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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毛诗复古录》(2)


  据艺文志所说,现在望文生义想来,大概当时治诗经的是以申公、辕固、韩生三家为指归,而尤以鲁申公的诗说为最可靠。可见毛公的诗派,在那时并不甚著名;且不甚为一般经生所信任。辕固在代表一个时代文学的源流志中,仅仅提到“又有毛公之学”,视作附带之笔,其在汉时不甚为人注重,概可想见。何以知道当时治诗者多,以鲁申公为指归?按史记儒林传曰:

  据墨子说:“传曰:‘诗人感而有思;思而积;积而满;满而作言;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咏歌之。’”愚按以此意用三百篇的与离骚及汉魏人作目见。这几句话确有见地,于此又可证出吴氏解北风一篇的妄谬处。自来解此诗的,或谓为“言此风雨雪,以比国家厄乱将至,而气象愁惨。”或谓为:“塞凉之风,病害万物,此喻君政教酷暴,使民散乱。”这些解释,已经是支离其说;而吴氏则谓为“术宣荒废不振,居邶者摄赤狄之强,皆相携以去,作为此歌。”云云。在卫时那个国势,固有如此现象,然亦未必尽然。而诗中“莫赤匪狐,莫黑非鸟”二句,自来解者皆迷离说二者皆不祥之物,所见皆此,则国家将有危乱。这等话有据与否,实一问题。据传说即为不祥之鸟,如战国时文种告范蠡的话:“越王为长颈而鸟喙……”云云,也以形状比鸟为不佳。

  但古来书传,指狐为不祥的,实少其例。吴解本此,未免言之无物。至他解“其虚其邪”一句,则更见附会。本来此二字,为叠韵,即舒徐的意思。尔雅也说“其虚其仪,威仪容止”。吴谓为虚文缓步,也是拘于前人之解,似是而非。总之此诗,至今传为疑案。他们所谓刺上六暴乱,及避北狄远徙的话,虽是卫国的内政外乱,有如此的情况,然必证实此诗即为指此二者,也没有什么确切的根据,我总疑惑是一种恋歌,而吴氏的解释,敢断为妄。

  戴东原则论:“……周家历世有贤妃之助,故周南首关雎,召南首鹊巢,所以正内德,慎婚姻之际。……”

  我们要知道汉时所出的伪书最多,如今所流行的经书、子书等,秦以前的古籍,若详加考证起来,大部分是不真实与曾经改窜添减过的。从来治旧学的经生,对此问题,下的答案最多,独于诗经比较上还少有疑惑之点。毛公的诗说,据艺文志上说是出自子夏,所以现在通行本的《诗经》上的大序为卜商所作,而诗谱曰:“齐人关雎释文,引沈重云:‘按郑诗谱意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卜商意有不足,毛公足成’”我以为此实过于附会。孔门弟子必学诗,这是他们一定的功课。如:“不学诗,无以言”;如“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都是孔氏的学派的治学与实践上的一种功课。但《诗经》上的大序,却绝不是子夏所作。如今看来,不但文字不似,而且也少有证据。不过当时以一二人的传记,数千年来遂以子夏作的诗序为铁案不移。徐整诗谱畅,今亦不传。释文叙录引徐整云:“子夏授高行子;高行子授薛仓子;薛仓子授帛妙子;帛妙子授河间人大毛公。大毛公为故训传于其家,以授赵人小毛公。小毛公为河间献王博士,以不在汉朝,故未列学官。”这段文字极奇怪。

  徐整作的诗谱畅,今早已无可考。他竟能述明子夏与大毛公受授的源流,如此熟悉,不知依据何书考得?况且薛仓子,帛妙子在古书中,愧我疏漏,不知这两位先生大名的出处。所以敢断定,是不足凭信的。毛诗周南正义书:“郑谱谓鲁人大毛公为训诂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则毛公的出处非一,传闻异词,已可见了。而汉书儒林传文说:“毛公赵人也,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如此则毛公几乎成了三个人。至于大毛公,小毛公,见于汉时书籍者比比无真名,则尤为迷离惝恍。况且汉书的体裁,与在汉武帝以前的纪事,几乎全仿自《史记》。何以《史记》上会没见过毛公二字的名字?独有申公,辕固……诸人。总之毛公其人,不必有不必没有,其所传的毛诗,不可尽信亦不可全不信。至于传自子夏一说,尤属毫无证实。即朱熹后来亦为此说所骗。我们如今去叙论,只要考查用毛诗的著作的时代,及其解诗的利弊正误处,正不必斤斤去计较其人了。

