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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短短几年内,雷·辛格变成一个英俊的青年。他散发出一股英挺之气,走到哪里都相当引人注目。十七岁的他依然一脸稚气,但再过不久他将成为一个真正的大人。他双眼深邃,眼睫毛又密又长,一头浓密的黑发,再加上年轻男孩特有的细致轮廓,使他带着一丝神秘的中性气质,男人女人都为他着迷。

  我看着他,心里升起一股不寻常的渴望。他经常坐在书桌前,边看他最喜欢的解剖学名著Gray's Anatomy,边按照书本检视自己的身体。他用手指轻按颈动脉,或是用大拇指轻压缝匠肌,缝匠肌由臀部外侧延伸到膝盖内侧,他很瘦,身上的骨骼和肌肉分明,很容易就找到这条人体最长的肌肉,我看着他的拇指沿着缝匠肌移动,他不带感情地检视自己的身体,我却只想碰他、抱他,探索这副年轻的身躯。

  到了收拾行囊、准备到宾州大学读书时,他已经熟记了许多冷僻的字。我愈看这些字愈担心,他脑子里装满了这些奇怪的字,怎么摆得下其他东西呢?眼球的水晶体构造、耳朵的半规管、或是交感神经系统,我担心他为了牢记这些字眼,难免会把鲁思的友谊、他母亲的关爱,以及我的回忆挤到一旁。

  其实是我多虑。卢安娜在家里东翻西找,希望帮儿子找到像Gray's Anatomy一样有份量的书籍让他带去学校,她也希望找到一些能让雷常保赤子之心的东西。

  她趁着儿子不注意时把一本印度诗集偷偷塞到行李里,诗集里夹了一张我的照片,他到了宿舍一打开行李,这张早已被他遗忘的照片就掉在床上,他盯着照片,试图分析我的脸部构造,他细细地检视我眼球的微血管、鼻骨的结构、及皮肤泛出的色彩,但无论如何,他依然避不开那双曾被他吻过的双唇。

  ***

  一九七七年六月,如果我还在世的话,现在已经高中毕业了。毕业典礼当天,鲁思和雷早已离开学校。学校课程一结束,鲁思就带着她妈妈的旧皮箱搬到纽约市,皮箱里装满了她新买的黑色衣服。雷比其他人早毕业,已经在宾州大学过着新鲜人的生活。

  高中毕业典礼那天,外婆给巴克利一本讲园艺的书。她教他如何播种、如何栽种,他可以种他最喜欢的花卉,花卉长得慢,他讨厌的萝卜倒是长得快。外婆还教他许多植物名称:百日草、金盏草、三色紫罗兰、紫丁香、康乃馨、喇叭花及蔓生的牵牛花。

  ***

  妈妈偶尔从加州打电话回家,她和爸爸没讲多久,两人都觉得很不自在。她问巴克利、琳西、哈乐弟好不好、房子的状况如何,最后还问爸爸有没有什么话想告诉她。

  “大家都很想念你。”爸爸在电话里告诉她,当时是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叶子已经掉光了,枯黄的树叶不是掉了一地、就是被扫成一堆堆在路旁,虽然大地已准备迎接风雪,到目前为止仍然还没下雪。“我知道。”她说。

  “教书工作如何?我以为你计划回学校教书。”

  “我的确这么想过。”她老实说,她在酒厂的办公室打电话,午餐之后比较清闲,但再过不久就有一群老太太们前来参观,她还得处理一些订单。她沉默了一会,然后缓缓地说:“但是计划总会改变。”没人能说她不对,爸爸更是什么也不能说。

  ***

  鲁思在纽约下东区向一位老太太租了一个小房间,房间原本是老太太放衣服的壁橱,仅能容下一人,鲁思只负担得起这样的房租,况且,她也不打算花太多时间待在房里。每天早上,她把双人床垫卷起来放到角落,这样她才有地方可以穿衣服。她每天出门之后就不再回去,若非不得已,她绝不在这个勉强称为“家”的壁橱里多待一分钟。这里只是她睡觉、接收信件的地方,地方虽小,但总是个实实在在的落脚处。

  她在餐厅当女侍,不上班时就徒步走遍曼哈顿。我看着她用胶水修补破旧的靴子,她知道纽约市治安不好,所到之处都可能发生谋杀案,无论是阴暗的楼梯间或是美丽的高楼大厦里,纽约市处处隐藏着危险。她尽可能在亮处逗留,也非常留心街上的动静,藉此保护自己的安全。她随身带着日记,走累了就到咖啡店或酒吧里点个最便宜的东西,坐下来写点东西、或是用店里的洗手间。

