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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〇


  §第十八章

  鲁思的爸爸在电话里提到落水洞时,鲁思正待在她租来的小房间里,她一面把长长的电话线绕在手腕和臂膀上,一面简短回答“是”、“不是”,表示她在听爸爸说话。房东老太太喜欢偷听,因此,鲁思不喜欢在电话里多说什么。她打算过一会儿再到街上打对方付费的电话,告诉家人说她准备回去看看。

  建商把落水洞封起来之前,她一定要再回去看一次。她对落水洞之类的地方有着无名的喜爱,但正如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曾在停车场看到我的鬼魂一样,她也没有告诉大家她喜欢落水洞之类的地方。她在纽约看到太多酒鬼为了引人注意,或是想免费得到一杯酒,在众人面前大谈家人和伤心往事。她绝不会这么做,她觉得一个人的私事不应该成为众人说东道西的话题,也不应该变成酒酣耳热之际的消遣,她把心事一五一十地写在日记里,它们也帮她保守秘密。每次有股冲动想找人倾吐时,她就轻声告诉自己:“藏在心里,藏在心里,不要随便跟人说。”想着想着,她总是回到街上漫步,她徒步走过纽约市的大街小巷,脑中只有故乡的玉米田和她父亲检视骨董的神情。纽约市成了冥思的最佳场所,不管她的脚步声在街道上发出多大声音,这个大都会在她心中几乎激不起任何涟漪。

  现在她看起来已不像高中时代那样阴阳怪气,但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你可以感觉到她的眼神有如跳跃的兔子一般机灵,很多人看了相当不自在。她脸上时常带着一种特殊的表情,好像等着什么人到来,或是留心防备一些还没有发生的事。她上班的小酒馆经常有人说她的头发、或是双手很漂亮,偶尔她从吧台后面走出来,有些客人看了还赞美她的双腿,但从来没有人提到她的眼神。

  她总是随便套上黑色紧身裤、黑色短衬衫、黑色靴子、和黑色的T恤,她上班、休闲都穿同一套衣服,衣服上早已布满污渍。污渍在阳光下特别明显,鲁思本来不知道,有天她到一家露天咖啡屋,点了一杯东西坐下来休息,她低头看看自己的裙子,这才发现裙子上都是伏特加、威士忌的污渍。酒精的污点似乎让裙子显得更黑,鲁思觉得很有趣,特别在日记提上一笔:“酒精改变了布料,就像酒精影响人一样。”

  她习惯一出门先到第一大道喝杯咖啡,路旁的台阶上坐了几个乌克兰女人,每个人腿上都抱着一只小狗,鲁思喜欢假装和这些吉娃娃、博美狗说话,这些狗个子虽小,叫起来可是怒气冲冲,每次走过牠们旁边,牠们总是叫得惊天动地,鲁思非常喜欢这些充满敌意的小家伙。

  喝完咖啡之后,她不停地在城市中漫步,经常走到两腿发酸,几乎走不动。除了一些奇怪的人之外,没有人和她打招呼,她自己发明了一个游戏,看看怎么走才不会碰到红绿灯,她从不因任何人而放慢脚步,有时一群纽约大学的学生、或是拿着洗衣篮的老妇人与她擦身而过,人来人往,她只感觉到行人像风一样飘过身旁,面目却是一片模糊。她经常想象自己如果死了,大家没看到她,八成会觉得很奇怪,但她也知道其实她只是一个没没无闻的小人物,除了她的同事之外,没有人知道她住哪里,也没有人等候她回家。她大隐于市,没有人知道她是谁。

  她不知道塞谬尔向我妹妹求婚了,唯一和她保持联络的同学只有雷,除非雷告诉她,否则她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在学校里她已经听说我妈离开了,这件事在学校再度引起各种谣言,她看着我妹妹应付得很辛苦,她们偶尔会在走廊上碰面,鲁思知道同学们觉得她是怪人,大家看到琳西和她说话或许又会谣言四起,她只好在不增加琳西困扰的前提下,找机会说几句话为琳西打气。她记得琳西在资优生研习营对她说的话,那天晚上就像作梦一样,梦中所有该死的规矩全部松绑,她们才可以畅所欲言。

  雷和其他人不同,对她而言,他们的亲吻与爱抚就像玻璃柜里的宝贝一样,她非常珍惜这些回忆。每次回家探望父母,她总会想办法和他聚聚,一想到要去落水洞,她也马上想到邀他一起去。她想他应该会欣然答应,他平常课业压力相当大,有机会探险一下也不错。他经常讲实习的经验给鲁思听,如果气氛对的话,说不定这次他会讲得更仔细一点。雷的描述让鲁思有身历其境之感,她不但了解他说的话,更能体会他的感受。或许他不知道他的话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但他确实唤起了她内心所有的感觉。