  我们既知毛诗已不可尽信,则后人附会毛诗,妄加注解引证者,其为纰缪,必不能免。不过果使是仅属小谬,还不至遗误他人,而以谬传谬,遂至其用力甚勤,而误点甚多的,我们不厚评昔人;然而也不能不指数出他的大谬的特点来。我相信这是我们在今日批评旧书与加以整理之功的最合适的方法。

  总之此诗据我们现在的眼光参以古事的考证看去,则此诗明明为文王求妃之作,必可无疑。而昔也以迂拘之说,转相牵说,至可发笑。如崔铣云“太姒未至,文王不应先畜妾媵,谁与探其寤寐间事而形容之?”又有人谓:“意必文王续娶于莘,而得大姒有不妒之德,故周世歌颂之。”此等解说,愈趋愈歧。此诗之为文王自己所作;或为文王宫人所作;或为后来的民间所歌诵者,我以为已难断定。而他们过于信古,以为周文王也如同后来讲究理学的老先生,如见女子勃然变色的程明道,如目中有妓,心中无妓的陈卧子,又以为周时也如后代的礼法一样,遂至说太姒未至,文王不应先畜妾媵等话。其眼光短浅,令人可嗤。又谓:“而得太姒不妒之德,”其实大姒妒否,与此诗何曾有一丝毫的关系。即为文王所作,或宫人所作,亦无非叙明文王当初求婚的热切,与结婚后的友爱。何至穿凿到好多不相干的事上去呢。我们须知论及三千年以上的社会,及其礼法,阶级,制度等,万不可理想到怎样的威严,怎样的有一定的准绳,如从前一般鄙陋儒者,每天所理想的文武成康之世的了不得。

  其实我想那时,还是由图腾时代留下的部落的遗制。所谓王,与诸侯,还不过是变相的酋长,何至如后人所揣想的那时,便如天堂乐园的不可及。然照历史上的考察说,中国那时的文化,已经在初期大发展的时代,而周家当时,确为一个最有教育的族部。所以其在当时的势力,可以左右殷室。文王固不必是天生之圣,然其智识与品性,总可以代表姬姓族部的教育。所以孔丘也曾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话。文王求婚这段公案,在那时的阶级制度,必不如后来的严厉,所以文王见了淑女,即可求婚。至其中辗转反侧,寤寐思服的话,是见出恋爱的心切。是文王自己作的也罢;宫人作的也罢,这等景况,也是必然有的。所以从种种方面,可断定关雎为周文王的结婚及求婚诗。而吴氏的毛诗复古录上,却独出奇说是:

  尤为可笑的,是他解静女一篇。据他的总解上说:

  大概用总括的批评说起来:吴氏的注解,对于音韵及地理上的考证,尚有十之六七的可凭信。而其最大的误点,即在意理上的误解。(说见下)吴氏是中了“信而好古”的一句话的毒,他这部书虽是以毛本为根据,但他还以为毛诗原本,复古的不信,所以更证之《左传》,证之礼,乐,以明三百篇的范经,全是按定鉤绳,由礼,乐中作出的。即此一大误点,已经将全书的价值失掉。虽是用力甚动,其结果不过落得一个树新领奇,曲文强解的八个字。然而这等误点的根源,完全归罪于吴氏也,未免太冤枉了。因为孔丘有一句“诗三百篇思无邪。”其后礼致曰严,关于个人抒情的作品,皆力加粉饰。所以经过若干人的强解,遂将一部代表一个大时代的文学书,处处看作教训,与征求典章,考核礼乐的蓝本。

  据吴懋清的自序上,明明说“懋清晚年,酷爱毛诗,……及闻小序可去,大序不可去,岂汉唐诸儒,绝无发见,仍株守前说乎?若国风之斥为淫奔,圣人何苦存此,以示后人?近得(原稿不清——编者注)阮文达所刻皇清经解闻见渐夷”……这明明是叙述他自己治毛诗的得力处,由于见过皇清经解。在当时皇清经解这部大书,自是不容易得到的。且以流传的鲜少,其中搜集的书本,有许多为陋乡穷儒布所难得的。我们看在皇清经解中,毛诗正义序上说:

  可知这本书虽成在乾嘉时代,而以僻邑穷士的缘故,过了一百多年方得镂板印行,可见文字的幸与不幸。使作者也与当时的浙江学者互相标榜,拔引,则此书以其宗旨所归,必久已著名于世了。

  取此一条,与以下所引的一条,可以见出他对于以“礼”证时,为最富有趣味。其次则以变证诗,如其书中云:

  又苏州黄云鹄为他作的碣铭上也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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