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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在常德 二(3)


  张敬尧军退到岳州,沿途烧杀淫掠,当地人民畏之如虎狼,纷纷到教会中躲藏。张军知道,冲向那教会搜查。一位美国教士上前拦阻,乱兵即将此教士枪杀。这事传出去,激起美人愤慨,当派武力前来镇制。那美舰从上海起碇,以最大速力驰向岳州,显其威风,致在沿途江中冲翻了许多民船,许多无辜人民受灭顶之灾。这一方面是美舰不能处之镇静沉着之咎,但一方面也是张敬尧军所间接赐予人民者。这真是可耻可恨的事。看看人家军队保护他的人民是怎样的精神,但中国军队不但不能保护中国的人民,反倒欺凌之、虐杀之,而驱之托庇于外人,又将此外人一并杀之,而使江船中人民受此无妄之灾祸。这样的军人,还让他高高在上地当督军,是什么缘故?只因为他是老段的学生和同乡罢了。后来闹得不可收拾了,张敬尧托他的亲戚贾凯璋来央及我,请我通过教会关系,去和美舰说话。我说:“这没有话可说,你打死了人,只好你姓张的拿命去抵!”

  赵、谭先头部队到达长沙的时候,我接到代理国务总理萨镇冰先生的一个电报,电中对我治军及为政很是夸奖,他说他已自动地致电孙中山先生,请南方军不要与我冲突,孙已复电表示同意。并把原电转给我看,叫我只管安驻常德,不必移动。我那时同萨先生并无一面之雅,竟蒙他这样热心关顾,使我欣慰极了。

  赵、谭的部队当时虽然没有向我进攻,但我却不能不有所准备。因留少数在常德,其余都布置出去。南军在距离我们防地百多里的地方监视着,各不相犯。一日,驻汉寿的冯治安报告,说该方面南军进迫,离他防地仅只四十五里,仍继续前进,恐有决裂之势。那时冯为连长,那一面防地只他一连人,我颇不放心。因令团长鹿钟麟带着一百多名手枪队,夜间开了去,天明又转回常德,天天如此,以防万一。有一天南军致函冯治安,说他们开来三四营人,请即让开防地,以免杀伐。冯不肯屈服,回信说,我奉令在此布防,在没有接到撤退的命令之前,决不擅离防地。南军又来信说:“我们有三四营之众,你一连人恐难阻止我们前进。”冯复信云:“在我们一连人未死完以前,你们休想前进一步。”冯治安答复如此强硬,南军因即停驻,终于未敢进逼。

  不久,北京政府给我命令,叫我们队伍移驻湖北。我接到命令,决定仍走二年前到常德来的旧路,先到津市。那时在津市的驻军为王汝勤的第八师。我乃先发一电,将我奉令移驻湖北,取道津市的话通知他。哪知我的秘书长陈经绶先生一时疏忽,竟将此电译作明码发出。王汝勤接到我的电报,很是诧异,以为军队行动,当如何机密,怎么不用密码,倒用明码。因此判断我一定不会真的走津市,并来电问此真相。陈先生发觉此事,难过得不得了,连说“该死!该死!”立刻向我引咎辞职。我知道他是一时疏忽,不是有心之过,百般安慰他。我说:“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错,我自己也应当分担的。”他一面还是十分抱愧,一面办事却更细心、更发奋了。陈先生为前清的老拔贡,瘦瘦的,个儿不高,学问深到,为人诚实义气,在十六混成旅与我相处颇久,给我的帮助很多。我至今想起他来,还觉得慊慊不能自释。

  赵炎午和谭组菴两位先生听说我将开拔,先打电报来,继又派代表带着信,送来几艘轮船,许多湘绣,并由常德商会拨交十万元,以为慰劳我们全体官兵的盘费。我只留下轮船和湘绣,将十万的川资完全璧还,我和那代表说:

  “这个钱我不能受,我们是国家的军队,目前虽不能按月关饷,但正经饷项还是有的。我若受了这个钱,我的良心不会宽饶我。而且若是十年八年后,和赵先生、谭先生见了面,他们必定指我脊领,和人家说,这就是那年在常德刮钱的那位冯玉祥……”

  那代表姓刘,很是会说,说出许多道理来,再三再四地要我收受。我说无论你怎么说,我也不能从命。后来民国十六年我在郑州和谭先生见面,谭即谈及此事,说:“那时不收钱,你要留个以后见面的余地,今天可真的见面了!”说了许多过奖的话。又后来和赵炎午先生见面,他亦谈到这事。我以为“临财毋苟得”是古人留给我们的立身处世的大教训。北方有句俗话说:“非分吃了人家的,嘴软;非分拿了人家的,手软。”这话真有意思。

  民国以来,我看见官场中的人,许多不免滥抓钱的毛病。他们抓了几把之后,有的盖洋房,住租界,不敢自由行动,时刻担心着有人绑他们票;有的抽大烟,娶姨太太,赌博上三十万、五十万地输去;有的自己纵能紧手稳步地过日子,可是到了儿子孙子身上,又像泥土似地把财产倾荡了。无论怎样,结果都是毁了自己,毁了儿孙,为害社会,为害国家。我所见的真能廉洁自持的官吏,第一个当数王铁珊先生。他为大吏数年,不只是普普通通的廉洁,即一文钱,亦无不分明清白。他生前清苦一世,到老尤为寒素。但死后,国家褒扬他,家属发与恤金,最要紧的是社会上对于他的称誉,即此一件,铁老就够不朽的了。我曾和铁老谈过这类问题。铁老说:

  “人家都说我不要钱,是矫情,是假的。确确实实是假的!钱,我确实也是喜欢的。但我读过书,我懂得为人的道理,所以我能够咬牙不要。要紧的是要做一辈子,直到我死了才止。”

  这是真情挚意的话,极值得我们深思一番。我以为若是富有的人,明达事理,必定急公好义,钱越多,助益于国家社会者亦越大,那也是不朽的。否则,于自己,则滥抓浪费,于公于国,一毛不拔,那不但国家社会蒙其祸害,即自己亦必沉沦不复。

  在中国,社会一般的落后,国家机构没上轨道,而旧有传统又太腐败,此等立身处世之道,必当自己严格讲究。若在政治清明,社会进步的国家,那“临财毋苟得”的一条,是每个官、每个人的本分,有什么稀奇处?而且你纵欲“苟得”,又岂容你苟得呢?所以我上面这番话,不过是对中国的畸形社会而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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