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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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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他再也没有到布莱斯附近去闲逛。布兰达去爱尔兰过夏天了,因为分别的难过,奥威尔回到了父亲身边,这时,父子关系似乎已经有所改善。他们一起去父亲最喜欢的消遣处,在去广场的路上,即在约克公爵路上有一家很小的电影院,他们常去那里看电影。有一次,他们看电影《不变的尼芙》,让奥威尔想起了几年前在缅甸看的玛格丽特·肯尼迪的小说。此时的奥威尔经过岁月和阅读的积累,坦率地承认以前自己的看法有失偏颇。但是,他的心情还是很低落。他告诉布兰达,自己一个人在索思伍德,很可怜。《在缅甸的日子里》一书的校样不久从美国送来了,这让他“想呕吐”。《牧师的女儿》现在也写完了三分之二,但是更糟糕。“亲爱的,一定要回来啊,”他对布兰达说,然后告诉她另外一件奥威尔式的奇特事情,他的生活向来被这样的事情点缀着。他在伊斯顿附近的空地上散步时,夏天的阳光照射着这片荒弃虚无的地方,他觉得河水实在太诱人,就脱光衣服,把衣服扔在岸边,跳进河里。立刻有好多人过来了,坐下来围观,其中还有一个海上警卫队的,“那个人本可以以裸泳的罪名把我赶上来”。奥威尔只好来回游了半个小时,“假装很喜欢那样”,直到那些围观者散开。 很快到了9月,奥威尔又给布兰达写了一封忧伤的信,告诉她小说更退步了,摩尔对他说,小说写得“太断断续续了”。但愿还是有一些(奥威尔希望如此)大家可能会觉得很有意思的段落。奥威尔不坐在桌旁的时候,他就在自家的园子里种卷心菜,还跑到洛斯托夫特和诺威奇去找鳞茎。虽然对自己写的东西不满意,觉得自己把一个很有前景的想法搞得一团糟,最后,他还是在10月的第一周把稿子交给了摩尔。 《牧师的女儿》是一部奇异的作品,是奥威尔写过的最奇特的作品之一。花了6个多月才写出来,包括了作家的冥思苦想和个人经历,是作家个人的苦痛和大量报道的东西相抗争的结果。多萝西·黑尔,一个教名和未来的乔治·萨默斯夫人相同的女人,是基普希尔的一个衰败的萨福克教区老区长的女儿,一个操劳过度、受压迫的人。她已经快30岁了,因为害怕性,过着老处女的生活,成了她父亲的免费的女管家兼秘书,她的工作包括给父亲打印布道词,和商人讨价还价,主持母亲联合会每周的例会。多萝西一直维持着这种半上流社会的受束缚的生活,朋友也少得可怜:一个是维克托,唱诗班的指挥,还有一个邋遢的浪荡子,沃伯顿先生,是个中年男人,很有趣,很健谈,显然对多萝西尚存的一点姿色很感兴趣,他的痴迷倒让人厌恶。出人意料的是,多萝西在父亲那里忙了一天,沃伯顿先生晚上来拜访,深夜时分,又开了个会,讨论在一部儿童剧里做长筒靴胶水的事,结果她崩溃了。有人发现她坐在伦敦后街的马路边上,像是失去记忆,坐在一个叫诺比的流浪汉旁边,诺比的朋友都在赶着去肯特郡摘啤酒花。当时的多萝西昏昏沉沉的,又容易听信别人的话,于是就同意和他们一起上路了。摘了两个礼拜的啤酒花之后,多萝西才发现了真正的自我。很快就有一些小道消息传了出来——当地最喜欢讲闲话的萨姆里尔太太是主要的人物——说是一个“教区长的女儿”从家里消失了,最后见到她是在沃伯顿先生家的花园门口,两个人还拥抱了。采摘季节结束了,这些人要迁移了,转移到了伦敦,多萝西给父亲写过信,但是没有回音,她最后到了妓女住的地方,是伦敦朗伯斯区的一家寄宿旅馆,最后流落街头,还在特拉法尔加广场露宿了一晚,又因为乞讨,被警察抓了起来,最后,她父亲的堂兄托马斯·黑尔爵士救了她。为了帮她改过自新,从头再来,他安排她在伦敦西郊的一家可怕的私立学校工作。她的雇主是个可怕的女人,科利夫太太,后来多萝西就被她解雇了,然后她又被解救了,这次是被好心的沃伯顿先生救了,他如从天将,乘着出租车来到她面前。在以诽谤罪把那些造谣的人告上法庭之后,她在基普希尔的声誉恢复了。回家路上,沃伯顿先生向她求婚,她拒绝了,回到家,家里还是原来的样子,但是她的生活显然不一样了。 