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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


  “我也很不安。我很抱歉,特德。”

  “她凭什么赢呢?凭什么呢?”

  “她是母亲。百分之九十的案予都是判给母亲的。如果孩子小,判给母亲的比例还要高。我原来以为这一次,仅仅这一次.能够出奇制胜.”

  “天啊!”

  “是很可怕。”

  “我失去了他吗?失去了吗?”

  “我们已经尽力啦,特德。”

  “太不公平啦。”

  “我知道不公平。”

  “太不公平啦,约翰。”

  “你听我说。我把判决书念给你听。说来令人遗憾,完全是传统的裁决。

  “‘查克莱默对克莱默离婚诉讼案,原告是孩子的生母,孩子威廉现年五岁半。母方在本案中要求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该监护权曾于父母两方离婚后于一年半前判给父方。法庭根据孩子的最高利益为准则,认为:孩子幼小,归还母亲最符合他的最高利益。’”

  “‘原告现住曼哈顿区,并已采取步骤为孩子创造适当的家庭环境。本庭认为前此关于监护权的决定并非最终判决(参照哈斯京对哈斯京案)。母方在结婚期间曾受到精神压力,现在显然是一位胜任的和负责任的母亲。父方也被认为是一位胜任的和负责任的父亲。在父母双方都胜任并都适当的情况下,本庭必须作出最恰当的选择(参照柏尔尼对柏尔尼案)。为此本庭裁决:根据如此年幼的儿童的最高利益(参照鲁勃宾对鲁勃宾案),理应判归原告。’”

  “‘本庭判决并宣布,把对该幼童的照看和监护权给予原告,二月十六日星期一生效;被告每月为该儿童提供生活赡养费四百元;父方享有下列看望权——星期日上午十一时到下午五时;七月或八月两个星期。免费。’就这些啦,特德。”

  “就这些啦?我只有星期天十一点到五点才能见他?我见我儿子的时间只有这么点?”

  “聊以自慰的是,你不用承担她的诉讼费。”

  “有什么可自慰的?我失去了孩子。我失去了孩

  “特德,只要你愿意,你就不会完全失去他。有时候父母为了争夺监护权闹得不可开交,可是输家时间一长就淡漠了,连判给他的时间都不去看孩子。”

  “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将成为路人。”

  “不一定。”

  “星期一,星期一就生效了,这不是马上就生效了吗?”

  “这也不是永久性的。情况变了,你还可以重新要求取得监护权。”

  “当然。”

  “你现在必须遵守判决。你可以上诉,不过一般都是维持原判。”

  “这么说,我就得把他交出来啦?我就得把他交出来啦?”

  “特德,我很遗憾。可是我确实认为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我的比里。我的小比里。啊,天啊……”

  “该做的我们都做啦……”

  “太好了,我被认为不配管养他,可是现在却要我把事情告诉他。啊,天啊……”

  特德精神沮丧,离开了办公室,整天没上班。他回到家里,把比里的东西翻来翻去,不知道这种事情应该从何着手去办。是把他的一切东西都放在箱子里装走,还是应该留下一些准备他回来看望。特德想打个腹稿,看看能跟比里说些什么,怎么解释。

  莱恩威利斯充当乔安娜的中间人打电话到特德的办公室没找到人,又打到家里。他说话很客气;得势的一方对失势的一方从来都是宽宏大量的。他希望知道星期一上午十点是否方便,以及特德是否能把比里的主要东西收集起来装一两只手提箱。其他玩具和书籍可以以后另外安排来取。

  埃塔买食品回来,特德告诉她对孩子的监护权已经判给了乔安娜。他说埃塔和比里一起度过的时间对比里是十分可贵的,她给比里的爱将成为比里一生的良好基础。他已决定请求乔安娜继续让埃塔当管家。埃塔说她当然愿意照看比里,接着就忙着收藏食品。过了一会儿,特德听到她在卫生间里哭泣。

