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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这也许是对当时严厉道德观的一种反应,尽管叶塔对性的态度相当宽容,苏菲和纳森却觉得有必要技巧地分居两房——仅只隔着几呎铺着油毡的走廊——而不愿搬到一个房间居住。但是这仍是一个讲求婚姻及合法关系的时代,而且,这里是富勒布须区,是一个重视品行端庄,喜欢刺探邻里言行的小城。要是众人皆知叶塔的屋子里有两个未婚同居的男女,这幢房子就会背上一个不好的名声。

  因此楼上的走廊对苏菲和纳森而言并非楚河汉界,事实上只是像将一间大公寓分成两半的模糊界线。现在我所以感到更为安宁的原因是,我的两个朋友很快地将睡觉阵地及震耳欲聋的做爱仪式转移到纳森房里的床上去了——这个房间比不上苏菲的房间可人,不过纳森说,夏天在这里倒还比较凉快些。谢谢上帝,我想着,不会再有批注似的高潮干扰我的写作和文思了。

  在那最初几周,我设法成功地埋藏了我对苏菲的迷恋。我细心地储存起对她的热情火焰,因此我确信她和纳森都无法察觉到,每当我和她相处时所忍受的饥渴。原因之一是,当时我很可笑的毫无经验,就是在性运动或竞争的精神看来,我也绝不会追求一位显然已将她的心奉献给别人的女人。

  另一个原因是,我认为纳森是我的前辈。这并不是个微不足道的问题,就二十多岁的人而言,几年的差异此稍长些的计算显得更大;也就是说,纳森年近三十,我才二十二岁,使得他稳居较“年长”的地位,而如果我们都已四十多岁的话,这几年差距就不算什么了。还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苏菲的年龄和纳森相若。这种种顾虑,加上我所佯装出来的不感兴趣态度,使我几乎确信苏菲和纳森心里从来也没想过,我是个认真追逐她情感的竞争者。

  一个朋友,是的。一个情人?那会使他们两个人都不免大笑。必然是由于这一切,纳森从不顾忌让我和苏菲相处,甚至还鼓励我们在他离开时彼此作伴。他有信赖不疑的充分理由,至少是在最初几周,苏菲和我顶多只有不经心的指尖相碰而已,虽然我对她渴念不已。我成为一个听众,我相信我那种聪明的纯正超然,使我最终得以获知和纳森所知一样多(或更多)关于苏菲的种种及过去。

  “我佩服你的勇气,小子。”有一天早晨,纳森在我房里对我说道:“我真的佩服你所从事的,着手写下关于南方的事情。”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我好奇地问:“写南方的东西有什么勇敢的?”我为我们两人倒了咖啡,那是我们自康尼岛回来后那个礼拜的某天早晨。好几天来天一亮我就起床,被我刚才描述过的急切所驱使,坐在书桌前固定地写它两、三个钟头。今天我已经完成了一段冲刺——大约写了千把个字——觉得有点喘息,因此纳森在上班时经过我房间敲敲我的房门时,我对他的打扰表示欢迎。

  好几个早上来他都像这样探头看看我,我也享受着这段插曲。这些天他起得很早,他解释过,因为有些培养菌需要观察,他得提早到费滋公司去。他曾试着对我详细描述他的实验——那和一只兔子的羊水和胚胎有关,包括酵素和羊水的移转!但当他看到我对这些全然不解的东西露出痛苦而厌倦的表情时,他便笑着放弃了。这种心智联系的失败是我的错,而不是纳森错,因为他叙述简明,口齿清晰。只不过我对抽象的科学理解力有限而且缺乏耐心,我想这也是我为自己悲叹,同时羡慕纳森见识广博的一个领域。

  “我不认为我写些南方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继续说:“那是我最了解的地方。老家的棉花田。”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回答:“只不过你是在一项传统的尽头。你或许以为我对南方一无所知,看我上个礼拜那么残酷而不可原谅的对你提出鲍比·伟德的事。不过我现在所说的是另一回事——写作。南方强烈的写作在几年内就会没落,代之而起的是另一种类型。所以我才说你还在写这些陈旧的传统实在很有胆量。”

  我有点冒火,尽管我的忿怒并不在于他所说的逻辑和事实,而是对这样的文学批判,出自一个药厂的研究生物学家的嘴里,令我很不痛快。这似乎与他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当我温和地对文学美学的标准提出抗议时,他又直截了当地将我驳倒。

  “纳森,你是个去他的细胞专家,”我说:“你对文学风格和传统又知道些什么?”

  “留克利希阿斯(译注:罗马哲学家及诗人,99~55B.C.)曾指出,关于研究生命的一个特质,那就是,研究科学的人若仅以科学关切自己,不能享受艺术,以艺术丰富生命,他便只是一个畸型的人,一个不完整的人。我相信他的说法,丁哥老友——或许这也是我所以关心你和你的写作的原因。”他停住口,拿出一个看起来很昂贵的银质打火机,点燃了夹在我唇间的骆驼牌香烟。“请原谅我鼓励你的恶习,我带这个是为了点油灯用的。”他戏谑地说着,又往下说:“事实上,我对你隐瞒了一件事。我自己原来一直想成为一名作家,直到我念哈佛念了一半时,我憬悟到我永远也写不出像杜斯妥也夫斯基那样的作品,所以我把敏锐的心思,转向研究人类原形质的奥秘。”

  我说:“那么你真的计划过要从事写作?”

  “起初并不然。犹太籍的母亲对她们的儿子都抱有极大的野心,我的整个童年时期都被盼望成为一个伟大的提琴手——另一个海飞兹或梅纽恩。但坦白说,我缺少天分,虽然这使我对音乐有相当的了解。然后我决定当一名作家,在哈佛我们有一群人,一群爱书成疯的大二学生,我们陶醉于文学生涯好一段时候。剑桥一处可爱的布伦伯利小幼儿园。我写了一些诗,还有一些很烂的短篇小说,我们那一伙人也都一样。我们每个人都自认将凌驾海明威。但结果我憬悟到我写小说大概和路易斯,巴斯德差不多。我的天赋是在科学上。因此我从主修英文,转学生物。这是个幸运的选撵,我非常肯定。现在我所仅余的一点有利之处是,我是个犹太人。”

  “犹太人?”我插嘴道:“这又是什么意思?”

  “哦,我只是确信犹太式的写作在不几年内,会成为美国文学的重要力量。”

  “哦,是的,是吗?”我有点自卫地说:“你怎么知道?因此你才说我写南方的事很有勇气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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