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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绪的故事(3)


  阿米绪历来只在自家农庄上务农,很少外出就业。他们认为,这样的两年“替代性服役”仍然使他们被迫融入外部生活,并把外界躁动的气息带进了再洗礼派虔诚平静的生活。再洗礼派再次向国会申诉。经过长期的努力,现在的“替代性服役”改为“自愿性服役”,阿米绪可以在自己的教会管理的农庄上从事两年没有报酬的农业工作,以代替服兵役。

  美国国会作出这样的决定并不容易。二次大战对所有的参战国来说,都是一场惨烈的厮杀。在战争接近尾声之前,谁也说不上胜负的必然走向。在这种非常状态下,作为一个国家的“多数”,同意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为一些声称是“和平主义者”的“少数”抵挡敌人的子弹,其原因仅仅是因为尊重这些“少数”的宗教信仰,假如没有理性的精神,几乎是做不到的。

  美国在历史上屡有无视少数的过去,成为他们迄今为止不断反省的原因。现在你如果在美国游览的话,常可以遇到一些历史纪念牌,记载了插牌所在地发生的一段历史。有不少这样的牌子在检讨当年对待印第安人和黑人的不公正。正是这样的反省使得美国在对待少数的问题上,变得越来越谨慎,也越来越宽容。

  这个国家的多数和阿米绪是有冲突的,但是双方都以理性为基础,尤其在处于多数优势的主流社会一方,逐步地在学会如何尊重少数,以达成妥协。因此,阿米绪虽然是美国公民,但是他们的公民义务和权利与一般美国人是不完全一样的。例如美国的税收很高,这样的税收虽然不在阿米绪传统的自给自足生活方式之内,阿米绪还是依法纳税。可是另一方面,他们也和政府达成协议,他们以传统方式颐养天年,从不出现老无所养的问题,他们不享受美国的老年福利金,也就不缴纳税收中用于社会养老的社会安全基金。他们也不承担美国公民的一项重要义务,就是他们不担任法庭的陪审员。因为在他们的宗教信仰里,只有上帝有权判定人们的罪孽或清白。

  在历史上,美国法律与阿米绪的一次最大的冲突,是在教育领域发生的。这场冲突,很典型地反映了“少数”与“多数”在文化上的差异可以有多大。

  阿米绪的传统学校是所谓“单室”学校,顾名思义,学校只有一间房间。它也只有一个老师,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上课,为的是让他们学会互相帮助。美国人一贯认为,选择怎样教育子女,这是父母的权利,美国历史上延续至今一直有家庭学校的做法。问题是,阿米绪还认为,孩子读书到十四岁,相当于八年级,就够了,从十五岁起就应该到农田里干活了。他们认为外面的孩子从十五岁开始的高中教育对阿米绪是有害无益的。可是,教育立法和他们的教育方式直接冲突。

  美国的教育管理权归属各州,对中小学最有发言权的是各地的学校理事会,有家长和教育界人士共同组成。各州的议会有教育立法权。为了维持整个社会全体民众的教育文化水平,各州议会在19世纪末就先后立法实行强制性的义务教育。各州的普及教育立法是顺应时代潮流,立足于提高全民文化水平,深得民众的支持。至今为止,我还很少听到有其他人反对义务教育法规的。当阿米绪所定居的那些州开始立法规定强制教育至十六岁时,阿米绪教徒教育自己孩子上学只到十四岁的做法就违法了。

  阿米绪当然也理解,州政府在教育上的强制立法,并没有恶意。但是他们认为,公立学校的教育方式,会引导他们的孩子脱离他们代代相传的宗教追求,是对他们的宗教传统的威胁。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专家们曾经指出,再洗礼派的教育,在维护传授价值观念方面起了不可低估的巨大作用。对于他们来说,能否自己教育子女,等于自己能否生存延续。

  少数人不可以借着不同意而不服从法律,这是美国的游戏规则。惟一的合法途径是申诉,而少数人的合理申诉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也是游戏规则能够操作下去的前提之一。申诉有两种方式,一是向行政和立法分支和平请愿,二是向司法分支提出法律诉讼。阿米绪的神父们劝告大家不要和政府冲突,也不要上法庭去打官司,因为这违背了阿米绪教徒和平主义与世无争的传统。神父们决定向州立法与行政两大分支请愿,请求网开一面。

  宾夕法尼亚的阿米绪把请愿书印了一千份,然后征集签名。阿米绪教徒人数虽少,可是他们捍卫信仰的精神以及和平谦卑的态度却深得宾夕法尼亚人的同情。签名者甚众。往往一个阿米绪就可以征得三千个来自外部世界的签名。他们把这些签名联成一百三十英尺长的条幅,然后,阿米绪的代表就带着它去见州长。州长于是下令州司法部长进行调查,新的教育法是不是侵犯了宗教自由。阿米绪因此很感激这位州长,在随之而来的感恩节,他们给州长送去一篮农家产品,包括一只火鸡、一罐糖浆,还有一些苞米。但是调查结果并没有解决问题。

  阿米绪知道他们还可以走的一条路就是司法途径。但是阿米绪不喜欢提起诉讼,他们只习惯于诉诸上帝。这一次他们无路可走,假如不想放弃的话,惟一可行的是“以身试法”了。实际上这是一般美国人在自己的观点处于主流文化之外的时候,常常采取的方式。这一类以被动形式出现的司法挑战,常常引发对一个主流观念的质疑,甚至可能改变这样的观念。而“被动”,正是阿米绪的特点。

  阿米绪从不惹是生非,但他们不送自己的孩子读高中,警察就找上门来了。美国是一个执法很严的国家。在20世纪初,就有阿米绪家长因为违反义务教育法而被捕,他们的孩子则由政府监管。为了家庭的团聚,他们要么屈从,要么被迫变卖家产,举家迁徙,有些阿米绪家庭甚至为了逃避义务教育法,迁移到遥远的墨西哥去。他们不愿意在压力下改变他们的宗教信仰和与此相随的生活方式。

  宾夕法尼亚是一个有着宽容精神传统的州,我们去过的兰开斯特居住着全美第二大的阿米绪人群。州教育法通过后,一开始地方政府对如何向阿米绪执法也很困惑,所以出现了比较罕见的执法不严的情况。地方上对阿米绪少年辍学到地里干活,基本上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但是到了1937年,兰开斯特的教育官员觉得阿米绪传统的单室学校实在不够正规,并且没有高中教育。就计划关闭一些单室学校,以新建的公立学校作为替代。州政府的代表想说服阿米绪,“教育是通向知识的大门”。可是,这种对话建立在完全不同的文化价值体系里,自然是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样的文化冲突使州政府和阿米绪都深感不安和困扰。二次大战中,这个问题被搁置一边,战后又立即重提,为此又有一些阿米绪家长由于违反义务教育法而被课以罚款,甚至被捕坐牢。

  他们再次向州政府请愿。直到1955年,州政府作出妥协:阿米绪人可以在自己的学校里教育子女到十四岁,然后为他们设立一种专门的职业学校,阿米绪的孩子在这种职业学校受教育到法定的十六岁。这种职业学校一周只上半天课,并且是由阿米绪的教师讲授传统的农业知识。这个安排是一个突破,所以在美国历史上很有名,称作“兰开斯特职业学校妥协”。这里的阿米绪完全是靠着一种不可摧毁的宗教精神韧性,和强大的多数人的政府达成妥协,赢得了按自己的意愿教育子女的权利。美国史书上的妥协一词通常是一个正面的词。大家认为,达成妥协解决了问题,是双方共同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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