  她相信自己具有别人所没有的感应力,但除了详细记下她看到的景象之外,她却不知道如何运用这种能力。尽管如此,她已逐渐习惯这种超凡的感应力,也不再觉得害怕。她常看到已经过世的女人和小孩,但在她心目中,这些鬼魂已和凡间的活人一样真实。

  ***

  在宾州大学的图书馆里,雷读到一篇标题为“死亡状况”的研究报告,这份研究以养老院的老人为对象,报告中指出,院中有很多老人曾向医生或护士说,他们晚上看到有人站在床边,这个人通常试图和他们说话、或是叫出他们的名字,有时碰到这种现象的老人变得非常激动,医生必须帮他们开镇定剂,甚至把他们绑在床上,帮助他们镇定下来。

  报告进一步解释说,病人在临死前经常发生连续的轻度中风,因此,他们才会产生这些幻觉。报告中指出:“与病人家属讨论这种现象时,我们时常将之称为‘死亡天使来访’,其实这种现象肇因于连续的轻微中风,病人的健康原本就逐渐恶化,中风更使病人意识不清。”

  雷用手指轻抚桌上的报告,他想象自己站在一个上了年纪的患者床边,如果他心中没有任何成见,说不定也会像鲁思多年前在停车场一样,感觉到有人轻轻飘过他的身旁。

  ***

  哈维先生这几年来居无定所,他在波士顿郊区和南方各州的北边活动,这些地方找工作比较容易,也没有人问东问西。他甚至偶尔想要重新做人,强迫自己走上正途。他向来喜欢宾州,也时常绕回来看看。我家附近公路旁有家7-11便利商店,商店后面和铁道之间有片树林,他有时露宿于此,也发现树林里的烟蒂和啤酒罐愈来愈多。只要有机会,他依然喜欢开车到以前住的地方看看,他通常利用清晨或深夜冒险一试,此时四下空空荡荡,只有野雉在路上游荡。以前这一带有很多野雉在公路上跑来跑去,哈维先生的车灯一照,野雉空洞的双眼就露出光芒。以前大家还让小孩到这一带采集黑莓,但现在农地已被改建成房屋,房屋愈盖愈多,这里也愈来愈少看到小孩和青少年。哈维先生有时在弗奇镇历史国家公园过夜,他睡在公园里草木茂盛的田野中,采集林中的野菇充饥。有天晚上,他在公园里发现两具尸体,这两个经验不足的露营者,不慎吃了长得很像野菇的毒香菇,结果中毒身亡。他小心地拿走两人身上值钱的东西,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这些全都被我看在眼里。

  只有霍尔、奈特、和哈乐弟才能进入巴克利的城堡。随着时光流逝,大石块下的草地早已干枯,一下雨城堡里就泥泞不堪,而且发出阵阵恶臭。尽管如此,城堡依然没有倒塌,只是巴克利已愈来愈少涉足。到后来霍尔终于开口叫巴克利赶快修理。

  “巴克,我们得做些防水设施。”有天霍尔对小弟说:“你十岁了,应该大到可以用压胶枪了。”

  外婆向来喜欢年轻的男孩子,她鼓励巴克利听霍尔的话,每次听到霍尔要来我家,她一定盛装以待。

  “你在干嘛?”有个星期六的早晨,爸爸从书房探头出来询问。他闻到柠檬和奶油的香味,锅里有个金黄色的面团。

  “我在做松饼。”外婆说。

  爸爸不可置信地看着她,想看看外婆是不是发疯了。现在还不到十点,他还穿着睡袍,外面的气温已高达摄氏三十二度,但外婆却穿着丝袜,脸上还画了妆。忽然间,他注意到霍尔穿着汗衫站在后院里。

  “天啊,妈,”爸爸说:“这个男孩子年纪那么轻,几乎是你的……”

  “但他看了真让人开心,不是吗?”

  爸爸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然后坐到厨房的餐桌前说:“好吧,玛塔·哈里夫人,爱心松饼什么时候才会好啊?”〔译注:Mata Hari,是二十世纪初荷兰的红牌舞女,后来因间谍罪名被判死刑,现在用来泛称以美貌勾引男人的交际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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