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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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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隐公元年,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三年三月,天王崩。秋,武氏子来求赙。僖公三十三年十有二月,公薨于小寝。文公元年,春,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夏,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四年,冬十有一月,夫人风氏薨。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及赗。三月,葬我小君成风。王使召伯来会葬。八年,秋八月,天王崩。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者曰:非礼也,丧事无求。求之,非正也。鲁虽不归,周不可以求之。曰:此失孔子之意矣。 周自东迁以后,其君非有幽厉之行,其臣非有荣暴之残,其号令政教,以晋楚之强,请隧问鼎,折以王章。天命之不可犯,未尝坠文武成康之训,而于同姓异姓之国,结好、谕志、交福、赞喜、致禬,其礼未之有废。顾诸侯之事天子,礼反阙焉。孔子从而书之,苟失礼于王室,鲁虽父母之国,不少为尊者讳,俾后之览者,因年以考事,则是非自见焉耳。 夫平王之与隐公,既赗及其先公矣,又推及其先公之母。襄王之与文公,既使叔服会葬其先公矣,又使召伯会葬其先公之母。其生者被锡命之荣,其死者复有含赗之赠。周之于鲁,其礼不为不备矣。礼,诸侯五月而葬。僖公之薨,在十二月,而荣叔以正月至。其葬也,在三月,而召伯即以是月至,未尝后期也。 鲁之于周则不然,平王之崩,三月来告,至秋而未之赙。襄王之崩,八月来告,至改岁及春,而货未之归。夫人有德于己,犹不可忘,况施及其亲。又其事在数岁之内,朋友之义,无施不报。况出天子之赐,而一旦忘之,是鲁之无礼为已甚矣。周之嗣王,若置不问,以宗国不共吊葬,四方诸侯,将从而效之,何以号令于上而奔走天下?故其初以武氏子来求,及襄王之丧,鲁使非其人,吊又不至,于是毛伯以上大夫即前锡命之使临之。书曰“来求”者,犹夫齐桓之责包茅不入于楚也。昔孔子从祭于鲁,膰肉不至而行。孟子曰:“不知者以为为肉也,其知者以为为无礼也。”周虽贫,岂藉鲁之金以襄大事哉? 孔子之作《春秋》,志在尊王而已。尊王,故于王室之文,有美而无刺。群儒未究其义,于宰咺讥其缓,于荣叔讥其兼之非礼,于召伯讥其不及事至。谓来聘锡命,皆非礼之正,是周之备礼无一而是也。石尚之来归脤也,曰:久矣,周之不行礼于鲁也。夫不以久不行礼致讥,而反责备礼之非是。信群儒之说,则《春秋》徒周之谤史尔,安在其为圣人尊王而作乎?曰:求金与赙非讥,子言则然矣。求车何为者?曰。古者诸侯,以其国之所有,时献于天子,义也。桓公八年,天王尝使家父来聘矣。至十五年求车,仍以家父为使。鲁或前此者许而未之献,故即以奉使之人责其失信,史盖讳之而没其文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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