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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七


  那个星期六,东海岸是个秋阳高照的好天气,使人在炎热中会误以为冬天的脚步尚远。那天下午在华盛顿时我就有这样的感觉(虽然我的心情并不配合),我猜想在粉红宫的莫瑞·芬克也做如是想。后来他说,直到他听见音乐声由楼上的房间传出时,他才惊愕的意识到苏菲就在她房里。那时大约是下午两点。他对她和纳森经常播放的乐曲一窍不通,只知道那是古典音乐,他承认这些乐曲太“深奥”,所以他听不懂。

  总之,发现苏菲回来了使他大感惊讶;他心里立即联想到纳森,提醒自己或许应该打个电话给纳磊。但是他并不确知纳森是否在屋内,所以他犹豫不决。现在他怕死纳森了,(两夜前纳森在电话中的射击使我仓惶而逃,他很清楚。)极希望能够向警察求助——至少是为了得到保护。

  自从纳森最后一次发狂后,他老是觉得屋里有种悚然的气氛,并且开始对苏菲和纳森之间那种战战兢兢又极不安全的情况感到紧张,以至,他很想放弃那个因负起管理员之职而得到半价优待的房间,对纪曼太太说,他要搬回到洛克威去和他姊姊同住。他已不再怀疑纳森就是个高郎。但是纳磊曾经说过,无论如何他或任何人都不能和警察联系。因此莫瑞在楼下的走廊等着,热不可当的倾听由楼上传来的音乐。

  接着楼上的房门缓缓开了,苏菲出现在门口。他后来回忆道,她的外表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或许她显得有些疲倦,限睛下方有点阴影,但是她的表情并未流露紧张、不悦、苦恼等等消极的神色,照道理说,过去几天来的磨难应该使她情绪低沉才对。正相反,她站在门口,一手抚着门柄,脸上掠过奇妙而喜悦的神情,似乎是发出一声轻笑;她的嘴唇微张,下午的光线照亮了她的牙齿,然后他看见她伸出舌头舔了舔上唇,制止了原本要说的话。莫瑞知道她瞥见他了,不觉瑟缩了一下。他一直迷恋着苏菲;她的美丽仍然刺痛他。她确然应该有个更好的人照顾,而非那个疯狂的纳森。

  但此刻她的穿著使他惊讶——虽然他并不时髦,却看得出她所穿的是完全不合时尚的服装:一件白色上衣套着酒色的缎面褶裙,颈上围着条丝巾,一顶红色贝雷帽斜扣在额上。这身打扮使她像个早期的电影明星。他以前没有见过她这样的装束吗?和纳森?他记不得了。莫瑞十分迷惑,不只是因为她的外表,更因为她竟然在屋里的事实。才不过两夜前,她惊慌失措带着行李离开了,……这又是另一件使他迷惑的事。“丁哥呢?”他还没问出口,她已向前走了几步,趴在扶栏上说:“莫瑞,请你替我买瓶威士忌好吗?”她丢下一张五元钞票,他伸出手在半空中把飘落的钞票接住。

  他走到五个街口外,到富勒布须街上买了一瓶酒。在闷热的午后走回来时,他在公园边逗留了一会儿,看孩子们在球场里踢足球,还有在散步场里谈天说笑的年轻人;连日来没有下过雨使得灰尘滚滚,在草地和树叶上蒙了灰扑扑的一层。莫瑞很容易就分了心。

  后来他回忆约莫有十五到二十分钟,他完全忘了任务在身,直到他突然模糊地听见由苏菲的窗口飘来的“古典”音乐。这使他想起了他出门的目的,以及苏菲的等待,急忙抬起脚步慢跑回粉红宫。音乐声随着距离缩短愈来愈大,他想着要尽可能谨慎地请求苏菲把声音扭小,但继而考虑到:毕竟现在是白天,而且是星期六,其他房客也不在家。音乐声并不会对街坊邻居构成伤害。随它去吧。

  他敲敲苏菲房门,但没有人应门,他又敲一次,仍然悄无声息。他把那瓶酒放在门口,下楼回到自己的房间,在房里无所事事的看了半个钟头的火柴盒。莫瑞喜欢收集东西,除了火柴盒外,他房里还有许多汽水瓶盖。接着他又惯例的睡了午觉。他醒来时已近傍晚,音乐声停止了。他记得他有种不祥的预兆;这种忧虑部份原因是由于不合时宜的炎热,使得房间像个蒸汽锅,虽然时值黄昏,仍使他闷出一身大汗。

  公园那头遥远的天际响了几声闷雷。在阴暗的屋子里,他跑上楼去。那瓶威士忌原封不动的立在门口。莫瑞再一次敲门。陈旧的门板略微屈服了一下,露出一点隙缝,继而自动弹回,显见门由里面上了栓;因此莫瑞知道苏菲不可能出门去了。他大声呼喊她的名字,两声,三声,但回答他的只有一片死寂。当他由门缝窥视,注意到房里并没有灯光时,他的困惑转为焦虑。这时他才决定应该打电话给纳磊。纳磊不到一个钟头便赶到此处,和莫瑞两个人一起把门撞开……

  同时,在华盛顿的旅馆小房间内,心焦如焚的我下了一个决定。苏菲早我六个钟头上路;尽管如此,只要我不再耽搁追在她身后,或许可以及时赶回布鲁克林阻止任何的不幸发生。然而,在焦躁痛苦中,以及到现在我仍想不通的原因,我决定一个人继续南下到南安普顿去。

  我想我所以做这个决定,部份是出于愤怨:气她不告而别,心里极端嫉妒,垂头丧气地归结,此后再也不管她的闲事了。纳森,那个疯子!我已经尽我所能了,让她回到她那个疯狂的犹太甜心,那个该死的畜生身旁去吧。因此,付了住宿费后,我离开旅馆,走过几条街口,到闷热之至的巴士站去,买了张到维琴尼亚州法兰克林镇的长程车票。我决心要将苏菲忘掉。

  那时是下午一点钟。我对时间几乎毫无所觉。遭到背叛的痛楚和失望使我的四肢不觉战栗。此外,宿醉的不适变成一种苦痛的试炼,使我口干舌燥,在作响的巴士还未开抵亚灵顿以前,我开始感到焦虑不安。这和我灌了苏菲的威士忌酒大有关系。我这一辈子还没看过双手手指颤抖得这么厉害,连点根烟都有困难。

  迷漫的沼泽气更增加了我的沮丧和恐惧。阴森的灌木丛,高耸的监狱,流着污水的波多马克河。当我还是个孩子,那才是不久前的事,华府的南郊有田园的迷人风味。老天爷,现在却大不相同了。我忘了我的家乡曾遭过怎样的困厄;由于战争的利益影响,朴拙的乡村感染上都市的污秽,和北方相同。难道北佬的癌症已蔓延到我钟爱的地区了吗?当然愈往南行便会逐渐改观;然而我却不得不仰头靠着椅背,为一种陌生的恐惧和疲倦而苦恼不已。

  司机叫道:“亚历山大城。”我知道我必须在这里逃下车去。我不禁想着,本地医院内的实习医生,要是看见一个穿着一身绉巴巴的麻纱上衣,神情恍惚,骨瘦如柴的怪人,不知道会不会逼他穿上疯子穿的衣袍?(我是在这个时候确定我永远不会再住在南方的吗?大概是吧,但直到今天我仍不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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