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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与革命后的变乱


  (一九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评余天休君《革命的学说》——社会学杂志二卷一号

  从《革命的学说》篇中所引的诸家学说,和余先生自己的意见,我们可以归纳出来“革命”的定义,应当是如左:

  社会生活是永远的继续变化的,为要打倒一个不能适应于这种变化的统治阶级,所以发生革命。

  果然是我所说的这样呢,我以为虽然在这一篇中,他在很少地方说明这种社会生活所以永远的继续变化的由来,对于他解释的发生革命的原因,我们是大体可以同意的。

  不过余先生在许多语句中,说了许多令人惶惑,或者容易发生误会的话,我们应当提出来加一番讨论:

  (一)余先生说,革命是突然的崩坏,以这句话与腐败或灭亡的,“自然的颓废”一并说起,是很容易使人误会的。我以为余先生的意思,应当是说:不能适应于“已经变化的社会生活”的制度和文明,非加以改革不可。为改革的原故,我们要使旧制度和文明“突然崩坏”以重造适应于这种变化的新制度和文明,所以革命为必要的事。在这种时候,没有革命的“突然崩坏”,那便不能重新适应,那便只有陷于腐败滅亡的“自然的颓废”之境。

  (二)余先生分社会为三种阶级,而以为革命是中等阶级嫉忌现存的统治阶级,故要取而代之;统治阶级不能适应于变化的社会,便会孤独无力,而中等阶级的权力便会逐渐增大,以至于打倒统治阶级。这所说的话,我以为是很不醒豁的。社会上实在有一种人,常徘徊于统治阶级与被治阶级二者之间,有时候亦每会真诚的,或者是另有作用的,提携被治阶级,以打倒治者阶级;然而我们必须说明的,这种人并不是自身有什么打倒治者阶级的力量,他们的力量都是从被治阶级所得来。治者阶级因为他们“贪欲和愚蠢”,不知适应变化的社会,这使被治阶级感受很大的痛苦损失,而发生革命的要求;例如在工业革命(的)影响到了中国时,因为治者阶级的疏忽,便使中国小工人小农人的生活都陷于穷窘而不安定,这是革命的思想所以容易为他们所接受的原故。倘若革命只是中等阶级嫉忌统治阶级,或者是他们私人的野心呢,这种革命与被治阶级的利害仍然风马牛不相及,那便不能得被治阶级的赞助参加,结果必然没有打倒治者阶级的力量。由这说起来,一个能有实效的革命,哪里是中等阶级与治者阶级的争斗呢?必须是治者阶级与被治阶级的短兵相接,才会完成革命的事业。

  (三)余先生以为革命以后的变乱,是由于新的治者阶级缺乏统治的经验,并且和政治上欺骗的手段不充足,我以为这或者是一种误解了。我们既是承认因为旧的治者阶级不能适应于变化的社会,所以要革命,那便革命以后,必须有所以适应于这种变化的措施,革命的功业才会完成。自然革命政府政治经验的幼稚,是一件值得忧虑的事;然而统治经验是不能便恃以恢复秩序的,若使政治经验,乃至于政治上欺骗的手段,便可以恢复秩序,那便旧来的官僚式的统治阶级,对于这些方面都有他们的特长,何以他们会因革命而失却他们的地位呢?革命以后的变乱,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革命的党没有适应于“变化的社会”的主义策略,否亦是因为有这种主义策略的革命的党,并不曾得着统治的地位。我以为余先生的解释,是有些可以商量的地方。

  至于余先生所引述各家的话,虽然有多数都承认革命是人类所以适应“变化的社会”的一种行为,然而亦有些人以为是由于好乱的习惯,或者是由于天才的指导,或者是由于立空的妄想。对于这些说法,我以为“好乱”与“妄想”的人,自然是任何时代都有的;在一个革命运动中能指导民众的天才的思想,前两三千年亦未尝没有人能于端居深念的时候,想得一个大致相同的意见;然而倘若不是社会的变化到了某种程度,决不会使一般民众都卷入“好乱”与“妄想”之中,他们亦不会接受这种天才的指导。所以革命究竟是因为社会的变化而产生的,别的都不能成为圆满的解说。

  所以照上所说的看来,我们应当承认革命是必要的。要革命能成功,有两件事不能不注意:第一,我们必须唤起全[被]治者阶级加入革命,然后我们有力量打倒治者阶级;第二,我们必须有适应于改变的社会的主义与策略,以握取政权,然后革命以后不至于惹起别的变乱来。这是关于革命问题两个应注意之点,而余先生未曾特别提明的。

  我们都承认国民党是有很好的主义与策略的一个革命党,然而可惜以前对于党的主义与策略,党员是比较疏忽的;革命的行动,又多偏于军事方面,而忽略被治阶级的人民,所以不能有实力收拾中国的局面。现在国民党已经把宣传与教育看作重要了,而且亦特别注意于农人工人的运动,照上所述的理论,国民党对于中国的革命已经握着扼要之点了。渴望革命的有心人,你若不真是余先生所说的嫉忌人家的野心家,你若真希望革命成功而变乱停止,你以为你应当对于国民党怎么样呢?

  载《民国日报》副刊《评论之评论》第四期

  署名: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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