  她沿着第一大道朝北走,她能清楚地指出自己曾在哪些地方逗留,也确知曾有女人或小女孩在这些地方遇害。每天写日记时,她试着把这些地方列出来,但她一想到那些阴暗狭窄的长巷、以及曾在这里发生的事情,她就不知如何下笔。她每天想着这些悬而未决的谋杀案,想得忽略了其他比较单纯的案件,比方说她在报上读到谁遭到谋杀、或是她曾探访某个女人的坟墓,这些事情全被她抛在脑后。

  她不知道她在天堂里相当出名,我告诉朋友们谁是鲁思、以及她做了什么,她每天在大都会中漫步,走到曾经发生凶杀案的地方就静静地哀悼,回家之后还在日记里为每个受害者祈祷。很快地,天堂里每个人都听说了这件事,特别是遭到谋杀的女人们,她们都想知道鲁思是否发现了她们遇害的地方。在天堂里有很多人为鲁思着迷,但这些人的举动恐怕会让鲁思失望,她们聚在一起热切讨论鲁思的模样,好像一群小女生围着偶像杂志大谈影视红星一样,气氛不像鲁思想象中的庄严肃穆。

  只有我可以跟着鲁思四处观察,大家都觉得鲁思肩负着光荣的使命,其实不然。这种超级感应力虽然相当惊人,有时却令人相当痛苦。有时鲁思脑中闪过某个影像,虽然稍纵即逝,却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影像如同镁光灯一样快速一闪,有时是一声尖叫、某人从楼梯上被推下来、或是一双紧紧勒住脖子的手,有时则是某个女人、或小女孩的遇害过程,整个过程历历在目,栩栩如生地呈现在她眼前。

  鲁思一身黑衣,游走于喧扰的纽约大都会区。曼哈顿中城人来人往,行色匆匆,没有人注意到这个驻足于路边的女孩。一身艺术系学生打扮的鲁思走到哪里都不会引人注目,大家只当她是个平常的大学生,也没有特别注意到她。但对身居天堂的我们而言,她肩负着重大使命,凡间绝大多数的人甚至连试都不敢试。

  琳西和塞谬尔的毕业典礼之后隔天,我陪鲁思一起出去漫游。她走到中央公园,虽然早已过了午餐时间,但公园里依然相当热闹,情侣坐在参差不齐的草地上,她偷偷地望着他们,在这个晴朗的午后,她的窥伺显得格外醒目,有些年轻人一脸怀疑地看着她,但他们一接触到她的目光,马上把头低下来,或是转头看其他地方。

  走着走着,她横越了中央公园,她有很多地方可以去,有些角落树林密布,她甚至可以待在那里写日记,记录这里曾经发生的暴力事件。但她选择了大家认为比较安全的地方,比方说公园东南边的小池塘,池面平静无波,池边宁静凉爽,而且附近人来人往,比较热闹。她也常去公园里的人造湖,这里相当清幽,湖边常见老人扬起手工雕刻的美丽帆船。

  公园里有个动物园,她经常坐在通往动物园小径旁的长椅上看人。碎石路另一头有个保母带着小孩出来玩,还有一些成年人独自坐在树荫下看书。虽然走得很累,但她依然从背包里拿出日记,她翻开日记,把日记放在膝上,手上拿枝笔假装写东西。她知道一个人坐在公园休息时,最好装出有事情做的样子,不然就会有奇怪的人过来搭讪。日记是她最亲密的朋友,日记里摆着她所有的心事。

  坐了一会儿,她面前忽然出现一个小女孩,保母睡着了,小女孩一个人走来走去迷了路,眼看就要走进公园和第五大道之间的玫瑰花丛。鲁思回过神来,正想和一般人一样大声警告小孩的保母,冥冥中似乎有其他人注意到不对,鲁思还没看到什么,保母就忽然惊醒,猝然坐直,高声喝令小女孩回来。

  在这种时候,鲁思总觉得天堂与人间彷佛存在着一组相互对照的密码,一组是平安长大的小女孩,一组则是不幸遇害的小女孩,两者之间好像有着某种神秘的关联。保母收拾好东西、卷起毛毯、准备带着小女孩离开,鲁思这才看到先前是谁警告了保母,那是一个年纪很小的小女孩,很久以前,小女孩迷路走进玫瑰花丛,自此就消失无踪。

  从小女孩身上的衣服判断,鲁思知道这是很久以前发生的事,但她只看到小女孩一个人,她不知道事情发生在白天或是黑夜,小女孩身旁没有保母,也没有妈妈,小女孩就这么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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