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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告密之谜(1)


  然则袁世凯在德宗既崩,摄政王载沣与隆裕太后定策,欲杀袁世凯为德宗报仇,而为张之洞所力救,罢黜回籍之前,何以要留下这一篇支离葛藤的日记;而张一麐又特地托费仲深在南通印行?实为预作免祸之计,其想法与作法是:

  第一、袁世凯虽罢归洹上,其祸未解,倘或追论“告密”案,则先有印行的一本日记在,可作为辩解的根据。

  第二、袁世凯的日记中,不但为他自己辩解,而且也极力为荣禄开脱,强调他跟荣禄的立场是一致的,如果他有责任,荣禄也脱不得干系。因为摄政王载沣是荣禄的女婿,如果他要回护他的岳父,即不能不连带回护袁世凯。

  至于日记中所欲透露的事实,当于不经意处及无字间推求,其主要的申诉是如下两点:

  (一)“训政之电,业已自内发矣”,表示荣禄并未主张请太后复出;而由“杨莘伯在座”,“出示”此电,暗示策动政变,另有其人。
  (二)荣禄谓“伦常之变”,“非子孙所忍言,也非子孙所敢闻”,暗示德宗之被幽居瀛台,完全是慈禧单独所作的决定。

  关于“密告”的传说,起于八月十四日既杀六君子,颁发上谕,为康党加上“纠约乱党,谋围颐和园,劫制皇太后,陷害朕躬”这些谋反大逆的罪名以后。此为荣禄于八月初十进京以后,面谒慈禧太后后,商定的策略,因非如此不能杀六君子,幽德宗于瀛台。

  当八月初六采取逮捕行动时,以康有为为“首恶”,其罪名亦不过“结党营私、莠言乱政”;初九日续奉上谕,逮捕张荫桓、徐致静、杨深秀及四京卿时,仅谓“均着先行革职,交步军统领衙门,拿解刑部审讯”,根本未言是何罪名?故步军统领崇礼会同刑部具奏时,亦含糊以“该革员康有为结党营私,莠言乱政,牵涉大小臣工多名,案情极为重大”为言,仅是株连,而无法具体指出涉嫌的罪名。

  及至十一日已派军机会同刑部、都察院严行审讯后,忽又于十三日径行缚赴西市,四新贵,一言官,一布衣,同时公开处斩,而不知所“伏”者是何“法”?更不知所谓“明正典刑”者何在?于此可知六君子毕命以后,指其谋反大逆,若问证据何在?殊非秦桧之“莫须有”三字所能了事。在死无对证的情况下,唯一的活口袁世凯,为上谕的诬控作诬证,乃成必须。

  《戊戌日记》末缀“谨述大略,五衷如焚,时在八月十四日记于天津督署”等语,实为暗示在见及是日明发上谕以后,作桴鼓之应。袁世凯之受嘉奖,以及翌年冬天之被擢为山东巡抚,乃酬庸及诬证而非告密。这一点,至今尚无人为之细辨,甚矣哉,论史之难。

  不过,袁世凯作此诬证,亦系备而不用,此非有面子之事,袁所深讳。但当时众口喧腾,政变系由袁世凯告密而起,则为康梁师弟大肆宣传而起,袁世凯是不得已而作诬证,康梁则明知其诬,乃以别有用心之故,蓄意诬上加诬,以致后来保皇党每骂一次慈禧,即使得慈禧迁怒于德宗,加上几分虐待,且慈禧对德宗的成见始终胶结不解,康有为之“保皇”者如是!近世高级知识分子,欺世盗名,奸险无耻,莫过于康有为!梁启超固可佩服,但于此重公案不能不与师同流合污,实为白璧之瑕。

  如上所论,今所欲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即在为谭嗣同辨诬。戊戌八月初三之夜,谭晤袁时,究作何语,已成千古疑案,但就情理而论,如康梁所言,谭嗣同劝袁世凯以流血不过五步的杀荣禄,或有可能;若谓其要求袁世凯提兵围颐和园,劫制慈禧太后,则可断定谭嗣同决不会作此呓语,否则他就是白痴。

  试想,袁世凯有兵七千在新农镇,亦即所谓“小站”,由此发兵,首须北向通过天津,这一关能不能通得过?其次芦汉路局总办胡燏芬,会不会支持袁世凯,拨给足够的车厢供他运兵?就算北洋自荣禄以下都在梦中,任其所为,但芦汉路只通至南苑附近的马家埠,袁部又如何能从城南到京城西北的颐和园?即令聂、董两军不能赴援,步军统领崇礼的“巡捕五营”及属于内务府护军营系统的颐和园卫队,莫非都会弃械投降?