  比里不久就要放学啦,特德要埃塔带他到公园去玩一会儿。特德还有未了的事,暂时不忍看到他。

  他开始给人打电话,但是却不希望对方本人来接电话,而是宁愿接电话的是秘书、第三者或自动应答机,这样就毋需详谈,只要留个口信就行了。他想最好还是按计划到火岛去度周末,至少也要去度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这样特德可以躲开电话,比里也不至于由于取消了他的“探险之行”而大失所望。特德打电话留了话,跟朋友谈了,听了他们的安慰话以后,便给他母亲打电话。他原来以为朵拉会大声嚷嚷,可是她没有。特德说:“乔安娜赢得了监护权。”他母亲平静地说:“不幸被我料到了。”

  “我再也见不到他了吗?”她问道。可是特德暂时还不清楚看望权是否包括祖父母。

  “我向你保证,妈妈,你会见到他的。没有别的办法的话,可以利用判给我的时间。”

  “我可怜的孩子,”她说。特德正打算编些话叫她不要为比里担心,可是她接着又说:“你怎么办呢?”特德这才知道刚才这句话指的是他自己。

  留用埃塔的问题当前特别紧迫。特德要在乔安娜作出安排之前先同她取得联系。如果寄封特递信、乔安娜第二天上午就能收到。他不想跟乔安娜谈话。还有其他有关比里的事也要告诉乔安娜,总不能在比里身上挂上个条子,象个难民那样打发掉。他写道:

  兹介绍威廉克莱默。他是个可爱的孩子,这你自己会发现的。他对葡萄汁过敏,爱喝苹果汁,但他对葡萄不过敏。其中原因我也不清楚。他对健康食品店卖的现磨的花生酱也过敏,但是对超级市场卖的却不过敏。其中原因我也不清楚。他夜里有时会梦见妖魔鬼怪,也可能只是一个鬼怪。他称为‘鬼脸’。据我判断,‘鬼脸’看上去象个马戏团里的丑角,但是只有头没有身子。据儿科医生的解释以及我在书里看到的,这是一种象征,表明他害怕目己的怒气,也可能只是他曾经见过的某一个丑角。顺便提一句,他的医生是费曼恩。对他最有效的感冒药是苏打费德。至今为止,他最喜欢的故事书是《大象巴巴尔和小熊威尼》,但是《蝙蝠侠》的地位正在日益提高。他的保姆是埃塔维柳施卡,她也是我写这张便条的主要原因。她心地慈祥,做事自觉,很关心比里,富有经验。总之,一个好保姆应有的品质和能力她都有。最重要的是,比里喜欢她,习惯她。我希望你不至于为了表示一刀两断而拒绝考虑她。我请求你留用她。她的电话是555—7306。只要你提出来,我想她是会接受的。肯定还会有别的事。你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我好了,我们大概最终总会说话的。我现在想到的只有这些啦。请你尽量不要在孩子面前说我的坏话,我也会违心地这样对待你,因为用他们的话说,这‘符合孩予的最高利益’。

  特德

  特德到邮局寄了特递信,就回家等比里。孩子回到家,由于在户外活动,脸上红通通的。他奔向父亲。“爸爸,你回来这么早,”说着,拦腰拥抱他。特德不忍心告诉他,他已经不住这儿啦;在“麦当劳”进食时候也不忍心说。睡觉时候到了,比里把屋里的灯都关掉以检验他的“超强力探索浣熊的电筒”,特德还是不忍心说。第二天熬过了早餐,他再也没法拖了,便在等候拉里和艾伦时,终于根据早已拟好的腹稿发表演说了。

  “比里,你知道你妈妈现在住在纽约吗?”

  “知道。”

  “有时候父母离婚,就得作出决定,看孩子是跟父亲生活,还是跟母亲生活。有一个很聪明的人,叫作法官。法官很有经验,对于离婚、父母.孩子这些事都很了解。就是由他决定孩子跟谁生活对孩子最有利。”

  “为什么由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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