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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在此,

  崔斯坦·宋恩迈入成年期,并许下鲁莽的承诺

  *

  许多年过去了。

  精灵市集又一次如期在石墙的另一边举行。幼小的崔斯坦·宋恩八岁,他没去市集,反而被打发到某个耗费一天车程的村庄去,暂住在极为疏远的亲戚家里。

  他的妹妹路薏莎只比他小六个月,却获准前往市集,这是使男孩心中充满怨恨的起点。路薏莎从市集上买回来的玻璃球里装满了亮片,会在昏暗的光线下闪烁发光,还会在他们农舍阴暗的卧室里,洒下温暖柔和的光辉;而崔斯坦却只从亲戚那儿带回讨厌的麻疹。

  不久之后,农场的猫生了三只小猫:两只跟妈妈一样黑白相间,还有一只小小猫,毛皮泛着浅灰的蓝色光泽,眼睛会随心情改变颜色,从绿色、金色到鲑鱼红、深红、朱红色。

  这只小蓝猫就给了崔斯坦,以补偿他没能去市集。小猫长得很慢,在某天傍晚之前一直是世界上最逗人喜爱的小猫。那天,它不耐烦地在屋里走来走去,大声喵喵叫,毛地黄似的紫红色眼睛闪闪发亮;崔斯坦的父亲在农地忙了一整天回到家,这只猫嚎叫着冲出大门,消失在薄暮中。

  石墙的警卫只管人,不管猫。崔斯坦那年十二岁,从此再也没看过那只蓝猫。他沮丧了好一阵子。一天晚上,他父亲走进他的卧室,坐在床尾粗声说道:“跟同类在一起,它在墙的那一边会比较快乐。你就别再烦恼了,小伙子。”

  关于这件事,他母亲什么也没跟他说,因为她什么事都不太跟崔斯坦说。有时崔斯坦抬起头,会看到母亲目不转睛瞪着他,好像想从他脸上挑出什么秘密似的。

  妹妹路薏莎会在他们早晨走路去镇上的小学时,拿这件事刺他;还会拿好多事百般折磨他,比方说,他耳朵的形状(他的右耳差不多是尖的,平贴着头皮,但左耳就不是这样),或是他讲过的蠢话。有一次在他们从学校回家的路上,他跟路薏莎说,太阳下山时,天边一撮撮蓬松雪白的小云朵是绵羊。无论他之后如何解释他的意思只是那些云让他想起绵羊或某种很像绵羊的蓬松物,都没有用。路薏莎像小妖怪一样笑他、戏弄他、折磨他。更糟糕的是,她还告诉其他孩子,煽动他们在崔斯坦走过时,悄悄地“咩咩”叫。路薏莎是天生的煽动家,还会在哥哥身边绕着圈圈跳舞。

  镇上的小学是好学校,在女校长雀丽太太的监护下,崔斯坦·宋恩学了所有关于小数、经度、纬度的知识。他会用法文向园丁借笔──事实上是跟自己的姑姑借笔;他也学了从一零六六年的征服者威廉到一八三七年的维多利亚女王之间,所有英格兰国王和女王的名字。他学会阅读,还写得一手漂亮工整的字。来到镇上的旅人很少,但偶尔会有小贩来提供“一便士惊悚小说”给镇民,讲述一些可怕的谋杀案、命中注定的相遇、悲惨的事情、惊人的逃脱事件。多数小贩也卖歌谱,一便士两份,有些人会买回家,聚在钢琴旁,唱些像是〈熟透的樱桃〉和〈在我父亲的花园〉之类的歌。

  日子一天天过去,许多星期过去了,许多年也过去了。崔斯坦十四岁,透过黄色笑话、秘密耳语和猥亵的民谣,学会了“性”这回事。十五岁的时候,从托马斯·佛瑞斯特先生屋外的苹果树上摔下来,跌伤了手臂。更精确地说,他是从维多利亚·佛瑞斯特小姐卧室窗外的苹果树上摔下来的。让崔斯坦失望的是,除了仅仅瞥到一眼粉红色撩人的维多利亚之外,什么也没看到。维多利亚跟他妹妹同年,毫无疑问是百哩方圆内最美丽的女孩。

