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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自律与诚信

  阿米绪的保护者

  讲着阿米绪故事,就很难不想到贵格教派(Quaker)。贵格也称作公谊会或教友派(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和清教徒、阿米绪一样,也是一个新教教派。今天阿米绪能在北美发展,全仗贵格接纳。说来也对,假如没有外部宽容,阿米绪自己再有定力也难存活。可是在政教合一的十七世纪,接纳首先并不是体现在政府的行政接纳,而是一个强势宗教派别对异教的接纳。

  我和大多来北美的移民一样,最初和“贵格”相遇,是从一个老牌圆筒麦片开始,它印着个笑呵呵的老人头像和 “贵格麦片 ”(Quaker Oats)字样,这麦片进了家门就没有断过。真正令我对“贵格”刮目相看,是很多年前准备写美国种族相处的历史故事。当时我在乡村图书馆借来一本书,其中有一段贵格集会的会议记录,看了心情很不平静。

  这份记录诞生在1688年,那时贵格在宾夕法尼亚安定下来只有七年。那是在德裔贵格会友建立的“德国镇”,移民们在每周一次的宗教聚会上讨论说:“他们是黑人,但是我们不能想象,只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就能有更大的权力令他们为奴,就像我们对其他白人,也没有这种特权。俗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对不同辈分、不同血统和不同肤色的人,都应该一视同仁。”这不仅是在反奴隶制,还在反对歧视、提出接受异类的平等和宽容,这是向前迈出的更为困难的一步,很多现代人还不能做到。

  如马萨诸塞州的清教徒,能够认识奴隶制度的罪恶,到达北美不久就立下禁令,禁止从非洲劫持黑人为奴,违者处死刑。可他们虽然自己在欧洲饱受宗教迫害,来到北美后对异教徒仍然无法宽容。贵格在马萨诸塞州就饱受清教徒迫害:书被烧,教徒被吊死。1681年贵格领袖之一威廉·潘恩向英国国王要下宾夕法尼亚建立殖民地,第二年潘恩在伦敦宣布他的施政纲领,不仅在总督之外有一个强有力的拥有立法权的议会,还明确提出实行宗教自由。从此,宾夕法尼亚开始实践宗教宽容的“神圣试验”,也成了阿米绪在北美的第一块乐土。

  北美是新大陆,却并非从零开始,其成就多半可追到源头英国,“贵格思路”也不例外。

  贵格的源头

  Quaker一词英语意思是“震颤者”,据说源自它的一名早期领袖称“听到上帝的话震颤”而得名。贵格的创始人是一个十七世纪的英国人乔治·福克斯。

  福克斯天生的特性可能就适合做宗教领袖,他内向、投入、严肃、善思考,又生长在一个宗教气氛极为浓厚的环境中,在那个时代,七七八八出现了一大批各类所谓新教教派,看来并非偶然。原因是几百年下来,教会借神意、外战压倒内省,重仪式超过重内容的趋势越演越烈,许多基督徒感到不满。我们今天看到,即便是天主教这样的古老教会,也逐渐在内部改革,慢慢变化和扭转方向。当时这些新教教派的出现,也是一些教徒对原来的教会失望继而绝望,遂提出各种不同的对人神关系的思考,贵格就是其中激进的一支。

  福克斯和很多圣徒、宗教领袖的经历类似,都有过一段在信仰世界中认为是与神对话,而在世俗世界认为是精神失常的时期。说福克斯的教派激进,是他在“反形式主义”方面相当矫枉过正:不称呼尊称头衔,不起誓;礼拜不叫礼拜,要叫做会议(meeting);教堂要叫做会所会堂(meeting house),今天在北美也还是这样,福克斯一开始还坚持要把教堂叫做“带尖顶的房子”。福克斯反对洗礼和圣餐,认为神在每个人心中,人可以直接与神对话,任何人无须训练就可向他人传教,不分男女。

  福克斯要求教徒如兄弟般友爱,严格按照基督的精神去实践,过平淡生活,外延扩大到演讲不要花里胡哨,简洁明了即可。据说现代西方政治家的演说风格,就是受了贵格的影响。福克斯认为,基督上十字架,昭示人类的就是和平主义,不抵抗、非暴力。在这一点上,他的观点和阿米绪一致,所以他们都被称为是和平教会,后来人们以为非暴力是甘地的发明,只是一个误解。贵格要求人追求正直、诚实、完善,也从平等推出宗教自由。

  贵格派一出来就受到英国国教的迫害。但是公平地说,也有一些冲突是必然的。贵格许多自己订的规矩,确实和英国的法律有冲突。至少,为求平等而在法庭上不以尊称称呼法官,上法庭和作证拒绝起誓,都有藐视法庭之嫌。宾夕法尼亚的兰开斯特是今日最著名的阿米绪聚集地,兰开斯特这个地名即来自英国,福克斯曾几度在英国的兰开斯特郡被捕入狱。

  可是读这些故事总是有一些奇特的感觉,感觉那里的传统与其他地方不同。比如说,一次福克斯被抓起来送到伦敦的“护国公”克伦威尔那里,克伦威尔就会有兴致坐下来,听听这位异见领袖讲述贵格和传统宗教的不同,听着听着,颇为感动,虽然他并不赞同,也并没有完全停止对贵格教徒的起诉,可克伦威尔还是把福克斯给放了,还说,我们要是能这么常聊聊,兴许就能缩小差距。此后福克斯又被查理二世抓起来过,关在英国兰开斯特。福克斯在监狱里洋洋洒洒给国王写信提出种种建议,虽然国王并未采纳,至少有一条是照做了,就是放掉了一大批在克伦威尔时期被捕的贵格教徒。有这样的故事发生,宽容就有产生的土壤。

  贵格和作为农夫的阿米绪不同,成员有大量的绅士和商人,也就是知识精英,因此在教育问题上他们的看法和阿米绪就有很大不同。贵格在北美自己创办了许多学校和大学。他们从一开始在保护自己宗教自由的同时,就有政治理论的思考,并且懂得推动立法来保护自己。如宾夕法尼亚的创建者威廉·潘恩,就把英国逮捕非国教教徒的行为都归作是对“与自由和财产相联系的古代根本法”的攻击,他宣称,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纯粹的宗教信仰问题而被剥夺自由和财产。他的理论基础是,英国对自然法的确认,是他们最根本的遗产。潘恩宣称,他赞同对英国历史的如此看法:即“大宪章”并非个人权利的起源,个人权利是自然存在的,“大宪章”只不过是“追认”了“原本就存在的自由”。

  基于这样的思考和努力,英国终于在1689年推出了《宗教宽容法》(The Act of Toleration),允许贵格等新教徒维持自己的信仰,虽然在出任公职上仍有限制,也没有包容天主教徒和统一教。可是,在十七世纪,就能够确立“宽容”为法律原则,已经非同寻常。同时,宽容也表现在异端一方,他们不谋求取代国教,而寻求和平共处。他们虽然不能任公职,却转而把他们对道德、责任的宗教热情注入社会其他领域。在十七世纪,当选为皇家学会会员的英国贵格信徒和国教信徒人数差不多,在十八世纪前者是后者的四倍,在十九世纪是三十倍。在北美,宾夕法尼亚是十七世纪英国在那里建立的最后一块殖民地,却是发展最迅速的地方,这与潘恩的贵格思路分不开。建立美国之后,很多人认为,美国原则包含了很多贵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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