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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德勾结(2)


  李鸿章“初以为好”,继而提出两层利益的说法,无非以为既允租胶澳,又允筑铁路,所许过多,乃是为俄国占旅、大预留地步。当日下午,翁同龢即由海靖口中无意间获知真相;翁同龢记最后研商其所改照会稿情形云:

  寒暄语长,始以改稿示之,(翻译官)福兰格逐句读与海靖听,至谓其教案结允将兵撤退,伊强辩,以为无此语,其他尚无驳难。既又曰:“外部训条,欲将铁路归入另案。”樵欲允,余不可曰:“如此则另案有两层利益,恐他国助我归辽省,又将援索,于是仍归教案第五款。余又以两层利益之说餂之。海云:“俄已得旅顺,何再索为?”余始悟俄实与德通,令海前驱耳。遂展地图争守口之利只许一岸,海坚不允,然亦无词驳余,但云:“明日备照会,当统结。”余等以先结教案为言,再三始允。

  其时商定的原则为,教案与租胶澳分为两起办。教案与他国无涉,租胶澳则为酬德归辽之功,与俄、法有关,故翁同龢对“两层利益”之说,颇为重视。

  在翁同龢的计算是:第一、筑胶济铁路与租胶澳是“两层利益”,但筑路必须归入教案办理,否则显得代索辽东的酬谢忒重,俄、法援例;第二、在教案中,又以两层利益“餂之”,能争取筑路让步最好,争而不得,亦并不影响“另案”。海靖不耐其絮聒,无意中道破勾结之真相,翁同龢始恍然大悟;但只知令海靖为“前驱”,不知更使李鸿章为前驱。

  是日交涉,系根据翁同龢亲笔所拟,经恭王看过的“说帖”办理。原件曾由故宫博物院影印,全文如下:

  查从前拟分教案、胶澳退兵为两截,今晚既允澳通济南铁路,必应一气到底,分两案而不分两截,庶无办结教案,另起波澜之虞。今拟办法列后:

  教案办法

  一、须将敛兵入船一节,于此照会内声明。
  一、胶路若办,彼允不占山东地土,亦须明。
  一、管路之权,须归中国。
  一、胶作商埠,亦应提破。
  一、华商自立公司。

  “另案”办法

  一、另办照会一件,声明胶州既还中国,拟开各国通商码头。
  一、照会一件,声明归辽之彼,德国出力相助,中国本欲指一停船屯煤处所,以酬其劳,原不欲教案相涉,今既和好退兵,中国即于胶澳口内,划定一处为德国租界,租价若干、年限若干另议。至澳口中国原有营垒等工,可移于德国租界对面,以为犄角之势云云。

  以此与日记中所记交涉结果互看,可说计划完全落定,其中关键即在澳口两岸,各占其一,因非如此不能开通商码头。而德欲独占,次日即有正式照会,翁同龢十二月初六日记:

  未正赴总署,海使两照会,一言胶澳竟欲全踞,极无理;一言昨晚接电,曹州府复有驱逐教民,声言欲杀洋人,系提督主使,请将提督革职等语,并称此案不满其意,兵不撤也。急发东抚电,并婉谢海使。

  军港警戒,当然需要完全控制入口。翁同龢于军事一窍不通,故有德占一岸,保留一岸,俾能开通商码头,使各国利益均沾,以杜另有需索的如意算盘。但张荫桓应明此理,而事先竟不为之解释,足见态度已有变化,虽与翁同龢同办一事,实则虚与委蛇而已。以下续记巴伯罗福来访情形:

  俄巴使来晤,先以松花江章程请立刻商定,语亦极横。李相诘以旅大退兵当在何日?伊反诘胶州如何办法?言外胶如德踞,我常泊彼也。可恨,可恨!李索其暂泊照会,伊云可。是日问答多失礼,余未措词,戌初乃归,愤懑之至。

  十二月初七日,以与海靖交涉,几于完全失败,庆王建议改派许景澄为“头等钦差”,并发“国电见德君”即将交涉重心移至德国。翁同龢赞成而张荫桓不以为然,表示如改在德国另开交涉,必先征得海靖同意,否则海必从中破坏。正在总署议论不定之际,海靖提出新的照会,措词极为强硬。翁同龢记云:

  海又照会,续电指该镇万本华主使民人,聚于强张(村名),将杀教士,并扬言二洋人已杀,此亦不饶云云,请将万镇立革,九点钟不办,伊即电政府交水师提督办理,词极狂悖。福翻译函致荫昌,若不办,伊使下旗归国。时两邸在座,即电山东将万镇撤任候查,办照会覆之,再令荫往告之,回示福兰外出未见。

  “万镇”谓曹州镇总兵万本华。以海靖一照会之要挟,竟不请旨而撤一总兵之任,既无外交之可言,亦复纲纪之不存。翁同龢亲与其事,而竟不能以一言争,因已知争亦无益,惟有澈底整顿,从头开始,国事庶几有济。凡此皆为促成翁同龢劝德宗毅然变法定国是的重要因素。

  十一月初九日,翁同龢、张荫桓与海靖作第八次会晤。与此同时,俄国向德国提出要求,德国海军不可进入直隶、满洲;条件是俄国不反对德国占领胶澳。易言之,俄国认为助德占胶,已有结果;德应适可而止,以便利俄国的活动,否则李鸿章为俄代言,即有困难,如诘以既托俄国代索胶澳,而德国如此蛮横无理,泊旅大俄舰,何竟袖手,李鸿章何词以对?

  凡此内幕,为翁同龢所无法想象,因而与海靖之交涉,隔靴搔痒,徒费唇舌。是日记其情形云:

  海靖昨夜请余等往晤,早晨请旨,上趣令前往,遂于申初偕张公同诣彼。首问以曹州有无续报,伊云无,不甚措意,遂持地图称,情愿与两位商结,指出所索地,则仍前日照会所云。余等力持南岸归中,北岸归德,海不允;则让齐伯山予彼,而我占陈家岛,不允;则又以雇德人筑炮台,买德厂炮位,与彼立密约相助,伊有所商意而仍不允。余怫然起曰:“如此则我无所商,以后不必寻我。”海乃改容谢,而往复数回,仍云本外部训条,断难办到。余亦断难允从,如是两时,舌敝矣。遂定十一日三钟点再晤,明日系彼礼拜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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