《牧师的女儿》这样组织,本质上是奥威尔对自己经历的运用,有些地方用得笨拙一些,有些地方用得精妙一些。第一部分用自然主义的手法描述了萨福克镇集市上的势利和隐约的敌意,刻画惟妙惟肖。第二部分则仅仅是给奥威尔提供了一个机会,重温他作为流浪汉和啤酒花采摘工的经历。接着还是借用奥威尔自己的经历,这次用了1931年夏天的夜晚在特拉法尔加广场的遭遇,但是,奥威尔模仿《尤利西斯》中的“夜镇”作了一些修饰。第四部分是根据他在伦敦西部教书的经历安排的,加上了一些他的作品中不多见的奇异元素。比如说,科利夫太太,林伍德寄宿学校这个令人害怕的女人,孩子见了她都像耗子见了猫一样,她宣布,圣诞节不过是那些商家炒作起来的,一点意义都没有,决定取消圣诞大餐,只同意在前年的冬青树上弄一点装饰,与书中前面塑造的那些现实性的人物相比,她像是狄更斯哑剧里的女爵士。要将这些完全没有联系的素材用到一起,比如萨福克、采摘啤酒花、伦敦的落魄人、个人的教书经历等,奥威尔面临着极大的写作技巧问题。一方面,这部小说像是架桥时的一个过程,主角在这个过程中常常会掉到桥下的水里去,同样,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读者能感觉到多萝西不停地穿插于整个故事,中间却又被大量的报道性文字隔开。例如,在“索思桥”教书的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给作者讨论私立学校的衰败(“顺便说一下,英国有许多私立学校……”),整本书给人的感觉是,它在不停地避免成为一篇《新政治家》式的文章,这种强烈的感觉让人很不舒服。 所有这些使得这本书有一种不调和的基调,将作者特有的个人经历嫁接到一种想像的心理描述上,二者之间是不调和的。就好像在不同的素材之间偷偷地一座接着一座架构浮桥一样,明显的不真实感冲击着小说的可信度。整个“失忆”的情节和多萝西被托马斯爵士挽救的情节是一样的不可信,沃勃顿先生的出现也是,特别地不对劲,他原来的多变和不可靠,现在却不可思议地被想告诉多萝西好消息的决心所取代。从作品中可以感觉到,作家本人是个决定论者,但是,他又明显地在与这种观点作斗争,这样的斗争在奥威尔以后的作品中还会有所体现。读者会觉得,如果让奥威尔来决定,他会宁可把多萝西再次送回到大街上,而不是回到她父亲那压抑的教区去。 奥威尔一直不喜欢《牧师的女儿》,大家都知道,他称这部作品为“球”[原文是“bollix”,意为“睪丸”——译者注],并且在他有生之年决不会让它再版。他的反对如此强烈以至于他死后11年才重新印刷。尽管基调不调和,读者也强烈地感觉到这个作家对什么是一部好的小说还不是很清楚,书中对人物性格的细节描写却是极富启迪意义的。在对那些落魄生活的描写背后、对萨福克小镇的令人沮丧的回忆背后,隐藏着的是对人类精神信仰和宗教问题的深刻而真实的兴趣,其中首要的就是,对当时宗教生活中个人用品的着迷。20世纪早期的英国学术界弥漫着宗教气息,比如英国天主教派、英国国教派;比如“战时的英国教堂:谐力和反谐力”这样的论文可以从当时的精神大熔炉基普希尔找到隐藏的动力。比如说,奥威尔早期就对英国东部基督教名义下的相互竞争的各个教派进行过详细描绘,包括从“现代主义的”圣埃德蒙派(巧的是索思伍德的教堂也是这个名字),这个教派用“耶路撒冷”字样来装饰祭坛,在领圣餐的时候,从酒杯里吸酒;还有圣韦德金德教派,是英国天主教,永远同红衣主教大人斗个不停。还有就是书中当校长排练那部儿童剧的时候,多萝西和维克多讲的那段长长的争论,提到了《教堂时代》杂志处于错综复杂时期的一系列人物,波特兰·罗素,朱莉安·赫胥黎,还有伯明翰的大主教,维克多对教区长法衣品位的评论(“在复活节的星期日,他穿的是哥特式的制服,用现代的意大利花装饰,天哪,戴的高顶帽像棕色的靴子”),这样的描写又是一幅模仿画,他影射的是奥威尔,而不是他书中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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