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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参军黄牒跋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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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刘氏,素号簪缨家,由宋治平元年至咸淳十年,擢第奉常者八人,与乡闱之贡者又二十九人。其讳在中字伯正者,凡四被荐送,方登建炎二年进士第,授文林郎、求州录事参军。此盖其九月所受黄敕也。 宋旧制,告与敕,多兼给。思陵以建炎元年五月一日即位于应天府,戎马纷纭,庶事草创,其月十七日,始诏文武官,自太中大夫正任观察使以上,并命辞给告,余则令吏部具钞降敕,则当时给敕者颇众,不特初入官令录而已。后因臣僚奏请,洊诏已给敕官俟法物成时,逐等依旧给告,则三年三月九日也。 牒后所书“中太夫守右丞朱”,“中大夫守左丞颜”,而不著其名。朱名胜非,谥忠靖。颜则名岐。盖元年十一月,思陵注跸惟扬,越十日,擢岐与许景衡为尚书左右丞。二年五月十三日,景衡罢,而胜非代其位。以月日较之,必知其为二人矣。又书“正议大夫守右仆射”,而不著其名氏,当是黄潜善无疑。或谓为李纲,殆非也。纲自元年七月五日,自右仆射升左仆射。潜善从门下侍郎为右仆射,是月纲即出提举洞霄宫。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潜善始拜左相。此牒给于是岁之九月,其以右仆射系衔,非潜善而何?职事衔之上,三人者并加“守”字。凡阶高而官卑者称“行”,阶卑而官高者称“守”,官阶同则无之,此犹循唐制也。 呜呼,潜善主和误国,真奸臣之雄,不足污君子齿颊。岐亦小人,力党张邦昌,诋纲为金人所恶,不可使秉钧轴,章至五上而不愧。唯胜非差强人意,律以《春秋》责备之义,亦有不得免焉。区区贵富能几何?乃无所忌惮,至于如此。墓骨已朽,览其官氏,人犹指议之,有愤惋不平之气,果何为者哉? 参军八世从孙职方郎中嵩,出此于破坏之余,潢饰以成卷轴。然自宋迄今,已历二百四十又五年矣。宋之取士,用辰、戌、丑、未年。建炎二年属戊申,其秋亲试进士,赐李易以下四百五十人及第,出身有差。盖元年丁未,翠华出幸江南,故无暇及之尔。因并书之,以解读者之疑云。洪武五年冬十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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