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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七


  “我只是看到高个子女人才会感到兴奋。我这句话没有特别指谁。”

  “我知道。”她顺着他的身体缓缓滑落下来。虽然嘴里没说什么,他们都因此感到分外刺激。

  此时她眼睛里不仅露出兴奋的火花,同时还流露着内心的伤痛和不服的挑衅神情。“我想要你干一件事。”她说道。“给勒维妮打个电话,找个你最拿手的借口搪塞她一下,在这里跟我呆几个小时。你在我面前发了半天的脾气,也该让我得到点补偿。”

  耐德显得很为难。“这样我再喜欢不过了。”他知道下一个要说的字就是“可是”。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你一定记得明天就是7月4日了,是吧?”

  “你说说,”简刻薄地说,“你和夏蒙难道到现在还没把事情安排好?”

  “我们能考虑到的都安排好了。”

  “那么……”

  他没有回答,心里想了想这一星期来漫无目的的忙碌,最后搞出了一张问题清单。可是一张清单的作用就像盲人手中的白色手杖,能有多少保证作用呢?尽管如此,他们能想到的都已有措施,随时可以实施,狙击手、格斗手、秘密监视员、招待员、隐藏在货车里的士兵,甚至安排了一支秘密武装的小乐队,他们能演奏波萨诺伐舞曲,也能演奏乡村音乐。还有一个海军陆战队小分队担任警卫,再加上他的自愿便衣“贵客”。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那么就让我们事先来点激情吧。”

  褐色的福特·菲埃斯特汽车在A335号公路上颠簸着从阿姆辛往南驶向斯劳。夏蒙看了看手表:晚上10点。今晚干得还不错。他到伦敦以后就准备给耐德打电话,向他作全面的汇报。

  斯托克·曼德菲勒的现场警察起初不愿意合作,他用好言好语把他们磨得没办法,最后终于让他看了一眼那个德国青年。夏蒙一看到伯特奥特·海纳曼心里就明白了。此刻他已经不能上阵了。他以前的同志两次想杀他都没得手。这群乌合之众真够厉害的。

  那两具被枪打得血肉模糊的死尸已被送进了停尸房。见到的人都说他们根本就不是阿拉伯人。

  警察还让他看了那辆货车。车上有字,车上霍金斯和杜特公司的徽章不久前刚用新漆涂去。在车的一侧,该徽章透过灰色的油漆依稀可辨,好像车主在涂改时拿不定主意。除了车玻璃上有一个弹孔之外,车内没有任何线索。根据指纹分析的报告。车内的指纹都是这两人的。其余的指纹太纷杂,无法查考。

  尽管如此,夏蒙准备带给耐德的内容很清楚。他们对这家酒宴承办公司的怀疑得到了证实。那家公司的人要杀死那个德国人。这种情况确实令人费解,但与南希·李·米勒关于凯福特的某个重要人物失踪的报告十分吻合。

  非常遗憾,那个德国人不能说话。他似乎知道又发生了一次袭击事件,而自己就是袭击的目标。他眼睛里射出愤怒的目光,但说起话来却是杂乱无章,而且又是说的德语。他能够把话说清楚也许还需要一些时间,可他们所缺的正是时间啊。

  夏蒙从反光镜里看到车后有一对车灯发着耀眼的强光渐渐靠近。他经常注意到英国司机奇特的驾驶方法。他们有时开车时车灯大开,一点都意识不到自己的车灯会让对面驶来的司机无法看清前面的道路。英国人用车头灯发交通警报信号的方法也不对。在世界其它地方,车前灯的闪亮是提醒迎面驶来的车辆当心。在英国,这种闪灯信号是说:请在我前面走。英国人真让人搞不懂。

  夏蒙把手伸上去将后视镜向下扳了扳,不让后面车辆强烈的灯光射着眼睛。他还想把手伸出窗外将车侧反光镜转一下,可是后面的车以出乎意料的车速赶上来。

  此刻那辆车已经偏向左侧准备超车。它与夏蒙的菲埃斯特车并排开了好长一阵子。夏蒙发现那不是轿车,而是一辆白色货车,比他驾驶的菲埃斯特车大。他朝他那边的司机瞥了一眼,模模糊糊地看到一对瞪得圆圆突出的眼睛,他手上还抓着一只圆形小型对讲机。