  到了维多利亚十七岁的时候,崔斯坦也是十七岁,他很肯定维多利亚极可能是不列颠群岛上最美丽的女孩。崔斯坦坚持她就算不是全世界最美丽的,也是全大英帝国最美丽的。如果你跟他争辩,他就会(要不就打算)赏你一耳光。不过你很难在石墙镇找到谁跟他持不同意见。维多利亚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而且也很可能伤了许多人的心。

  描述一下:她和母亲一样有灰色的眼睛和心型脸蛋,跟父亲一样有栗色鬈发。她的双唇红润,形状完美。她说话时,双颊会透出可爱的玫瑰色。她的皮肤白皙,而且十分赏心悦目。她十六岁的时候,跟母亲狠狠吵了一架,因为她打从心里认定自己将来要在“第七只喜鹊”当厨娘。“我跟波谬斯先生谈过这件事了,”她告诉母亲,“他一点也不反对。”

  “不管波谬斯先生怎么想,”她的母亲(从前的布丽琪·康菲)答道,“都不重要。那是最不适合年轻小姐的职业。”

  整个石墙镇着迷地旁观这场意志力的战争,很想知道结果到底如何,因为没有人能阻挠布丽琪·佛瑞斯特。镇民都说,她的舌头能打掉谷仓门上的油漆,撕裂橡树的树皮。镇上没有一个人想跟布丽琪·佛瑞斯特唱反调。他们甚至说,要石墙走路比要布丽琪·佛瑞斯特改变心意还容易些。

  但是维多利亚·佛瑞斯特惯于照自己的心意行事,而不管是不是所有的办法都失败了,她都会去找父亲,而她父亲则会同意她的要求。不过,让维多利亚惊讶的是,这回连她父亲都同意她母亲的说法,认为在“第七只喜鹊”的酒吧工作,不是年轻有教养的小姐该做的事。然后托马斯·佛瑞斯特把下巴一收,这件事便到此为止。

  ※

  镇上每一个男孩都爱上了维多利亚·佛瑞斯特。还有许多严肃的绅士,平静地结了婚、胡子也灰白了,却会在她走过街上时,目不转睛盯着她瞧,在片刻间又变成男孩,回到生命中的春天,脚步里也有了春意。

  “听说曼德先生是你的仰慕者之一。”五月的一个午后,路薏莎·宋恩在苹果园里对维多利亚·佛瑞斯特说道。

  一旁有五个女孩,坐在果园里最老的苹果树树枝上,苹果树巨大的树干提供了舒适的座位和支撑。每当五月的微风吹过,粉红色的花便像雪般倾覆而下,落在她们的头发和裙子上。午后的阳光穿过苹果园里的树叶,驳杂着绿色、银色和金色的斑纹。

  维多利亚不屑地说:“曼德先生少说也有四十五岁了。”十七岁的她做了个鬼脸,来形容四十五岁到底有多老。

  “总之,”路薏莎的表妹赛西莉雅·海斯塔说,“他已经结婚了。我可不想嫁给结过婚的人。这就像,”她表达自己的看法,“别人驯服了我的小马一样。”

  “我个人认为那是嫁给鳏夫的唯一好处。”爱蜜丽·罗宾森说道,“也就是说,已经有别人把棱角磨掉,驯服了他。再说,我可以想象到了那个年纪,他的肉欲早就已经满足、减退了,这可以让我们避免一些可耻的行为。”

  盛开的苹果花中,响起一阵急忙强忍住的咯咯笑声。

  “话是没错,”露西·皮聘说得吞吞吐吐,“就算曼德先生已经四十五岁了,但是可以住在大房子里、拥有四轮大马车、假期时还能到伦敦旅行,到巴斯喝矿泉水,或是去布莱顿享受海水浴,都还是很不错呢。”

  其他女孩发出尖叫,将大把大把的苹果花用力抛向她。尖叫得最大声,扔出最多花的,就属维多利亚·佛瑞斯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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