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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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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雨下在墓园 墓园或灵骨塔,是安厝逝者、供家人缅怀追思的地方,可有些少数民族对逝者的追悼方式极为特别。据载,印度尼西亚的伊利安查雅岛上有一支少数民族叫达尼族,家中若有男性过世,年长的女性除了在脸上涂泥,还必须由族长执行切掉一节指头的仪式表示深切的哀悼与悲痛。由于切指之后,妇人依旧必须操持家务、营生干活,所以——我伸出双手数了数,共有十八节指头可以切,换言之,累积的死亡人数超过十八个才能算“没指望”而退役。这风俗隐藏着对女性的残忍惩罚,好像男人丧命就是她的罪,她命中带克,没有把男人照顾好,理应受罚。这种恶习,令人心生愤怒。 从景美溪畔万寿桥上远眺,右边是动物园,左边连绵山峦密密麻麻布着墓碑,是福德坑墓园。晴日,站在车水马龙之中,极适合参“兽、人、鬼”之奥义,无论如何,就是轮不到参“美”字。 一副空壳,如何处理,依时代变迁、社会潮流、宗教信仰、个人意愿而有所不同。早年尚土葬,今日以火化为主流。至于埋骨之处,自然是各地墓园或灵骨塔,但叶落是否归根,应千里迢迢返乡归葬,抑是落脚处即为家园,不必再像古人买舟扶棺而归,端看个人的漂流故事如何收尾了! 以色列导演伊安·瑞克利斯《人力资源经理》(The Human Resources Manager),耶路撒冷一家面包厂人力资源经理,厂内一名罗马尼亚外籍女工尤莉亚死于市场爆炸意外,她举目无亲,无人收尸。为了平息舆论指责,经理奉命运送尤莉亚棺木返回其祖国厚葬。旅程迢遥且艰困,风雪中长途跋涉一千公里到山上老家,其母问:“尤莉亚在那里快乐吗?”经理答:“我不知道。”尤莉亚母亲沉着脸,说:“感谢你送她回来,但是你错了,而且大错特错,她一心向往耶路撒冷,她属于那里。”这话像针一样刺中了经理。暗夜,尤莉亚的棺木停在她生前一心想逃离的家乡屋旁,她的遗照此时才出现,观众包含经理到这时才算正式认识这位确实存在、漂泊异国追梦的女子,经理单独在棺前沉思,抚摸那棺,彷佛握住她的手,等她回答。一阵雪花飞来,宛若回答,他听到了微音,做了决定。此时,他不是职称上的人力资源经理,倒像一位大哥,明白了尤莉亚想要的归属,他又将棺木运回耶路撒冷,葬在清幽宁谧的墓园。 叶落,不尽然必须归根。 葬在何处?涉及空间问题。早年台湾原住民包括泰雅族、布农族、排湾族等都采“室内葬”,人死后,葬于家屋内的土地下,生者与逝者同在一屋,表现出深刻的情感。这项习俗于日据后被禁止,改葬于室外公共墓地。土地无法增生,活人与逝者争地,永远不够用。意大利一小镇,因缺乏墓地,必须改建新墓园,镇长竟下令在墓园建好之前,“禁止居民死亡”——否则,否则怎样?处以死刑还是活刑?小小一个镇长,连天晴天冷都控制不了,遑论生死?果然,不久就有两位镇民公然违背他的命令,死给他看! 我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我们的坟场总在靠山面海、风景优美的地方,而人的村镇却像盆里泥鳅?更可惜是,彷佛出自同一家工厂,墓园形式大同小异,鲜有美感可言,其碑文亦欠缺可读性,无非是“×姓历代之佳城”“显考×公讳××之墓”“显妣×太夫人之墓”,怀念之辞不出“祖德流芳”“典范长存”“亲恩长存”。唯一,我所见过最特别的是夫妻双穴墓园,在主碑旁另立小碑,上书:“爱永不渝至永恒的一对”。病榻上自知来日不多的丈夫,亲自嘱咐墓工砌建夫妻同眠之墓,小碑上,嵌一张夫妻同游照片,做丈夫的回想虽然一生漂泊却有幸得到完美的爱情,嘱墓工铸了这一行字。爱永不渝,上古文,认得这四个字的年轻人已经不多了。 诗人冯至《山村的墓碣》一文,像死荫幽谷难得照到阳光。他提及,旅行至德国和瑞士交界一带的山谷、树林,忽见草丛中有一块方石,仔细看,是一座墓碣,写着: 一个过路人,不知为什么, 走到这里就死了。 一切过路人,从这里经过, 请给他做个祈祷。 碣文虽浅显,对路人来说却是一次奇遇。“一切过路人”,触动了每个人内心深处“白云苍狗,浮生若寄”的漂泊感,霎时,觉得埋在这里的这个无名无姓的人也是自己的一部分,不免生出温情,低头为他祈祷,愿他安息。 冯至从此对墓碑起了兴趣,无意间购得一本专门搜集碑文的小册子《山村的墓碣》,读得逸趣横生。有两则特别引人会心一笑,一是:“我生于波登湖畔,我死于肚子痛。”另一则:“我是一个乡村教员,鞭打了一辈子学童。”朴素的文字源自与世无争的山村,读来,比镌刻一串头衔貌似功业彪炳的碑文,更令人驻足沉思。 最有名的墓志铭,当属早逝的英国诗人济慈,其《希腊古瓮颂》诗末:“‘美即是真,真即是美’,那是你所知道的一切,也是一切你应该知道。”