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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地官一(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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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正,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春秋祭紵,亦如之。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壹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凡其党之祭祀、丧纪,昏冠、饮酒,教其礼事,掌其戒禁。凡作民而师田、行役,则以其法治其政事。岁终,则会其党政,帅其吏而致事。正岁,属民读法,而书其德行道艺,以岁时莅校比。及大比,亦如之。 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春秋祭酺,亦如之。以邦比之法,帅四闾之吏,以时属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众寡,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车辇。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若作民而师田行役,则合其卒伍,简其兵器,以鼓铎旗物帅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罚。岁终,则会政致事。 以伍联伍,故谓之合。 闾胥,各掌其闾之征令,以岁时各数其闾之众寡,辨其施舍,凡春秋之祭祀役政丧纪之数。聚众庶,既比,则读法,书其敬敏任恤者,凡事掌其比觥挞罚之事。 比长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罪奇邪,则相及;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唯圜土内之。 经于乡大夫曰政教禁令,州长曰教治政令,党正曰政令教治,族师曰戒令政事,闾胥曰闾之征令,比长曰比之治,命官之意,其轻重皆在一字间也。政令为重,禁令次之,戒令又次之,征令为下。乡大夫州长详于教,而兼政;党正族师详于政,而兼教;闾胥则承上之政教而掌其征令耳;比长则并无所为令矣。 封人,掌设王之社棨,为畿,封而树之。凡封国设其社稷之棨,封其四疆;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令社稷之职,凡祭祀,饰其牛牲,设其楅衡,置其籥,共其水旂,歌舞牲,及毛炮之豚。凡丧纪、宾客、军旅、大盟则饰其牛牲。 封人言掌设王之社曈封疆而树之,则以饰土事为职,故使之饰牛牲,以牛土畜故也。 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教为鼓而辨其声用,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军事,以鼛鼓鼓役事,以晋鼓鼓金奏,以金蠙和鼓,以金镯节鼓,以金铙止鼓,以金铎通鼓。凡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褵舞者。凡军旅,夜鼓瑀;军动,则鼓其众。田役亦如之。救日月,则诏王鼓。大丧,则诏大仆鼓。 舞师,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教褵舞,帅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帅而舞旱暵之事。凡野舞,则皆教之。凡小祭祀,则不兴舞。 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凡阳祀,用褷牲,毛之;阴祀,用黝牲,毛之;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凡时祀之牲,必用牷物。凡外祭、毁事,用騂可也。凡祭祀,共其牺牲,以授充人,系之。凡牲不系者,共奉之。 共奉之,则非特共其牲,又奉其事。 牛人掌养国之公牛,以待国之政令。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职人而刍之。凡宾客之事,共其牢礼,积膳之牛;飨食、宾射,共其膳羞之牛;军事,共其犒牛;丧事,共其奠牛。凡会同、军旅、行役,共其兵车之牛,与其牵徬,以载公任器。凡祭祀,共其牛牲之互,与其盆簝,以待事。 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凡散祭祀之牲,系于国门,使养之。展牲,则告牷。硕牲,则赞。 载师,掌任土之法,以物地事,授地职,而待其政令,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场圃任园地,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疆地。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以时征其赋。 闾师,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时征其赋。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谷;任圃以树事,贡草木;任工以饬材事,贡器物;任商以市事,贡货贿;任牧以畜事,贡鸟兽;任嫔以女事,贡布帛;任衡以山事,贡其物;任虞以泽事,贡其物。凡无职者出夫布。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 县师,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及其六畜车辇之稽。 人民在夫家六畜之中,则是民之隶也。质人所谓人民,同意〔此注据《订义》增〕。 三年大比,则以考群吏,而以诏废置。若将有军旅、会同、田役之戒,则受法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及马牛车辇;会其车人之卒伍,使皆备旗鼓兵器,以帅而至。 车有车之卒伍,若司右所谓合车之卒伍是也。人有人之卒伍,若小司徒所谓会万民之卒伍是也〔此注据《订义》增〕。 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以岁时征野之赋贡。 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厄;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羁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凡宾客、会同、师役,掌其道路之委积。 恤民之艰厄,则司救所谓岁时有天患民病,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也。国及郊野,以乡里为中,故恤民之艰厄,宜以乡里之委积〔此注据《订义》增〕。 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凡委积之事,巡而比之,以时颁之。 庐,小室,十里可以饮食而息焉。三十里则可以宿焉,故为大室。五十里则四旁皆可以日中至焉,故有市也,可以候宾旅而馆之焉〔此注据《订义》增〕。 均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凶札则无力政,无财赋,不收地守地职,不均地政。三年大比,则大均。 地政,上所以正下。地守、地职,下所以供上。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则征于地守地职之人而已。 师氏,掌以美诏王,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居虎门之左,司王朝,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且跸;朝在野外,则守内列。 师氏、保氏,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则是诏美谏恶之官,无适而非从。夫然后王无一美之弗为,无一恶之弗去。王唯无恶而有美,则四夷服而为役,可责以守御也〔“王唯”以下二十字,据《订义》增〕。 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 先王本道以达为艺,缘道而制为仪〔《义疏》同。《订义》引作“道与之才,先王达之以为艺,道与之貌,先王制之以为仪”〕。 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守王闱。 师氏未有美而诏之,故曰掌以美诏王。保氏遇有恶而后谏,故曰掌谏王恶。师氏保氏皆使其属守,则亦有保之名焉,守事非其身之所任矣。闱者,旁出之小门〔此句从《订义》增〕。 司谏,掌纠万民之德而劝之朋友,正其行而强之道艺;巡问而观察之,以时书其德行道艺;辨其能而可任于国事者,以考乡里之治,以诏废置,以行赦宥。 知吏之实,故可以诏废置;知民之实,故可以行赦宥。 司救,掌万民之邪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凡民之有邪恶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士加明刑,耻诸嘉石,役诸司空,其有过失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归于圜土。凡岁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 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鸟兽亦如之。凡和难,父之仇辟诸海外,兄弟之仇辟诸千里之外,从父兄弟之仇不同国,君之仇视父,师长之仇视兄弟,主友之仇视从父兄弟,弗辟,则与之瑞节而以执之。凡杀人有反杀者,使邦国交仇之。凡杀人而义者,不同国,令勿仇;仇之,则死。凡有斗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则书之;先动者,诛之。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 婚姻欲致一,故用纯色之帛。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五两,则以天地合数为之〔此注据《订义》增〕。 禁迁葬者与嫁殇者。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于刑者,归之于士。 社阴,故于兹听阴讼,神所在也,明当敬而不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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