  康有为以奉有“衣带密诏”为言,在海外招摇撞骗,且曾伪造谭嗣同在狱中所作的“血书”,为王照所揭发(详见《水东集》),此为治近代史者所深悉。所谓“密诏”,事诚有之,亦仅只一通,系德宗在七月廿八日手交杨锐,杨被难后,其子密藏回川,宜统元年缴呈摄政王,交实录馆,真相始大白于世。原件以大白折端楷朱书,其第一段云:

  近来朕仰窥皇太后圣意,不愿将法尽变,并不欲此辈老谬昏庸之大臣罢黜而登用英勇通达之人,令其议政,以为恐失人心,虽经朕屡次降旨整饬,并且有随时几谏之事,但圣意坚定,终恐无济于事,即如十九日之朱谕,皇太后已以为过重,故不得不徐图之,此近来实在为难情形也。

  十九日朱瑜,指礼部全堂尽革事,慈禧“以为过重”,并不以为根本不应处分,此即所谓“恐失人心”之意,而德宗亦因“圣意坚定”,故“不得不徐图”,冀“随时几谏”,尚有挽回之望。此为当时德宗的基本态度。第二段云:

  朕亦岂不知中国积弱不振,至于阽危,皆由此辈所误;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而尽黜此辈昏庸之人,则朕之权力实有未足。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能保,何况其他?

  此足见德宗有自知之明,且亦明白道出处境,谓“权力实有未足”,则非无权力;谓旧法尽变,昏庸尽黜,位且不能保,则倘非尽翻全局,位均能保。德宗在此时的地位,还谈不到“危”之一字。第三段云:

  今朕问汝,可有何良策,俾旧法可以渐变,将老朽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英勇通达之人,令其议政,使中国转危为安,化弱为强,而又不致有拂圣意?尔等与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及诸同志等,妥速筹商,密缮封奏,由军机大臣代递,由朕熟思审虑,再行办理,朕实不胜焦急翘盼之至。

  一则曰“俾旧法可以渐变”;再则曰:“候朕深思熟虑,再行办理”,充分显示德宗已由急切求功,转变为谋定后动,逐渐改进,以迄于最后达到黜旧进新的目的。情绪上“虽不胜焦急翘盼之至”,而事实上毫无匆遽急迫之状。

  特别需要指出,而言戊戌政变所全未指出者,即密谕中的“尔等”,并不包括林、谭、刘,固已见于字面,且并不包括康有为,康有为是在“诸同志”之列,与林、谭、刘等,都在“妥筹密商”的被动方面。然则“尔等”指谁呢?指具有“密缮封奏”的人,也就是杨深秀、徐致静这些言官及兼讲官的翰林,六部九卿以外,只有他们能上“封奏”;至于康有为上奏,需由工部堂官代递,所言之事先要说明白,如王照之例可知。

  这就是何以杨锐得以保存此密诏而未交与康有为的缘故。康有为甚至连墨本都未得到,他只是听谭嗣同说过,有此一道诏书,“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能保”一语,在康有为年谱中,居然变成“朕位且不保,令与同志设法密救”了。

  依前引密诏而论,可以断言德宗此时对康有为已经疏远;因为他知道激进之路已经走不通。其实,谓康有为如何上结至知,亦只是他自己如此说而已。果然德宗视康有为如宋神宗之于王荆公,则擢用四京卿时,何不置之于左右?且安有见信之臣,远遣之上海办报之理?康有为也好,张荫桓也好,对德宗的影响力,决不如翁同龢,当德宗准备取得慈禧的谅解,复起翁同龢时,必已想到翁同龢不愿引荐康有为的话,而康有为之被疏远,即始于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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