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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两头山羊用鼻子喷气,咀嚼轻便马车旁的草叶,不安地远望着绳子拴住的拉篷车骡子。“很好的山羊。”丑老太婆说。魔法女王点点头,端庄地微微一笑。手镯般绕在她手腕上的深红色小蛇,在火光照耀下闪闪发光。

  丑老太婆继续说道:“欸,我亲爱的,我的昏花老眼已经不比从前了,不过我应该没看错,那两个好家伙里,有一个出生时是用两只脚走路,不是四只脚喔?”

  “这种事时有耳闻。”魔法女王承认道,“比方说,你那只绚丽夺目的鸟儿。”

  “大约二十年前,那只鸟把我库存的一项珍品拿去送人,给了一个什么也不是的废物。后来她带给我的麻烦简直是无法想象。所以这些日子以来,除了有事要做,或是要照顾花铺外,她都只是鸟儿。要是我能找到一个又好又壮的仆人,不怕一点点辛苦的工作,到时就会让她永远当鸟儿了。”

  鸟儿在栖木上发出悲伤的鸣叫。

  “人们叫我施美乐夫人。”丑老太婆说。

  (当你还是黄毛丫头时,人们叫你死水莎乐,)魔法女王心想,但没有说出口。她反而说道:“你可以叫我魔望奈。”她仔细想想,这简直像在恶作剧(因为“魔望奈”的意思是“海浪”,而她真正的名字早已被冰冷的海水淹没而遗失了)。

  施美乐夫人站起来,钻进篷车,拿出两个彩绘的木碗、两把木柄餐刀和一小罐晒干磨碎的绿色香料粉末。“我本来要用新鲜叶子当盘子,用手指拿东西吃。”她一面说,一面把碗递给穿猩红长袍的女士。碗上彩绘了一株向日葵,却被一层污垢覆盖住了。“但是我想,噢,我哪里会经常有这么好的同伴?所以一定要用最好的。你要头还是尾?”

  “你来选吧。”她的客人说。

  “哪,头给你,还有美味多汁的眼睛跟脑,醉脆的耳朵。我吃大腿,只有干巴巴的肉可以啃。”她说话时,唾沫一直喷到火堆上;她拿着两把刀,用刀的速度快得只看到刀锋微微一闪,就已经把兔子切开,把肉从骨架上剔下来了。她把肉均分成两份,放到碗里。她把那罐香料递给客人。“亲爱的,我没有盐,不过你要是洒一点这个东西,也会有同样的作用。一点点罗勒、一点点高山百里香──是我独创的秘方。”

  魔法女王接过自己那份烤野兔和刀子,洒了一点香料在食物上。她用刀尖叉了一小块,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她的东道主却玩弄着自己那份食物,挑剔地用嘴吹气,香脆的棕色烤肉上冒出腾腾热气。

  “味道如何?”老太婆问道。

  “真是太可口了。”她的客人真心诚意地说。

  “是香料让它那么好吃的。”丑老太婆解释。

  “我尝得出罗勒和百里香,”客人说,“但还有一种味道,我觉得很难形容。”

  “啊。”施美乐夫人说。她咬下一小片肉。

  “这一定是最不常见的味道。”

  “一点也没错。那种草药只有在加拉蒙才长得起来,在一座大湖中央的小岛上。它跟所有的肉类和鱼类都是绝配,味道让我想起茴香叶,还有一点点肉蔻的微香。这药草的花朵是最吸引人的柳橙色泽。它对伤风和疟疾都有帮助,此外,还有一点温和的催眠效果,珍奇的特性让吃下的人在数小时内只能说实话。”

  猩红长袍女士的木碗掉到地上。“地狱边缘草?”她说,“你居然敢让我吃地狱边缘草。”

  “那只是伪装而已,亲爱的。”老太婆开心地咯咯笑道,“那么,告诉我吧,魔望奈夫人──如果这是你的名字,你要驾着你那漂亮的轻便马车去哪里?为什么你这么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施美乐夫人不论什么事或什么人都不会忘记的。”

