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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这么说来,甘地的非暴力似乎并不能算是一个发明。可是他被称作“非暴力之父”是当之无愧的。“信仰”本身是宗教,而“争取信仰自由”却是政治概念。群体以非暴力抗争达到某个政治目标,就转变成了一种政治手段。甘地把历史上自发的宗教非暴力抗争,不仅发展成大规模发动民众的现代政治手段,也发展出相应的一套理论,最后也确实成为达到印度独立目标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历史上传为“佳话”。不仅如此,此后通过非暴力方式达到正义目标的历史事件,也都追到甘地那里,非暴力变成了一个不必探究、绝对正确的神圣符号。可是事实上,当一个基于个人信仰的个人行为,转化为有人发动有组织的群体运动时,一种质变就在发生,它变得错综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甘地的非暴力言论很多,像《甘地自传》这样的书也不少。这些言论大多是类宗教的信条。例如:“非暴力抵抗精神的获得,是一种自我否定和欣赏我们自身内部潜力的长期训练,它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观……它是最伟大的力量,因为它是灵魂的最高表现。”“我的一贯经验使我确信,除了真理以外,没有别的神。”“非暴力的两个基本点是:1.非暴力是最高法或宇宙法。2.除了真理没有任何别的法。”而“非暴力”就是他追求的占据神位的“真理”。甘地把政治性非暴力的理论,建立在类殉教的信念和热情上。这也是甘地经常宣布绝食的原因,从小母亲宗教性的禁食始终留在他心里。

  甘地的非暴力理论要求一个人在遭遇暴力的时候,把热情升温转化到几近狂热献身的状态,却不转为暴力。这就连甘地本人都很难做到,他曾经写道:“没有自我纯洁,要遵行非暴力的法则也必然是一种梦想……然而自我纯洁的路程是艰难而崎岖的。一个人要达到完全的纯洁,就必须绝对摆脱思想、辩论和行动中的感情;超越于爱、憎、迎、拒的逆流之上。我知道我自己还没有达到这三方面的纯洁,虽然我在这方面一直进行着不倦的努力。”所以,非暴力成为政治行为时,它的潜在问题是明摆在那里的:这就像做一个很难控制的易爆化学实验一样。你怎么可能使得情绪被煽动、相互感染的非理性庞大群体都如同一个个人那样“纯洁”到位,在强烈的刺激下保持恰如其分的分寸,而不是被激怒转为暴力?它当然和人的整体素质有关、和社会环境有关、和对方的反应有关。甘地说:“经验教导了我,文明是非暴力反抗中最困难的部分,这里所说的文明并不是指在这种场合讲话要斯斯文文,而是指对于敌人也有一种内在的善意的胸怀。这应该在非暴力反抗者的每一个行动中表现出来。”当时的印度,还是一个理性传统薄弱的国家,大众整体教育水平极低,就是今天还有一半印度人不会读或者不会写,甘地说的更是近一百年前的印度。

  “非暴力”如今如此深入人心,是大家基于字面理解,以为它绝对“没有”暴力。其实事情不可能那么简单。作为政治手段的非暴力运动、不服从运动,假如简化理解,不顾外部客观条件、不分青红皂白盲目推行,推出暴力、推出悲剧来是很可能的事情。虽然甘地一再指出:“我坚决认为,带领人民进行非暴力反抗运动的领导人,应当能够把人民保持在所希望于他们的非暴力界限以内。”这也是典型的“甘地”特点,言论语录大多是无懈可击的真理,可是与当时的现实很可能是脱节的。在甘地领导的非暴力运动中,也一样连连引发暴力。

  更何况,甘地的非暴力并不是“对方主动施暴,此方不暴力反抗”的所谓“消极非暴力”,而是要积极挑起对方的暴力。他认为:“在我看来,没有一种直接的积极的行动,非暴力就是无意义的。”“我想使弱者的非暴力变为勇者的非暴力,这可能是一个梦想,但我必须努力使之实现。”“不是通过把苦难强加给抵抗改革的人,而是通过自己承受苦难而达到改革的目的。因此,我们希望,在这个行动中,通过我们所受的深重苦难,可以影响政府。”“苦难”到什么程度呢?“把生命奉献给自己认为是正当的事情,是非暴力反抗的核心。”“一个非暴力反抗者绝不可能逃避危险,不管他是在许多同伴中还是独自一人,只要他是战斗而死的,他就是充分履行了他的职责。”“勇敢在于赴死,而不在于杀戮。”“正像一个人在暴力的训练中要学习杀戮的艺术一样,一个人在非暴力的训练中也必须学习死亡的艺术。”这让我想起基督教历史上的“殉教时期”。而那时,殉教也还不是教会组织的群众运动。

