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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有一次,纳森曾提及他和苏菲的相遇就像“电影情节”。他的意思是,他们并不像一般人那样,是在小区或学校或办公室等普通情况中认识,而是像好莱坞白日梦里那些浪漫的陌生人愉快而偶然的方式,从第一次相遇就注定交缠,例如:约翰·嘉菲尔和拉娜·透纳,自路边咖啡店交换过第一眼后便缘定终生;或者更奇妙的,像威廉·波威尔和卡露·朗白,当他们在珠宝店搜寻一颗钻石时脑壳相撞。

  另一方面,苏菲说明他们的路径所以会交合,只是由于布莱托的治疗失败。后来她时而沉思着,要是布莱托医生和他的年轻助手——赛默·柯兹医生(他下班后才来帮忙照顾数量极多的病人)的治疗奏效;要是由那只蹂躏的手指导致荐骨脊椎压迫第五腰椎,或第一荐骨神经而引起种种症状的推测,被证明并非只是指压治疗脊椎的幻象,而在布莱托和柯兹连续两周推拿她受苦的脊柱后,得到了痊愈而健康的结果;毫无疑问的,她绝不会遇见纳森。

  问题在于,她所接受的费力治疗,只使她的痛楚有增无减。她的恐惧使她克服了不忍伤布莱托情感的顾虑,告诉他她的症状不仅未曾减轻,反而加剧了。布莱托摇着头说:“可是,我的女孩,你应该觉得好多了呀!”整整两周过去了,当苏菲说或许她该去找个正牌的诊断医生看看时,他发了一阵她不曾见过的脾气。“你想找一个内科医生是吧?他们只是一群抢钱的强盗!我的女孩,你不如找一个兽医还牢靠些!”令她绝望的是,他进而建议以一种电动传感器来治疗她,这种机器是最新发明,外型复杂,看起来像个小冰箱,还有许多电线和仪表,据说可以重新组合脊柱细胞的分子结构,是他刚从俄亥俄或艾渥华——这两州的州名她时常混淆——某处的世界指压治疗脊椎总部购得的。(他以精确的英文成语对她说:“所费不赀。”)

  她预定接受电动传感器可怕的拥抱的那天早上,一醒来便感到格外疲乏,比以前似乎更严重得多。那天她不用上班,整个上午都昏昏沉沉的,直到十二点左右才算清醒过来。她清楚的记得,那天早上她在发烧中打着盹,一直梦着她父亲。他穿着衣领浆硬的衣服,戴着他那副无边眼镜,黑色的羊毛西装有雪茄烟的味道,面无笑容的以德语训诫她,一如她年幼时,他似乎在向她警告着什么——他是关切她的病症吗?——然而每次她像个游泳者般挣脱睡眠时,他的话便消匿无踪,逃离了她的记忆,只记得她父亲模糊的影像,孤寂、严厉,甚至还流露着胁迫。最后她强迫自己起身,面对迷人的苍翠绿意和美丽的夏日。她的脚抖得很厉害,而且她一点胃口也没有。她久已察觉她的皮肤苍白,但这天早上她瞥一眼浴室的镜子时,才真正感到惊愕:她的脸没有一丝生命的血色,和她在意大利教堂地下坟墓看到的古代僧侣被漂白了的头壳一样。

  由她的手指、脚底窜上一股流经全身的冰冷,她紧紧闭上眼睛,深信她已来日无多了。她知道这个病的名称。她想着,我得了白血病,像我的表弟泰铎一样,我会因白血病而死,布莱托医生的治疗只是一种善意的伪装。他知道我快死了,一切的治疗都是假的。她思索着,在她所见过、所知道、所忍受过的无数种疾病之后,她毕竟得以幸存,现在她竟会死于这种隐伏而无法说明的病,实在是相当可笑。在哀伤却又欢欣的复杂情绪中,她变得有点歇斯底里。

  然而她设法让自己稳定下来,将那种不健康的想法排斥到内心的远程。离镜子稍远些,她仍能捕捉到一丝隐藏在苍白之下,她一向自我陶醉的美丽,这使她感到相当安慰。那一天她该到布鲁克林学院去上英文课。为了要安度地下铁艰辛的一程,她强迫自己吃点东西。这是件伴随着阵阵恶心的工作,但她知道她非吃不可,蛋、熏肉、全麦面包和脱脂牛奶。吃东西的当儿,她有了一个灵感——至少有一部份是因收音机播放的交响乐而激起的。

  一连串徐缓的调子使她想起一首诗;这首诗是几天前她在英文课下课前老师念给她听的。这位老师是个热心、肥胖、有耐性又诚实的研究所学生,班上的人都叫他杨斯坦先生。班上的成员主要是来自欧洲各个角落,说意第绪语的难民,由于苏菲能讲其他数种语言,在班上的表现可以说是最杰出的;她的优秀无疑吸引了杨斯坦先生,尽管苏菲有自知之明,单是她的在场,便会使这个年轻人手足无措。

  他每每脸红而慌乱,显然心折于她,但除了每次笨拙的建议她下课后留下几分钟听他念“美国代表诗作”之外,并无更进一步的行动。他每每以紧张的声音念出惠特曼、爱伦坡、佛洛斯特及其他人的作品,她总是用心倾听,时常为这些激发她了解英语新意义的诗篇,也为杨斯坦先生隐藏在眼镜后思慕的凝视和笨拙的爱恋之情深深感动。

  她发现这种不成熟的迷恋,使她又温暖又困恼;她也只能对这些诗篇有所反应而已,因为除了他比她小了十岁左右的事实外,他的外型也不吸引人——他的眼睛迟钝,身材明显的超重。不过他对这些诗的情感倒是深刻真挚的,往往可以表达出它们的本质,苏菲曾特别被一段韵文所吸引,这篇诗的开始是这样的:

  因为我无法为死亡停止,
  他好意的为我停止了;
  马车上仅只载着我们自己
  还有不朽。

  她喜欢听杨斯坦先生念这篇诗,也很想用她已有相当进步的英语,为自己念诗人的其他作品,因此她才能牢记不忘。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她还抓不住老师的音调变化。苏菲明白这段迷人的短诗是描写对永恒的看法,是一位被视为不朽作家的美国诗人所写。今天她在叶塔的房子里再次想起了这段忧郁的诗章,决定上课前先到布鲁克林学院图书馆去阅读这位大师的作品。后来她对我说,她记错了这位作家的名字,这也是她得以和纳森邂逅的最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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