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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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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我不自杀:我若自杀,必先用手枪打死社会上几个该杀的人”。记得杜威夫人曾经说道这几句话。我那时的心理,以为自杀是神经病者干的事,然而总觉得这几句话是很响亮而且雄伟的。近来阅事较多,阻挫亦受过不少,觉得自杀亦是大不得已的事,同时更相信这几句话有价值了。 因此我对于最近钟耐成陈妙贞二人的自杀,觉得未免太不值得了。人生百年一死,死不要紧,然要死的痛快。像这样的死,未免太不痛快了。 战国时的荆轲、聂政,是死得痛快;清末,温生才、徐锡麟,是死得痛快;人既决定了死志,还有什么犹豫,顾忌?——为什么不用手枪多打杀世上的几个恶魔? 然而像这种绝无仅有的“非为金钱,非为债务,非为情恋”;而仅为住不惯这“贪污恶浊世界”,看不惯“贿选成功,战祸弥漫”而自杀的一对新婚夫妇,倒也总算不可多得的。 吉 自杀的功罪,曾经许多人讨论过的,在我则以为这只是个人的事。人要生活,便有对社会的责任。若不要生活了,一切赞美与责备,对于他全无意义。 自杀的人应该先打死几个该杀的人,这自然是不自杀的人的一种希望。然而我们若认定社会上的罪恶是经济制度所造成的,死了几个该杀的人,而不能改正经济制度,仍然是无益的事。我们最要紧是努力,求改正经济制度。为求改正经济制度打死几个该杀的人,是极应当的。不然,打死几个,又来几个,这种该杀的人哪一天打死得完呢? 许多人并不能真个自杀,但一遇不得意事,亦常生一些自杀的幻想。我要说,这比真个自杀的人却实在要不得了。这种自杀的幻想,既不能使他自杀,与社会完全脱离关系,又徒然引起一些消极萎靡的思想行为,反转拖累了社会。——实在人是自然不轻肯自杀的。既不自杀,便不应一天不努力于人生的正当工作。 总之我的意思,不愿努力于人生正当工作的人,我宁原他真个自杀,好少让我们这些还不自杀的人为他负些无味的带累。若一个人不愿自杀,还是努力于人生正当工作,以改造现在的经济制度要紧。 载《中国青年》第八期 署名:代英 (1)这是恽代英与读者“吉”关于自杀问题的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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