  很典型的是那次著名的盐税抗争,事先规划是发动两千五百名志愿者以非暴力但是违法的方式强行进入盐库取盐。不久前,我在印度大街上看到的印度警察还是当年的传统装备,就是一人一根粗竹棍。我亲眼看见一个牛车上的印度人,不知犯了哪一条,被交通警上去就是一棍,街上车水牛龙,没有人抗议。我目瞪口呆,路人熟视无睹。可见在1930年5月21日那天,盐库的几百个印度警卫会如何应对“抢犯”。面对数量十倍于自己、却一排排冷静走上来的民众,警察们竹棍腿脚齐下。这是甘地的非暴力追随者精心训练挑选的敢死队,他们一排排上去挨打、头破血流不还手,但是坚持要突破法律界限闯入盐库,直到倒地不起,实践甘地的非暴力精神“勇敢赴死”。这种血腥结果是符合预料的,后面的医疗队早就准备好包扎绷带,等候在那里。也事先通知了外国记者,要把这“苦难深重”的场面亮给政府看,也是亮给世界看,使之成为对英国政府的压力。这一非暴力行动的结果,警卫打伤三百二十人,死亡两人。

  更多的是在这种非暴力运动中的情绪激化或矛盾激化,导致双方都有失控,之后形成恶性循环。例如,1921年的非暴力运动中,乔里乔拉(Chauri Chaura)的游行民众与当地印度警察发生冲突,混乱中警察开枪,大多历史书称并未有民众被击中死亡,读过一本书说是朝天开枪,也有一本书说是有人被击中死亡。总之激怒的民众把二十名警察和一名更夫锁入警察局,放火全部烧死。最后甘地被迫中止这次的“非暴力”运动。

  当然,对实施暴力的警察,世界舆论的反应自然是强烈谴责。可是回顾历史,是否也可以引出一个问题:以这样的“非暴力”挑起可以预见必定要发生的“暴力”(不可预见的不算),是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盐税不合理,在政府税收中的比例却很低。是否可能通过另外的方式解决,例如修正立法。印度当时的自治推进幅度相当大,1935年英国人制定的《印度政府法》,使得参加印度普选的选民已经达到三千五百万,其中包括六百万妇女和三百万“贱民”,国大党通过选举获得的议会议席高达百分之七十。

  这另一条道路,是从制度本身切入:逐渐改善民生,进而进行政治改革、社会改善,这条路很早就由于西风东渐而在印度深入开展。印度一直有自己的政治精英参政,在英国统治的区域争取扩大自治权,本土精英们很早就从立法切入,渐进改革。在甘地只有三岁的1872年,梵社领头,就促使政府颁布《婚姻法》,禁止童婚、禁止一夫多妻、容许寡妇再婚以及种姓之间可以合法通婚。其实,虽然甘地不赞成对种姓之外“不可接触者”即“贱民”的歧视,却并不反对不同种姓不可通婚的制度。而直至今日我看到的印度,种姓制度仍然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这不仅说明了印度的社会文化黏稠度——从立法到推行极为困难,更说明了这个社会当时要进入近现代社会,建立法治和民众的法治观念,是重要的事情。

  所谓先发社会的强国对后发社会的弱国经商入侵甚至建立殖民地,从现代角度去看,无疑是非正义的,从历史角度去看,虽“错”却也是一个历史必然。欧洲的东印度公司进去的时候,印度还是个古代社会,印度次大陆各类征服者你来我往,不是什么稀奇事情。同样,随着人类进步、民族意识觉醒和现代国家意识确立,殖民地逐渐要求民族独立,强国或被赶出去或和平退出或者与殖民地转为联邦关系,也同样是历史的必然。可是,民族觉醒和殖民后退之间,必然有一个时间差,二者是不同步的。前者以什么方式推进?在暴力甚至战争以及甘地的非暴力运动之外,也还存在一些其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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