  货车猛然向右侧偏过来,挡泥板重重地撞在菲埃斯特车上,将它撞到了路基上。两辆车驶上了装有水泥栏杆的桥。夏蒙使劲扳动方向盘才使汽车得到及时调整,没撞上水泥杆。

  货车飞速向前驶去。夏蒙故意将车速放慢,但他没料到对方第二次冲撞。随着车胎尖叫声,货车冲到一片开阔地,来了个180度掉头,冲着夏蒙撞过来,车灯射着刺眼的白光。

  夏蒙将车移到右侧。货车紧贴他擦了过去,又一次狠狠地撞上了他的挡泥板。他在反光镜里看到对方又掉过头来。夏蒙猛踏油门。他的车应该跑得比这个疯子快,因为他的车比较轻。

  两辆车沿着A335号公路飞驰着,雪亮的车灯穿破四周的黑夜。夏蒙紧紧咬着牙齿,脚一刻不离油门。目前发生的事情对他来说最清楚不过了。在货车掉头时,好几次露出了车侧的商号:霍金斯和杜特酒宴承办公司。

  只要他能保持在货车前面就不会有问题。这段路附近很荒凉,但他们很快就会进入建筑林立的地区,例如比肯斯菲尔德地区。在那里他会有机会机敏地甩掉货车,也可以找一个警察局躲一躲。无论出现哪种情况,夏蒙都有信心将情报带回伦敦。

  就在这时他发现在他前方又有一部货车车灯大开向他直冲过来。

  第二十六章

  7月4日,耐德被吵醒过来。那是一种偷偷摸摸细小单调的声音,令人心烦,给人以不祥之兆。

  他是搂着简入睡的。在他们同床共枕的几个小时里,他的身体在她的小床上压出了一个深深的坑。这张床无论怎么看都太小,根本算不上什么双人床,倒是名副其实的供一个图书管理员单独就寝的小床。他睡着的时候,头就依偎在她怀里,她的两条长腿就像藤蔓缠着大树干一样裹着他的身体。

  又是那个声音。像是悄悄的耳语。

  他用一侧的肘部撑起身来,眼睛睁得大大的全然没有了睡意,只觉得口干舌燥。接着他看到了发出那声音的东西。这是简的一只老式数字电子钟,里面薄薄的金属数码片每分钟翻动一次。钟面现在显示的时间是4:02。就在耐德看着的时候,它又轻轻一声翻到4:03。

  已经是白天了,他心里想着。

  他十分谨慎地将她的腿从身上挪开,慢慢移下床来。她虽然动了一动,但没醒来。昨晚他们喝了不少威士忌,至少对她来说,酒喝了不少。他们不停地做爱。他也没给勒维妮打电话。

  4:04。那细微的声音像丧钟一样数着他生命的分分秒秒。这无异于看着你的生命点点滴滴地流逝,无异于目睹你的城堡分崩瓦解,你的肌体枯萎消亡,你的头脑……4:05。

  他裸着身体,踮着脚尖走下楼去,钻进了她小卧室后面的厨房里。正如她的床一样,这整个房子从来没有料到会有第二个人的出现。他灌满电水壶,插上电源,接着就开始寻找速溶咖啡。咖啡找到时水也开了。

  他真是自己感觉的那样混乱不堪吗?他是否把所有他需要的人都疏远了?当然也少不了几个他讨厌的家伙。咖啡太烫了,把舌头烫得好痛啊。伙计,你一有麻烦事,舌头就来整你。

  关键的一天已经来了。没有助手他会是个什么样的指挥官呢?叫醒夏蒙就知道了。他们已不再是亲密无间的朋友。把那个狗娘养的三重叛徒叫起来。他给夏蒙挂了电话。铃声响了20下后他又重拨了一次。铃声响了十次后把电话挂了。好哇,夏蒙,战斗前夕你却死哪儿去了。好哇。

  耐德朝房间四下看了一眼,他的衣服都在这里,它们铺得到处都是,就像田里撒的玉米种一样均匀。他的这堆衣服里夹着简昨晚穿的那件墨绿色的睡衣。她睡衣里没穿东西。这样比较方便。

  看来他那形影不离的外人凌晨4点不在家里呆着,他想。外人就是麻烦,他们和家里人行事方法不一样。他还召集了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这个外人难以控制,就像生活在另一个星球上似的。

  他抽出简家的电话查询簿A到D的一册,果然不出所料,里面没有伯恩赛德的号码,或许他的号码未被录入也有可能。这地方怪人太多,他们任何时候都会来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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