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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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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辨孔子书并无《太誓》序,此篇亦伪。 今据伏生传《书》二十八篇,以为孔子全经篇数止此,而近人每持伏《书》有《太誓》之说,请得条其说而辨之:《太誓》后得,汉人刘向、《尚书正义》一引《别录》刘歆、《汉书·楚元王传》、《文选注》引《七略》王充、《论衡、正说》马融、《尚书正义》一引郑康成、《尚书正义》一引《书论》赵岐、《孟子滕文公章句》房宏等《尚书正义》一引皆同此说,王充、房宏等以为宣帝时得,为小异众口一辞,未必举国尽误。伏《书》之无《太誓》,一。 《史记·儒林传》称“伏生独得二十九篇”,语已伪窜,辨见前然即二十九篇之说论之,亦不过如孔冲远“武帝世见《太誓》入伏生《书》内”,故并云“伏生所出”之说耳。不然,《史记》非僻书,诸儒岂未之见?事关经文增减,诸儒纵不能援《史记》以折异说,亦岂敢蔑《史记》而构虚辞?又《史记》“伏生独得二十九篇”之说,《汉书·儒林传》亦袭之。马融尝从曹大家受《汉书》业,岂得不知?而“《太誓》后得”之说,马融持之尤力,知“独得二十九篇”之说,诸儒固知其非,故不援据。伏《书》之无《太誓》,二。 《汉书·艺文志书家》“《经》二十九卷”,自注曰“大、小夏侯二家,欧阳《经》三十二卷。”盖《太誓》博士读说传教之后,即附入欧阳、大小夏侯《书》。辨见前既附入欧阳、大小夏侯《书》,则经文卷数自当并数之,《志》载大、小夏侯《经》二十九卷,即由于此。欧阳《经》卷数难明,无可考据,辨见前。王氏《经义述闻》以为“皆当作三十三卷”。然无明据而改古本,学者岂信之乎?或谓《志》载大、小夏侯《经》二十九卷中有后得《太誓》一卷,何以不别白其说?不知《艺文志》即刘歆《七略》之旧,《七略》又言“武帝末民间得《太誓》。”《文选注》引则固已别白其说。《志》引《七略》,其辞未尽耳。伏《书》之无《太誓》,三。 《尚书大传》虽有《太誓》,然《大传》所载亦不尽伏生之《书》。辨见前《大传》又有“‘六誓’可以观义”及“《周书》自《太誓》就《召诰》而盛于《洛诰》”之言,以《太誓》与二十八篇并称,似为真孔子《书》。考《大传》称“‘六誓’观义”,乃引孔子告子夏之言。汉儒淳朴,附益古书则有之,断不敢假托古人之语,然必后人据既增《太誓》改“五”为“六”。至《周书》自《太誓》”一语,更后人据既增《太誓》窜入无疑。否则伏《书》二十九篇有《大传》为据,《大传》之书,人所诵习,郑康成并为之注,岂得皆不知,而犹以为《太誓》后得乎?知《大传》以《太誓》与二十八篇并称,当时固知其非矣。伏《书》之无《太誓》,四。 《史记·周本纪》虽载有《太誓》,然《史记》网罗放失,非纯据伏生之《书》,辨见前如《周本纪》下文“斩纣头”及“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之类,即引《逸周书》。其引《太誓》,乌知其必据伏《书》?伏《书》之无《太誓》,五。 《汉书·董仲舒传》,仲舒《对策》引“《书》曰”,即《太誓》之文,仲舒对策未及武帝之末,似伏《书》无《太誓》,何由引之?不知《春秋繁露》引《君陈》文亦称“《书》曰”。若仲舒引“《书》曰”者必伏《书》,岂《君陈》亦伏《书》所有乎?伏《书》之无《太誓》,六。 《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附下罔上者死’”云云,文见《说苑臣术篇》引《太誓》。又终军白麟奇木之对、司马相如封禅之奏,见《汉书·终军传》《司马相如传》皆未及武帝末年而皆已引《太誓》,似非据伏《书》而何?然诸所引不明言《太誓》,即以为《太誓》亦不过如董仲舒《对策》所引之例,未必即伏生《书》。伏《书》之无《太誓》,七。 平当习欧阳《书》,见《汉书·儒林传》班伯习小夏侯《书》,见《汉书·儒林传、叙传》而《汉书·平当传》《叙传》,二家尝引《太誓》。欧阳、大小夏侯即伏生所传,似伏《书》当有《太誓》。然二家皆元、成以后人,尔时《太誓》入欧阳、大小夏侯《书》已久,二家既习欧阳、小夏侯《书》,自当肄业及之。其引《太誓》何足为异?伏《书》之无《太誓》,八。 《毛诗思文》正义引《太誓》曰“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之为雕”,郑《注》曰“雕当为雅”。《史记·周本纪》作“流为乌”。王氏《经义述闻》以为作雕,古文;作乌,伏生今文。然考《史记》引《书》,每多改易其字,见于诸篇者班班可考,其作“乌”者何以知其为今文?伏《书》之无《太誓》,九。 《汉书·艺文志》云“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似伏《书》无《太誓》,更当脱《太誓》一篇,何得止曰“脱简”、“脱字”而已?不知刘向以古文校三家之说,乃刘歆所造。然即如其说,向校书在三家增《太誓》后,三家并有《太誓》,何得复以为脱?伏《书》之无《太誓》,十。 或谓古文虽刘歆所伪,然伏生篇数歆必知之,伏《书》诚止二十八篇,则古文《太誓》并为伏生所无,歆当以为“孔安国考二十八篇,得多十七篇”,今曰“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以上据《汉书·艺文志》,《艺文志》即刘歆之言也则伏《书》有《太誓》审矣。曰:其人之言,必当还以其人之言解之,方不凿枘。歆之说以为“共王得《书》”“安国考二十九篇”皆在武帝之末。