可视作诗人的美学宣言,其自撰的墓志铭也同等优美: 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 in water. (这里躺着一个人,他的名字写在水里。) 其意境绝美,胜过“死于肚子痛”千万倍。可见,文笔好坏,差别极大。 关于墓园,我读过最美的,不是朱丽叶与罗密欧、梁山伯与祝英台等悲剧故事,是穿越千百年时空,文学心灵的相依相随。 《鲁拜集》作者,波斯诗人奥玛·海亚姆(Omar Khayyam,生于1025-1033年之间),一生在纳霞堡过着自在悠游的日子,其四行诗(鲁拜,意为“四行诗”)闪烁着哲思与优美的华采,如: With them the seed of Wisdom did I sow, And with my own hand wrought to make it grow; And this was all the Harvest that I reap' d─ "I came like Water, and like Wind I go." (我将智慧的种子播下,劳动我的手使它们发芽长大,我的收获即是如此,“来如水,去如风”。) 七百七十多年后,生于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爱德华·菲茨杰拉德(Edward Fitzgerald, 1809-1883),是把波斯文《鲁拜集》带进英语世界的灵魂人物;四十七岁那年,他首次以创造性的翻译手法译了奥玛·海亚姆的四行诗,自此沉浸也沉迷于与奥玛的心灵交流之中,一生历二十多年,五度出版、修订其“衍译”的《鲁拜集》,最后一次在他逝后出版。再也举不出更好的例子来说明作者与译者的心灵缠绵关系了。若有所谓“投胎转世”,视他为奥玛再临,也是合理的。 晚年,奥玛曾说,他的坟上要有树木一年两度落花①。逝后葬在纳霞堡,依其所嘱,坟上落英缤纷。1883年,七十四岁的爱德华·菲茨杰拉德在睡眠中安详而逝,葬在波尔基园林的墓园中。次年,友人自纳霞堡奥玛坟上采了玫瑰种子,于别处花园培植,在十周年忌时,移种到爱德华坟上。让奥玛与爱德华这两个无法解释却穿越时空心灵交会的人,坟前开着同一株光辉且柔美的玫瑰。 (① 《鲁拜集》,孟祥森译,远景出版事业公司于1991年出版。) 玫瑰(亦作蔷薇),坟前的玫瑰令人忆及与爱德华时代相近的英国女诗人克里斯蒂娜·罗塞蒂(Christina Rossetti, 1830-1894),其诗《歌》却说坟上不需要种植玫瑰。这首诗经徐志摩以流畅、唯美的文字译成中文,早已是我这一代文艺青年共同的青春印记之一,后由罗大佑谱曲演唱,似乎也找不到比他更具有诠释感的苍凉声音,来演唱这份“浓在悲外”的告别之歌。 当我逝去的时候,亲爱的, 你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 也无须浓荫的柏树; 让盖着我的青青的草 淋着雨也沾着露珠; 假如你愿意,请记得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我再见不到地面的青荫, 觉不到雨露的甜蜜; 我再听不到夜莺的歌喉 在黑夜里倾吐悲啼; 在幽久的昏幕中迷惘 阳光不升起也不消翳, 我也许,也许我还记得你, 我也许,把你忘记。① “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徐志摩会喜爱这首诗,不难理解了。最后一次告别的时候,有人要团团围住的温情,有人只要一人份的潇洒。 不管是备极哀荣或静静地独行,次日,一人旅途上仍然只有一条身影。 (① SONG, by Christina Rossetti(1830-1894) When I am dead, my dearest, Sing no sad songs for me; Plant thou no roses at my head, Nor shady cypress tree; Be the green grass above me With showers and dewdrops wet; And if thou wilt, remember, And if thou wilt, forget. I shall not see the shadows, I shall not feel the rain; I shall not hear the nightingale Sing on, as if in pain; And dreaming through the twilight That doth not rise nor set, Haply I may remember, And haply may forg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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