  “我在寻找星星的旅途中,”魔法女王说道,“那颗星掉在腹山另一边的大树林里。等我找到她,趁着她还活着、心脏还属于她的时候,我会用我最喜欢的刀子剜下她的心脏。因为活的星星心脏是最至高无上的药,能对抗一切年龄与时间陷阱。我的妹妹都在等我回去。”

  施美乐夫人自个儿咯咯大笑得前仰后合,瘦骨嶙峋的手指紧紧抓住两旁。“星星的心脏,是吗?嘿!嘿!对我可是多么有用的宝物啊!我要尽量多吃,我的青春就会回来了,我的头发会从灰色变回金色,乳房也会膨胀柔软,变得坚挺高耸。然后我要把剩下的心脏都拿到石墙镇的大市集去卖,嘿!”

  “你不会做这种事的。”她的客人十分沉静地说。

  “不会?亲爱的,你是我的客人。你发过誓。你吃了我的食物。根据我们姊妹盟约的律法,你没有办法做什么事来伤害我。”

  “喔,我可以做太多事来伤害你了,死水莎乐,但我只想指出,吃了地狱边缘草的人在接下来几小时只能说实话;还有一件事……”她说话时,遥远的灯光在她的字句间闪烁,森林寂静无声,彷佛每棵树上的每片叶子都在专心一意听她讲话。“我这么说吧:你窃取了不应得的知识,却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因为你将看不见、察觉不到、摸不着、尝不到、找不到那颗星星,甚至杀害不了它。就算有人把它的心脏剜出来给你,你也不会知道,永远不晓得手上有什么东西。这就是我要说的话,而我说的都是真的。你顺便知道一下这件事:我根据姊妹盟约的协议发过誓,说我不会伤害你。如果我没有发过这个誓,我会因为你对我的侮辱,把你变成黑甲虫,一根一根扯掉你的腿,把你留给眼尖的鸟儿。”

  施美乐夫人惧怕得双目圆睁,越过火堆上的熊熊火焰,凝视她的客人。“你是谁?”她说。

  “你以前认识我的时候,”穿猩红长袍的女人说,“我跟我的妹妹在卡尔纳迪恩灭亡前,一起统治那里。”

  “是你?可是你已经死了,死了好久了。”

  “人们很久以前就说莉莉姆死了,但他们一直在说谎。据说某颗特别的橡实会长出特别的橡树,砍下它做成的婴儿床里,会睡着一个长大后要杀死我的小宝宝。但松鼠还没找到那颗橡实。”

  她说话的时候,银色的光芒在火焰间摇曳闪烁。

  “所以就是你了。你恢复青春了。”施美乐夫人叹了一口气,“那么,我也能恢复年轻。”

  穿猩红长袍的女士站了起来,把有她那份食物的碗放到火里。“你什么也别想,”她说,“听见了没有?等我一离开,你就会忘记你曾经见过我。你会忘记这一切,包括我的诅咒,尽管一想到我的诅咒,还是会使你心烦意乱、躁动易怒,就像早已锯掉的手脚上的皮癣,仍然会让你发痒一样。希望你以后对待客人能更体贴、更有敬意才好。”

  那时,木碗忽地爆出火苗,巨大的火焰烧焦了离她们头顶上有一段距离的橡树树叶。施美乐夫人用棍子把烧黑的木碗从火堆里拾起来,放在长长的草丛里用力踩踏。“我是着了什么道,把碗掉进火堆里?”她大声喊叫,“看哪,我这么好的一把刀子都烧焦弄坏了。我到底在想什么呀!”

  毫无答案。道路的远处传来某种东西有节奏的敲击,像是山羊的蹄脚在夜晚快速奔跑。施美乐夫人摇摇头,彷佛想清掉脑袋里的灰尘和蜘蛛网。“我年纪大了。”她对坐在驾驶座旁木杆上的五彩鸟儿说道。每一件事,它都看到了,也不会忘记。“老喽。实在是无能为力呀。”鸟儿不太自在地在木杆上移动位置。

  一只松鼠寻寻觅觅,略为踌躇地走近火光。它拾起一颗橡实,用手一般的前爪举了一会儿,彷佛在祈祷。然后它跑掉了──去把橡实埋起来,从此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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