面望了望我的提琴匣,意思好像是:“看在这提琴匣的面子上,我才对你这样客气,要不,哼!……”

  听了她的话,我满肚子尽是烟火,我的第一个直觉是:“这简直是胡闹,她居然把我看成罗圣提的拿提琴的仆人了!我非教训她一顿,给她一个大难堪不可!”我正想发脾气,偶然间,我的视线竟与她的鲜艳眼睛遇见了。说也奇怪,一刹那间,像雷光石火似地,我满肚子的烟火竟消失的净光。我的第二个直觉接着产生了:“咳,和这样一个美丽女孩子吵嘴,给她一顿难堪,未免太不诗意了。人生本是演戏,她既把我看成罗圣提的仆人,我又何不照她所吩咐的扮演一番,和她逗逗趣?这女孩子实在长的太美了,我本没有机会接近她,现在她自动送给我一个演戏机会,岂不来的正是时候?……”

  计议既定,我当即站起来,连连向她说“对不起”,表示认错,跟着就提起琴匣,坐到后面普通席上。我的态度装得那样自然,丝毫未露出破绽,不由她的不信。我肚子里却暗暗好笑道:“一个女孩美丽与聪敏不仅对别人是危险,对她自己也是危险。智慧是一把两面刀,杀伤别人时,也就杀伤了自己。”

  才一坐下,望着那红衣少女的背影,我又不仅微带恨意的原谅起她。按理呢,她对我这番无理,原也不能全怪她。过去她并不认识我,甚至也没有听过我的琴(我相信),她只知道有一个姓罗的会拉琴,而今晚又有一个姓罗的节目而已。至于我今晚的装束,也的确不太像提琴演奏者,把我看成仆役,倒也名副其实。

  此外呢,不仅她不认识我,别的女招待们同样也不认识我,负责和我接洽的是一位友人,今晚偏偏他没有来,会场里虽然也有几个熟人,但他们与××女大并没有关系,自然也就不会把我介绍给她们了。这样想着,渐渐的,我心平气和了。不过,我心中始终有点不能释然的是:“为什么一个女孩子看人时只看人的衣服,而不看其他的一切?假如英国皇帝的华贵制服穿在橡皮人身上,她是不是会与橡皮人结婚呢?究竟是人穿衣服,还是衣服穿人呢?……”

  来宾越来越多了。礼堂渐渐满了,谈笑声像一团又一团的肥皂泡,肥大然而很空虚的飘浮在各个角落间,说英语和法语的声音,分外得意,每一个人都流露出最轻松的情绪,仿佛这个晚会就是热带夏季的海水浴,能叫每一根毛细管张弛得极舒服,夹在这些高贵来宾中间,我默默坐着,像个土老儿。我索性端坐不动,不向任何熟人打招呼,眼观鼻,鼻观心,让一种深沉的禅静淹没了我。偶然回过头来,向场中望一望,只觉得那红衣少女很活跃,满场子仿佛都是她的火红的影子,许多观众的视线全如狗咬尾巴,跟着她的影子团团转。

  晚会的开幕时间终于快到了,红衣少女急匆匆地跑到我身边,有点傲慢又有点焦灼的问道:“已经快开会了,罗先生怎么还不来呀?他告诉你究竟是什么时候来呀?”

  我毕恭毕敬的用仆人口吻答道:“罗先生说是于六点半钟以前到,大约快来了吧!”

  “您能不能打一个电话,去催一催他?”她带着点命令的声调。

  “他说开会以前一定来,误不了你们的事,您放心吧!”我回答仍然很谦虚有礼。

  她冷冷瞪了我一眼,不再说什么,飘然走了

  这红衣少女除了总招待的职务外,还担任司仪。不久,她仪态万方的走到台上,宣布大会开始,接着便报告节目。她的声音是那么俊美,你不相信它们是从一个人的喉管里就出来的,而以为是从一个金属乐器里流出来的

  第一个节目是主席致词,其余就是教务长报告学校五年来的概况。接着就是女声合唱,钢琴独奏,女声独唱。

  五个节目过去了,台上开始了口琴独奏。这个节目完了,就是我的提琴独奏。这时红衣少女忽然从台上跑下来,急匆匆的走到我面前,神色惊慌的道:“罗先生来了吗?下一个就是他的节目!怎么办呢?……”在她的措词里,似乎隐藏了她的大部分感情,她好像不愿在一个仆役面前完全流露出内心的焦虑。

  我微笑着安慰她道:“您别急,罗先生已经来了。他正在门口和一个朋友谈话。他要我转告您,轮到他的节目时,请您尽管报告,他会直接上台来演奏的,误不了您的事,……”

  “真得吗?”

  才说出这三个字,她立刻似乎觉得有点失身份,便慢慢的点点头道:“也好!”接着,她傲然走了。

  不久,台上果然报告了我的节目,像回力球的弹射似地,台下立刻响起雷似的掌声。在热烈的掌声中,我挟着琴盒大模大样的从扶梯上走上台去。在经过那红衣少女时,我望也不望她一眼,便一直走到台中央。

  我的习惯是这样,在普通应酬式的集会上,我向来不奏大曲子,只奏一些轻松可口的小曲子,叫听众听了高兴高兴,好像吃一块奶油糖似地。只有在我自己专开的音乐会上,我才拿出全副力气演奏最能表现我个人技巧的大曲子,特别给听众一个欣赏我个人才华的机会。因此,今晚的节目单上,我的提琴独奏只是一个小曲子,德国歌王修佩斯德的《小夜曲》。这样小小抒情曲,在这样的软性晚会上是最适宜不过的。可是,当我上台后,我突然临时向听众宣布:把节目略略更改一下,改奏孟德尔逊的《康塞脱》(音乐会曲),这康塞特一个大作品,本来专为开音乐会预备的,奏一次要二三十分钟。三年前,当我在上海第一次开个人演奏音乐会时,曾把它作为压轴戏。在许多洋大人面前,当我把这个大曲子奏完后,当场获得了最高的评价。没有一个人不祝贺我有一个最辉煌的音乐前途。

  本来,在任何所有的康塞特中间,孟特尔逊的这一个,或许是最美最潇洒了,它充分表现出孟特尔逊的雍容华贵的灵魂,从头到尾都弥溢出一种超人间的欢乐与高山流水式的愉快。我这时正当一种欢乐的年龄,人生哀苦对我完全陌生,我生活又很有点类似孟特尔逊,因此我奏这个大曲子时,自觉分外能沉没在孟特尔逊式的贵族情调里,它的每一个音符都是我最熟悉的兄弟姊妹,在未与它们见面前,我就早认识了。今晚,我有一种古怪的渴望,非奏它不可。于是我便开始演奏它。

  我所以选这个大曲子,基本理由之一,自然要那红衣少女的刺激,我意思是:她既认为一个穿蓝布长衫的大只配“拿提琴”,我现在就不妨来一个“康塞特”给她看看。此外还有一个理由是:我虽然有点恨她无理,却又无条件的激赏她的美丽,如果借这样一个大曲子来赞颂她的美丽,倒也是一件极多情风雅的事。一个年轻男子,谁不愿“多情”一下,“风雅”一下呢?

  我终于演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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