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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告密之谜(2)


  康有为之无耻,即在于翁同龢及德宗,谬托知己;后世言此事之失,在以为康有为虽欺诈,但事实总得其十之七八,究其实际,必无之事,满纸诳言。兹就其矛盾伪饰之明显可见者,略举如下:

  (一)八月初二上论:工部主事康有为,前命其督办官报局,此时闻尚未出京,实堪诧异。朕深念时艰,思得通达时务之人,与商治法,康有为素日讲求,是以召见一次,令其督办官报,诚以报馆为开民智之本,职任不为不重,现筹有的款,着康有为迅速前往上海,毋得迁延观望。

  这道上论的用意,是很清楚的。第一是对康有为的警告;第二是澄清康有为的地位。康有为奉旨督办官报,仅系上海一处,十八行省一千几百州县,每处每月出银一两,另加绅商购阅,月可得二千两,此即上谕中的所谓“筹有的款”。但康有为未餍所欲,仍在京中大肆招摇;他本人并无专折言事之权,有所陈说,须呈本衙门总署代递,因而多方鼓动言官出奏,颇为孙家鼐所恶,因有此旨,催其出京。又以康有为招摇过甚,流言且有康有为进宫之说,故上谕中特为声明,“召见一次”。末尾更谓其“迁延观望”,加上开头的“实堪诧异”,则此谕已近乎申斥,而康有为自编年谱中,竟如此说法:

  初二日明诏敦促我出京,于是国人骇悚,知祸作矣。以向例非大事不明降谕,有要事由军机大臣面传谕旨而已。……杨崇伊于初二日至颐和园,遽请训政折,西后意定,上欲保全我,故促我出京也。

  在此以前,康又自谓:

  上之用林旭,以其奏折称师,知为吾门生;上之用谭嗣同,以其与我同为徐学士及李苾园尚书所荐,皆吾徒也,故拔入枢桓。杨、刘为楚抚陈宝箴所荐,而陈宝箴曾荐我,杨漪川又曾保陈宝箴,上亦以为皆吾徒也,而用之。时谭复生实馆于吾,林暾谷并日日来,上意有所欲传,吾有所欲白,皆藉谭、林通之。

  照康有为所说,“四京卿”之得用,都由于他的关系,此种呓语,可以不辨。但既常藉谭、林以达天听,尚未出京,应早为德宗所知,何以“实堪诧异”?既欲“保全”,德宗何不命谭、林口传,促其从速出京,岂不远较明诏为妥当?

  事实上,那里有“保全”的说法?杨崇伊递请训政折,系初二下午到海甸,初三凌晨递折;其时促康有为出京已有明发上谕。杨崇伊尚未递折,训政亦未成为事实,而谓德宗竟能先知,促康出京,以为保全,天下竟有此奇事?其后康徒张伯桢为其师作传,知此为大不通之事,改为“杨崇伊于初一日至颐和园递请训折,西后意遂决,德宗知事中变,欲保全先师,故促先师出京也。”康门弟子之诞妄如此!

  (二)康有为日记又云:“初三日暾谷持密诏来,跪诵痛哭激昂,草密折谢恩,并誓死救皇上,令暾谷持还缴命,并奏报于初四日起程出京,并开用官报关防。二十九日交杨锐带出之密诏,杨锐震恐,不知所为计,亦至是日,由林暾谷交来,与复生跪读痛哭,乃召卓如 (梁启超)及二徐(徐致靖、仁钟父子)、幼博(康广仁)来,经画救上之策。袁幕府徐菊人(世昌)亦来,吾乃相与痛哭以感动之,徐菊人亦哭,于是大众痛哭不成声。”

  所谓“林暾谷持密诏来”,根本为子虚乌有之事,已成定论。且就其自己所记,已出现了极大的漏洞,既然有所谓密诏中的“妥速密筹,设法相救”,且“草密折谢恩并誓死救皇上”,却又奏报“于初四日起程出京”,初四日即翌日,然则“皇上”救不救了呢?

  再谈康有为所住的南海会馆,位于米市胡同。这条胡同的周围,即清朝诗人笔下常提到的“宣南”,在明朝就很有名,入清如昔,其西的丞相胡同,有明朝严世蕃听雨楼的遗址。米市胡同有“状元宰相”潘世恩的大宅,至潘祖荫时代,文酒之会,盛极一时,且内有中州、江阴、光州、六安、重庆等会馆,北去即刑人之处的菜市口,在这样一个车马喧阗的繁盛之区,谓如逢国丧,大哭特哭,试问有此理乎?且公然“经画救上之策”,则所谓“妥速密筹”的“妥”与“密”者何在?凡此皆非情理中所能有。

