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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妄


  震下乾上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实理自然之谓。《史记》作“无望”,谓无所期望而有得焉者,其义亦通。为卦自《讼》而变,九自二来而居于初,又为震主,动而不妄者也,故为无妄。又,二体震动而乾健,九五刚中而应六二,故其占大亨而利于正。若其不正,则有眚,而不利有所往也。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佑,行矣哉。以卦变、卦德、卦体言,卦之善如此,故其占当获大亨而利于正,乃天命之当然也。其有不正,则不利有所往。欲何往哉?盖其逆天之命而天不佑之,故不可以有行也。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天下雷行,震动发生,万物各正其性命,是物物而与之以无妄也。先王法此以对时育物,因其所性而不为私焉。

  初九,无妄,往吉。以刚在内,诚之主也。如是而往,其吉可知,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菑,侧其反。畬,音余。○柔顺中正,因时顺理,而无私意期望之心,故有不耕获、不菑畬之象。言其无所为于前,无所冀于后也。占者如是,则利有所往矣。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富,如“非富天下”之“富”。言非计其利而为之也。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卦之六爻,皆无妄者也。六三,处不得正,故遇其占者,无故而有灾。如行人牵牛以去,而居者反遭诘捕之扰也。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九四,可贞,无咎。阳刚乾体,下无应与,可固守而无咎,不可以有为之占也。

  《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有,犹守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乾刚中正以居尊位,而下应亦中正,无妄之至也。如是而有疾,勿药而自愈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既已无妄而复药之,则反为妄而生疾矣。试,谓少尝之也。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上九,非有妄也,但以其穷极而不可行耳,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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