亦据《汉书·艺文志》,即为刘歆之言武帝末《太誓》既入博士《书》,故歆以为“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不然,“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及“《太誓》后得”,皆歆《七略》之言,歆虽荒谬,何至矛盾若是乎?伏《书》之无《太誓》,十一。 以十一说观之,《书》二十八篇之为全经益明,序百篇之为伪作愈显矣。 书序条辨 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逊于位,让于虞舜,作《尧典》。 据今《尧典》“月正元日”以下皆舜即位后事,经文班班可考。《序》唯言“将逊于位,让于虞舜”,止及尧事,显违经文。曾是出于孔门而有是邪?《正义》引郑注以为“舜之美事在于尧时”。不知“月正元日”以下皆尧殂落后事。其尧时与否,岂郑氏所能颠倒其说?盖刘歆将别造《舜典》一篇,故于《尧典》序抹杀舜事一节,以弥缝其说。王肃所伪古文遂截“往钦哉”以上为《尧典》,而别析“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以求合《序》说,亦可谓幻中出幻矣。 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 古止有《尧典》而无《舜典》,其《舜典》一篇,止见于《古文》及《书序》。其可疑有三:今《尧典》备载舜事,并总叙征庸、在位生死年数以结之,是舜之事实已完,何得别有纪载?可疑一。《大学》引《尧典》作“帝典”,《孔丛子论书篇》同尧、舜同德,故纪录同篇。其《孟子》及伏生称“尧典”者,盖尧、舜同篇,而篇首曰“粤若稽古帝尧”,故即举尧该之。否则《尧》《舜》两典各有其篇,《大学》单称“帝典”,何以分别乎?可疑二。古文《舜典》虽不可见,然据《序》说如此。夫既谓之“典”,则一朝实录,征信所关,岂有实事强羼先帝之篇,而本纪唯书劝进之事?盖舜事既具《尧典》,不能重出,故作伪时敷衍逊位之事以充其数,可疑三。 以此观之,《书序》之矫诬,尚足辨邪!《尚书中候考河命》云“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钦翼皇象,授政改朔。”《太平御览皇王部》引魏高堂隆《改朔议》,亦引《书》“粤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建皇授政改朔。”见《宋书礼志》按:魏时歆古文传布已久,所引当即歆古文。且歆总领图谶,时窜伪经于纬候中以自证应,《中候》此文与十六篇逸《书》有《舜典》合,益可见其伪也。赵台卿《孟子万章》章句并谓“《孟子》诸所言舜事,皆《舜典》及逸《书》所载。”然据《尧典》,则舜在下之时,已有“蒸蒸艾不格奸”之效,岂有被举之后,尚有杀舜及禁不得娶之事此盖战国时人妄说,而孟子未辟之。顾氏《日知录》已言之乃近人犹惑于赵氏之说,取《孟子》所引以补《舜典》,显然与《尧典》刺谬而不顾,岂非无目人哉! 《尚书大传》之目,有《唐传》《虞传》《虞夏传》《夏传》。《大传》说《尧典》谓之《唐传》。陈氏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因谓“伏生以《舜典》为《虞书》”。然《大传》诸家所引者无《舜典》一篇,且伏生不过以说唐事者谓之“唐”,说虞事者谓之“虞”,合说虞、夏事者谓之“虞夏”,说夏事者谓之“夏”,随事分合,文无定称,无以见其有《舜典》也。 帝厘下土,方设居方,别生分类,作《汨作》《九共》九篇、《槁饫》。 《尚书大传》有《九共篇》,即刘歆所本。歆伪《左传》所谓“八索九丘”,亦同此蹈袭也。《汨作》《槁饫》今不可考,或歆时别有所本,未可知也。《大传九共》九篇非孔子书,辨见前 皋陶矢厥谟,禹成厥功,帝舜申之,作《大禹》《皋陶谟》《弃稷》。 禹别九州岛,随山川,任土作《贡》。 《史记·河渠书》云“以别九州岛,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即刘歆所本。《序》本《史记》文字,仍有异同,盖有意为之以泯其迹。今但明其剿袭,小小异同,不暇详也 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 《史记·夏本纪》云“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即刘歆所本。 太康失邦,兄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 《史记·夏本纪》云“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雒、汭,作《五子之歌》。”即刘歆所本。 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 《史记·夏本纪》云“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即刘歆所本。 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告》《厘沃》。 《史记·殷本纪》云“成汤,自契至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诰》。”即刘歆所本。《序》有《厘沃》,而《史记》无之,歆或采自他书增之,以足百篇之数者也。 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征之,作《汤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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