  康有为于“大众痛哭不成声”下又说:“乃属谭复生入袁世凯所寓,托袁勤王,率死士数百,扶上登午门而杀荣禄,除旧党。”袁曰:“杀荣禄乃一狗耳”云云。

  这段话大概是康有为想到了明英宗的“夺门之变”,信口胡说。照康有为的计划,其前提是袁世凯有兵带来,可以挑选死士,在京行动,但袁世凯并未带兵来。而且德宗在京,而荣禄在津,“扶上登午门”即无法杀荣禄;倘谓是在津杀荣禄,则又何必“扶上登午门”?皇帝固照常办事,且将接见伊藤博文;并非已被幽禁,需要扶上午门,令百姓瞻仰,以示真命有在。凡此不通之说,数十年来竟无一人指摘者,实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康有为日记中,其他公然作诳之言,可谓之指不胜屈,如五月初三日:“总理大臣代递谢恩折,上命曰:何必代递,后此康有为折,可令其直递来。”但《东华录》后此所载上谕,如为康有为的奏折,无不由总理衙门代递,则仍是工部主事派充总理衙门章京的身分,并无特许直接上奏之权。

  康有为之不能如言官、讲官之得具“封奏”,陈言径达天听,已为铁样的事实。德宗之有密诏,不能付与无“封奏”权的官员,更为理所必然之事,否则不能直接奏覆,何“密”可言?而况朝廷办事,自有规制,上下沟通的管道,尤为严格,如翁同龢复起,因军机处不能径对无职任人员行文,须由地方官转知,如在常熟,由江苏巡抚转知,不易保密,且恐有故意延搁或阻挠的情事,所以先使翁同龢赴南昌,因其时翁曾桂以赣藩署理巡抚,廷寄朝到,翁则夕行,既妥且速。

  但康有为决不能道破实情,否则他的一切诳言,无不拆穿。因此,他竟造作德宗许以“直递”的子虚之事,进而有所谓“密折”、“密诏”。其事实真相,可为之分析:

  第一、从谭、林口中,康有为得知确有密诏付杨锐。康有为设想他人必有此疑问:康某既自称如何上结德宗特达之知,则有密诏,何以不付康某?于是撒谎撒到底,竟谓有两道密诏,一道谓“朕位且不保,令与同志设法密救”;一道谓催其出京,意在保全。好在谭、杨均已不在人世,死无对证;即令不信有其事,但无证据。不意此密诏竟为杨锐携回四川,且于宣统元年呈交摄政王,公诸于世,真相乃明,否则终成疑案。

  第二、康有为在京多方活动,终未能更上层楼,八月初二日催其出京的明诏一颁,康有为的原形,已显了一半。八月初三杨崇伊上训政折,则慈禧复掌大权,已成定局。康有为至此已至日暮途穷之境,倘不速走,祸且及身;但既不能携其弟同行,而忍令蹈虎尾春冰之险,就必须有一说得过去的理由,因而造作德宗境况如何危险,欲其相救,以示大义所在,忠君不能不弃弟的苦衷。

  第三、有密诏始可号召勤王,以遂其行骗之计。

  至于袁世凯,只在迫不得已,或居然有人当面询问时,承认告密,不认诬证,因为告密可有解释,一是为了“保全皇上”;二是荣禄为长官,如此大事,何所不告?但诬证则为陷害,决不可认。

  但就是袁世凯自己的话,亦有许多前后不符之处,如张一麐所记,“据北洋幕府所闻”,而又谓“此数语皆袁所亲告人者”,谓袁世凯回津后,“荣禄已令卫兵夹道罗列,而自西后处来之杨莘伯亦在座”之云,而 《戊戌日记》则谓次日始于荣禄座中见到杨莘伯。

  曾在北洋政府任要职的张国淦,数年前有一回忆录发表,谓曾面询袁世凯。据记如下:

  袁言:“当时宫廷和天津督署,天天有私人往返,所有秘密,他们知道比我多,比我快,何待我告密?御史杨崇伊常常来津,在督署一住多日,礼部尚书怀塔布等革职后,他们到津与荣督秘谈,所谈何事,外人固不得知,听说与太后训政有关。七月二十九日,我奉旨到京,初一日召见,特赏侍郎候补。初三夜,谭嗣同来,声言荣某近日献策,将废立,要求我诛荣某,围颐和园,并言:已有朱谕在手。出示朱谕,乃系黑笔所书 (原注:即廿九日密诏节录者。高阳按:即付杨锐的密诏),并无诛荣围园之语。谭言:他能挟制皇上,于我请训时,付我诛荣围园朱谕。我听其‘挟制’二字,不寒而栗,告以‘天津尚有聂董两军,及淮练各军七十多营,北京神机各旗营,事前不能接洽妥当,单靠我的七千人,如何能办这样大事?’谭哓哓不休,只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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